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銷售公司的發展現狀
從改革開放至今,中國保險業取得了高速的發展與驚人的成就。但是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和2011年歐債危機引發的後危機時代經濟下行,保險行業增速也出現了明顯下滑和停滯,原有被高速發展掩蓋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開始也顯現:銷售行為受到質疑,保險機構盈利下降,保險資本普遍不足,保險成本上升增員困難。如何在新環境下,重新認識保險本質、進行創新和管理保險風險,是擺在各個保險公司面前的問題。
未來保險業的發展方向究竟如何呢?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從保險本質、風險管理、保險創新和保險監管四個方面來思考。
就保險本質而言。保險業本質是管理風險的行業,保險業的經營正是通過承擔客戶轉移的對死亡、健康、疾病、養老、財富等不利變化的擔憂,對風險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獲得合理的利潤。保險本質決定了保險業和保險產品的基本定位。從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中可以看出,保險業尤其是壽險業已經開始偏離了保險本質,正是因為這種偏離,導致了壽險業的一系列問題與風險。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能偏離其本質,所以現階段回歸保險的本質是壽險業的內在需求。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要求它們的保險產品不能偏離「保障」的根本方向,要求保障成分在產品中佔主導地位,要求保障性的保險產品在保險業務結構中佔主導地位。對於投保人來說,這要求他們重視保障意識,不盲目跟風。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所以我們非常認同陳文輝副主席所提倡的「風險保障+適度理財」方向。萬能險與投連險本身並不是壞產品,但過分被吹捧就導致了目前市場上的混亂狀況。我建議監管機構制定一些關於保障型與投資型產品的適當銷售比例的指引,以規范各公司的健康發展。
就風險管理而言。如同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歐洲保險業目前正在向風險評估基礎上的償付能力管理發展,通過關注每一筆資金的風險,進而了解運營風險和其財務風險,並從各個層面進行比較,如信用風險、資產風險、股權風險、長壽風險、財產風險或者傷害風險等,從而評估經濟資本的效率和整體風險狀況。
針對目前國際金融形勢和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我們認為保險公司管理的核心在於產品定價、流動性、公司運營和資產負債管理,也是風險管理的重點。產品定價方面,考慮相關的經濟風險也很重要,投資、利率、通脹風險、信用違約和退保等,這些都會對產品定價產生重要的影響。流動性管理方面,保險公司的一項最大風險來自於流動性,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破產更多來自於短期的流動性緊張,而不是資不抵債,對保單失效和退保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在運營層面上,對負責運營或者監管而言,人壽保險的一個關鍵風險來自於客戶的行為,即客戶是否會退保?產品本身是否促進、禁止或限制了這種行為?如果我們有很好的產品、很好的價格和信用評級,但是客戶可以隨意並免費退保,這樣一來就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並給我們帶來風險,而且隨著大眾傳媒和信息渠道的傳播,這種狀況給業務帶來的潛在風險可能正在加大。最後是資產債務匹配,如果不能把那些長期資產和長期債務很好地匹配起來,很明顯將面臨著較大的利率風險,最終會損害股東和客戶的利益。監管機構目前在研究歐洲SolvencyII制度的引進,我覺得這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謹慎以對。要知道目前壽險業大部分產品為含保證的分紅型產品,SolvencyII在對保證類產品的資本要求是非常不客氣的,稍一不慎將會沖擊到整個行業的穩定性。
就保險創新而言。應大力發展保險創新,這里的保險創新不僅僅指保險產品的創新,更包括保險經營方式創新、保險銷售渠道創新以及保險服務創新等內容。從我國壽險發展來看,無論是以個人代理為標志的營銷體制創新、以投資分紅產品為標志的產品創新,還是以銀行保險為標志的銷售渠道創新或者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標志的資金管理體制創新,保險業每一次大的創新,都給行業發展帶來大的飛躍,促進壽險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因此,無論是政府、保險公司還是公眾都應該對保險創新持鼓勵支持態度,保險公司尤其需重視自己在保險創新中的主體地位,要牢牢把握中保險創新中的主動性。
