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自己個人交社保期間能拿失業保險金嗎
解除合同後自己交費參加社保,就不能辦理失業了,同時也不能領取失業金。
『貳』 停薪留職期間,社保是全部由個人支付,還是公司交公司的,個人交個人的
看你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停薪留職屬於轉型時期的產物,故停薪留職人員的社保繳納一般是單位與辦理停薪留職人員協商為主,如果單位要求個人全額承擔,那就只能自己全額繳納。
不要指望打官司可以勝訴,畢竟單位在為你辦理停薪留職時,一般都會與你簽署協議,或者是單位報請主管單位批准後,才可以要求停薪留職人員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單位保留合同個人繳納保險金擴展閱讀:
1、 停薪留職指勞動關系不終止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允許生產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餘人員離職,並停發工資的勞動法律行為。它一般由用人單位和職工簽訂停薪留職合同,具體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它只適用於原固定製職工。
2、職工停薪留職期間仍是該企業職工按照《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國務院令1993第111號)和《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勞人計〔1983〕61號)的精神,職工停薪留職期間仍是該企業職工。停薪留職期間要與其它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應與原單位協商並徵得其同意。
3、「停薪留職」期限及有關待遇:「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它有收入的勞動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基金。
4、老職工停薪留職期滿不歸如何處理?原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勞人計[1983]61號)第3條"……停薪留職期滿後的1個月以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原單位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叄』 我單位養老保險金是個人全繳納的,單位把養老金節留,我該找哪個部門申訴
企業用工超過三個月以上,就要與員工鑒定勞動合同,並為職工交納養老保險,你們單位截留養老金是完全違法的,你們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機關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肆』 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務合同,需要為其繳納社保金么
前天社保辦的人說,只要有繳保險就行,退休人員只要能證明是退休的也不用繳,現在國家還沒有相關政策出台.
『伍』 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自己個人交社保期間能拿失業保險金嗎
第一次辭職未拿失業金第二次就業一年時間被辭退能拿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離職後失業金領取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陸』 和原單位解除合同後,個人如何繳納養老保險
很麻煩。。。
當地的話,一般是把自己檔案從公司取出來,放到當地的人才市場,在那裡交保險
但是跨省的話暫時還沒有實現。。。
好多人之前交的都廢了
『柒』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那部分能取出來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以後,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那部分是不能取出來的,勞動者只有繼續繳納,等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年齡的時候,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四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按照本規定第二條辦理。
第五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執行。
『捌』 單位要求個人退回單位繳納的那部分保險金,合理嗎
相當於你之前8年的時間內都是以臨聘人員的身份在上班么
你們當時有沒有簽訂合同之類的呢
如果有簽訂,並且合同裡面明文規定了要購買社保的話,那麼單位肯定沒有權利要求你退回單位繳納的部分
但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單位是有權利收回的哦
說到底,機關事業單位都是很人性的,你要給單位好好的溝通,說不定就不要你退回了
『玖』 單位解除合同後個人怎樣繳納養老保險
1、符合領取失業金待遇的,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
2、個人繳納社保,一般都是繳納養老和醫療,少數城市可繳生育保險或失業保險。
3、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是累計算的,其它兩者由單位承擔費用,對個人沒什麼影響,只是生育保險停繳,就不享受相關待遇了。
4、重新找到新的單位後,可以中斷個人繳納,由單位接續,繼續繳納。有其它社保疑問,也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
(9)單位保留合同個人繳納保險金擴展閱讀: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 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拾』 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是什麼意思
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協議保險關系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現就辦理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以下簡稱「協保」)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若干具體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協保」指標由各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所屬企業的實際情況,按政策規定匯總審核後統一向市就業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在市再就業辦公室批準的「協保」指標內,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人民政府應根據其實際繳費能力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協保」人員繳費總額、繳費方式、繳費期限等問題簽訂《「協保」繳費協議》,各區縣職業介紹所憑雙方簽訂的協議和結算憑證以及「協保」人員名冊辦理有關發放《勞動手冊》手續。
三 、「協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實行歸口管理、一頭結算的辦法,即由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人民政府授權,委託的部門將所屬企業「協保」人員按規定應繳的社會保險歸集匯總後,按照所簽訂的《「協保」繳費協議》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結算手續。
四、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人民政府授權、委託的部門原則上應以現金形式為「協保」人員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到其退休日止。一次性繳費確有困難的,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分期均衡繳納,簽訂協議後的首次繳費不得低於應繳金額的30%。
五、 職工按規定簽訂「協保」協議後,單位應及時將其個人養老保險帳戶轉入指定的「協保」人員養老保險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