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納花錢需要向誰請示
根據用錢金額大小,他要依次或分別向主管領導,單位一把手請示。
『貳』 某家公司買了一套辦公設備,先需用轉賬資金付款,作為一名出納,需向領導請示,如何寫申請
通常這個不需要單獨下申請請示,如果是要申請也不應該是出納的事情,出納只是看到有相關經手人,領導的簽字認可後予以付款
『叄』 購買理財,出納表裡用體現支出嗎
購買理財,所以說現在的銀行理財種類繁多,但有的時候也有一些風險的,所以作為村長來講,一定要按照自己企業內部的流程來辦理,即使購買了理財,還是應該在收支表裡體現出來。
根據會計准則來講,企業如果購買了理財,那原來用銀行存款轉出去的錢就應該進入到其他貨幣資金里邊,所以在資產負債表中和企業的科目余額中,都需要列出其他貨幣資金的一個金額,另外還要考慮的是如果購買的理財是非保本的還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如果獲得利益的話。
個人見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肆』 會計出納一人擔任 挪用集體資金60萬元用於購買理財產品末經領導簽字,沒上村民代表會。犯法嗎
首先,會計和出納不能為一個人,在管理上這樣的做法就存在漏洞。
其次,未經允許挪用公款,相當於職務侵佔,但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如果沒有提及上訴,就不算犯法,但就此行為,當屬於職務侵佔了。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伍』 我購買的銀行和保險公司理財產品出現問題,我該如何維權
他們拿你的錢去理財,如探囊取物,你不知道罷了,基本沒法證明過失,除非你當時錄了音,否則很麻煩,只能是退回本錢就不錯了。沒有證據,沒法維權,因為在我國,是誰起訴,誰舉證,和美國正相反。
『陸』 會計拿出納身份證用公司帳戶買理財合法嗎如果本金沒有回來與出納有責任嗎
如果是會計私自買的,肯定不合法。出納不知情就沒有責任,知情就有責任
『柒』 公司貨款打到出納私人卡上,出納用放在卡上的錢去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沒有用,也沒上繳,這有錯嗎
這屬於職務侵佔罪。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捌』 國企出納用單位小金庫的錢買理財產品,法律上會怎樣定論
挪用公款罪,另外如果挪用數額較大,不歸還,以貪污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