保險公司在保險創新的過程中,應注意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看到客戶需求的差異性。我國城鄉發展、東西部發展「二元化」特徵比較突出,不同地域、不同階層人民群眾的壽險需求呈現多層次、多樣化、專門化的特點,這對我國保險創新提出了挑戰與要求,只有最能體會客戶需求、最為消費者群體廣泛接受的保險創新才是成功的有效的創新。此外還要緊跟市場變化,特別要研究宏觀經濟、利率變化、資本市場環境、居民收入結構、社會年齡結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最後,就保險監管而言。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必要的補充,定位是十分重要的。基本保險保障職能和商業保險職能,在服務大眾和社會上,應該有明確的分工和合作。社會保險提供最基本的保險、醫療和養老等基本風險需求,而商業保險有利於鼓勵企業家的創新,轉移風險,幫助社會進行儲蓄和投資,作為社會保險的有利的必要補充,提高社會的整體福利和社會穩定。社會基本保險如承擔商業職能,將導致國家長期的入不敷出,而商業承擔過多的社會職能,亦將影響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畢竟保險企業經營是現代企業行為,是以獲取合理的收益滿足股東需求為宗旨的。
所以,保險監管應合理定位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特性,把強化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能力和防範化解風險作為監管的主要職能,並把握保險監管的適度性,過於寬松的監管會喪失監管的有效性,不能有效控制管理保險業的風險,而過度管制則會抑制了保險創新和保險經營者的積極性,不利於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管的發展。此外,保險監管還應推進合理的市場競爭,為保險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減少對保險企業進行不必要的干預,為保險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總的來說,保險監管應更多的在提供更公平的環境、提供合理的競爭環境、規范企業的不良行為和避免過度承擔風險等方面進行管理。
雖然目前保險業面臨困難,有部分的從業人員甚至對保險業發展產生相當的悲觀情緒,但我們仍傾向於認為仍是發展中面臨的問題,需要以發展的眼光來解決。2011年的放緩給保險行業一個警醒,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保險業高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也為保險公司提供了重新思考的機會,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增長放緩,保險業一定會換來未來的更穩定、更具質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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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未來保險市場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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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改革開放至今,中國保險業取得了高速的發展與驚人的成就。但是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和2011年歐債危機引發的後危機時代經濟下行,保險行業增速也出現了明顯下滑和停滯,原有被高速發展掩蓋的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開始也顯現:銷售行為受到質疑,保險機構盈利下降,保險資本普遍不足,保險成本上升增員困難。如何在新環境下,重新認識保險本質、進行創新和管理保險風險,是擺在各個保險公司面前的問題。
未來保險業的發展方向究竟如何呢?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從保險本質、風險管理、保險創新和保險監管四個方面來思考。
就保險本質而言。保險業本質是管理風險的行業,保險業的經營正是通過承擔客戶轉移的對死亡、健康、疾病、養老、財富等不利變化的擔憂,對風險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獲得合理的利潤。保險本質決定了保險業和保險產品的基本定位。從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中可以看出,保險業尤其是壽險業已經開始偏離了保險本質,正是因為這種偏離,導致了壽險業的一系列問題與風險。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能偏離其本質,所以現階段回歸保險的本質是壽險業的內在需求。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要求它們的保險產品不能偏離「保障」的根本方向,要求保障成分在產品中佔主導地位,要求保障性的保險產品在保險業務結構中佔主導地位。對於投保人來說,這要求他們重視保障意識,不盲目跟風。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所以我們非常認同陳文輝副主席所提倡的「風險保障+適度理財」方向。萬能險與投連險本身並不是壞產品,但過分被吹捧就導致了目前市場上的混亂狀況。我建議監管機構制定一些關於保障型與投資型產品的適當銷售比例的指引,以規范各公司的健康發展。
就風險管理而言。如同銀行業的巴塞爾協議,歐洲保險業目前正在向風險評估基礎上的償付能力管理發展,通過關注每一筆資金的風險,進而了解運營風險和其財務風險,並從各個層面進行比較,如信用風險、資產風險、股權風險、長壽風險、財產風險或者傷害風險等,從而評估經濟資本的效率和整體風險狀況。
