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是按什麼標准收的有起征點嗎
現在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已經不用交個人所得稅了。
⑵ 個人銀行存款要交利息稅嗎
目前,個人銀行存款不交利息稅。
⑶ 個人存款利息需要繳稅嗎
現在沒有利息稅,取消很久了。
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停徵收個人所得稅。
⑷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我國的儲蓄利息所得稅是從1999年11月1日開始徵收的,利息的20%,自2007年8月14日起改為5%,直到2008年10月8日利息稅被取消,徵收期間,無金額起點限制。只要產生了利息,就按比例徵收。徵收上述期間所得利息的利息稅。
⑸ 銀行存款利息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銀行存款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為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5)個人儲蓄存款利息需繳納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⑹ 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要交納20%得個人所得稅。但購買國債收益免徵所得稅。
⑺ 個人存款利息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繳稅了。
利息稅:
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後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停徵收個人所得稅。
⑻ 個人銀行存款要交利息稅嗎 個人存款利息需要繳稅嗎
個人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需要,經國務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即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後(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8)個人儲蓄存款利息需繳納稅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