A. 個人所得稅租房抵扣多少稅
納稅人本人或者是配偶購買國內住房而需要支付首套房的房屋貸款利息的時候,可以選擇由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按照1000元/月來扣除,扣除的時間期限最長不可以超過二十年。
納稅人在自己工作城市如果沒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屋租金的時候,並且是在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所確定的其他城市的,可以按照1500元/月來扣除。
除了這些的城市以外,若市轄區的戶口人數已經超過了一百萬的城市,可以按照1100元/月來扣除;若市轄區的戶口人數沒有超過一百萬的城市,可以按照800元/月來扣除。若夫妻雙方是在相同的城市工作的話,那麼就是選擇夫妻中的其中一方來進行扣除。
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想要享受住房租金轉向附加扣除,需要按照要求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的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還有號碼,或者出租方的單位名稱以及納稅人識別號、租賃起止時間等等信息。
納稅人還要保留住房租賃合同或者協議等資料備查。因為這里涉及到出租人也就是房東的信息,所以設計到房東要交稅款的問題。
在之後,租客想要申請租房個稅抵扣,就要讓房東開租金發票,那麼房東肯定就要購票納稅。就算是不要求房東開租金發票,為了房子租客事後單方面抵扣,導致房東被追溯稅務,房東定租金時也要預設一個需要開票的價位來規避稅務風險。
個稅租房按照主要工作城市可分為1500元/月、1100元/月以及800元/月這三種抵扣標准,並且想要申請個稅租房抵扣還必須先滿足,在自己主要的工作城市中沒有屬於自己住房的這個條件才能遞交申請。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若夫妻雙方的主要工作城市相同,那麼只能使用其中一方的個稅來抵扣租房租金。
B. 關於住房公積金抵個人所得稅問題
對於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一次性補繳的住房公積金,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在繳存當月一次性扣除或分攤到所屬月份分別扣除的辦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不超過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最高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的限額內,允許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C. 住房公積金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能抵扣多少擴展閱讀: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4年1月28日頒布)、稅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頒布)以及由中國各級稅務機關發布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的規定,構成了現行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主體法律基礎。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D. 住房公積金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規定是什麼
一、住房公積金稅前規定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 5 %
二、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1.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12 % 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注意事項
1.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4.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 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來源於: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住房公積金 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E. 個稅抵扣房貸能抵多少
住房貸款可以抵扣多少個稅
在日常工作中,不少職工是需要交納個稅的,不過如果有辦理住房貸款的話,那麼職工是可以申請抵扣個稅的。
住房貸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規定如下:
1、扣除標准: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2、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3、扣除對象: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5、所需材料: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6、扣除的計算時間: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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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的個稅的起征點是5000元,工資超過了5000元,就有義務繳納個稅。目前個稅計算方法為:個人所得稅=應繳納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稅率-速算扣除數。
房貸利息抵個稅指購房人的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可以作為稅前抵扣項。通俗來說,就是在計算每月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從工資、薪金等應納所得稅額中減去房貸利息,剩下的數額再計算個稅。
新政後,個人所得稅=應繳納所得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房貸利息)*稅率-速算扣除數。
F. 每月個人所得稅能抵扣房貸了,可省多少錢
2016年
7月23日消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22日在三亞表示,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已經確認,並且可以確定該方案會在全國推廣。不過這只是一個議案
「房貸利息抵個稅」准確的說,就是將購房人的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可以作為起稅前項進行抵扣。也就是說,你每月的工資先扣去房貸利息再交稅。其變化並不直接體現在房產還貸上,而是體現在個人實際可支配收入上。
假設小明在北京購置了一套價值400萬的房產,首付150萬,剩下的250萬作為商貸分20年還清,那麼每月還款就為16360元,每月支出的利息額就為5833元,支付利息款共為140多萬,還款總額為390萬左右。
如果小明月薪2萬元,若沒有實行房貸利息抵個稅,則每月扣除個稅、保險、公積金6015.86元;如果實行了房貸利息抵個稅政策,則按照14167(20000-5833)元的稅前收入付款,實際應扣除4096元,實際節省稅費約1920元,也就意味著節稅效果達33%。
不過如果算上公積金折扣和銀行利息優惠,實際節稅效果達不到那麼高,但也會在20%左右。
受益人群有哪些
「房貸利息抵扣個稅」最顯而易見的受惠群體將是正在還貸中的人們,尤其是對於首次購房和購買首套房的人來說,這一政策將大大減輕他們的還貸壓力;而對於那些購買二套房和已經還清房貸的人來說或許將無法享受政策帶來的好處。
另一方面,該政策對於廣大的中等收入及中等收入以下群體來說確實是一大利好消息,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221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4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0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8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4544元。
即便是中等收入的人,也要攢錢十年,才能攢夠20萬,在二三線城市也就是一個小戶型住宅的首付。所以,對於中等收入的人來說,如果不利用貸款就想買房幾乎是無法實現的,所以該政策一旦實施,將能有效減輕中等收入者的生活壓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幸福感、安全感。
G. 個稅房貸可以抵扣多少
對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修正案),並於2019年1月1日起實行,這次修訂一是將居民納稅人費用扣除標准上升到年60000元,即月5000元,二是對考慮到民生的子女義務教育、本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贍養老人這六大項目的專項附加扣除,都是採取定額扣除法。你發起提問談到對房貸可以抵扣多少,這個見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文件,在第五章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以及第十六條都有明確規定,記住其中的關鍵字:……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的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即對享受住房貸款的利息必須是既認房也認貸,實行房與貸一一鎖定的貸款合同與住房不動產。就是說此人及其與配偶單獨或共同購買在不動產名下有納稅人的房子和貸款,一人一生只能有唯一的一套房及其房貸,最長扣除期限為240個月即20年。要是此人將原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系統里的已經申請過的房貸利息扣除的住房拋售轉手了,再重新購買新的住房,與銀行簽訂新的購房貸款合同再後續支付房貸的本息就不得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進行扣除房貸利息的扣除,因系統里已經將前一套房作為首套房作為可以抵減扣除了,不得對第二套房的貸款利息再進行抵減抵扣運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