針對目前國際金融形勢和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我們認為保險公司管理的核心在於產品定價、流動性、公司運營和資產負債管理,也是風險管理的重點。產品定價方面,考慮相關的經濟風險也很重要,投資、利率、通脹風險、信用違約和退保等,這些都會對產品定價產生重要的影響。流動性管理方面,保險公司的一項最大風險來自於流動性,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破產更多來自於短期的流動性緊張,而不是資不抵債,對保單失效和退保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在運營層面上,對負責運營或者監管而言,人壽保險的一個關鍵風險來自於客戶的行為,即客戶是否會退保?產品本身是否促進、禁止或限制了這種行為?如果我們有很好的產品、很好的價格和信用評級,但是客戶可以隨意並免費退保,這樣一來就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並給我們帶來風險,而且隨著大眾傳媒和信息渠道的傳播,這種狀況給業務帶來的潛在風險可能正在加大。最後是資產債務匹配,如果不能把那些長期資產和長期債務很好地匹配起來,很明顯將面臨著較大的利率風險,最終會損害股東和客戶的利益。監管機構目前在研究歐洲SolvencyII制度的引進,我覺得這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謹慎以對。要知道目前壽險業大部分產品為含保證的分紅型產品,SolvencyII在對保證類產品的資本要求是非常不客氣的,稍一不慎將會沖擊到整個行業的穩定性。
就保險創新而言。應大力發展保險創新,這里的保險創新不僅僅指保險產品的創新,更包括保險經營方式創新、保險銷售渠道創新以及保險服務創新等內容。從我國壽險發展來看,無論是以個人代理為標志的營銷體制創新、以投資分紅產品為標志的產品創新,還是以銀行保險為標志的銷售渠道創新或者是以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為標志的資金管理體制創新,保險業每一次大的創新,都給行業發展帶來大的飛躍,促進壽險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因此,無論是政府、保險公司還是公眾都應該對保險創新持鼓勵支持態度,保險公司尤其需重視自己在保險創新中的主體地位,要牢牢把握中保險創新中的主動性。
保險公司在保險創新的過程中,應注意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看到客戶需求的差異性。我國城鄉發展、東西部發展「二元化」特徵比較突出,不同地域、不同階層人民群眾的壽險需求呈現多層次、多樣化、專門化的特點,這對我國保險創新提出了挑戰與要求,只有最能體會客戶需求、最為消費者群體廣泛接受的保險創新才是成功的有效的創新。此外還要緊跟市場變化,特別要研究宏觀經濟、利率變化、資本市場環境、居民收入結構、社會年齡結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最後,就保險監管而言。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必要的補充,定位是十分重要的。基本保險保障職能和商業保險職能,在服務大眾和社會上,應該有明確的分工和合作。社會保險提供最基本的保險、醫療和養老等基本風險需求,而商業保險有利於鼓勵企業家的創新,轉移風險,幫助社會進行儲蓄和投資,作為社會保險的有利的必要補充,提高社會的整體福利和社會穩定。社會基本保險如承擔商業職能,將導致國家長期的入不敷出,而商業承擔過多的社會職能,亦將影響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畢竟保險企業經營是現代企業行為,是以獲取合理的收益滿足股東需求為宗旨的。
所以,保險監管應合理定位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特性,把強化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能力和防範化解風險作為監管的主要職能,並把握保險監管的適度性,過於寬松的監管會喪失監管的有效性,不能有效控制管理保險業的風險,而過度管制則會抑制了保險創新和保險經營者的積極性,不利於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管的發展。此外,保險監管還應推進合理的市場競爭,為保險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減少對保險企業進行不必要的干預,為保險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總的來說,保險監管應更多的在提供更公平的環境、提供合理的競爭環境、規范企業的不良行為和避免過度承擔風險等方面進行管理。
雖然目前保險業面臨困難,有部分的從業人員甚至對保險業發展產生相當的悲觀情緒,但我們仍傾向於認為仍是發展中面臨的問題,需要以發展的眼光來解決。2011年的放緩給保險行業一個警醒,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我國保險業高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也為保險公司提供了重新思考的機會,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增長放緩,保險業一定會換來未來的更穩定、更具質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