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都可以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其他熱心於公益事業的公民或組織。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具體條件包括: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❷ 怎麼建立個人基金啊
買基金首先要開戶。如下
買基金可在銀行開戶或證券公司開的證券交易卡,以下為細節,
銀行開戶買基金如下。。
1.開戶與購買:拿身份證去建設銀行開戶,然後再辦一張證券卡(金色的),然後將你的銀行帳戶和這張證券卡關聯。接著跟工作人員說你要辦理基金定投(為什麼叫你辦理基金定投?因為目前直接申購基金的起點是1000元,而建行基金定投最低點是100元)。
2.建議:
①定投的基金品種盡量選擇風險大、收益高的指數型基金,因為指數型基金是牛市中的強勢品種(如易方達50,長城久泰300),而且定投的意義之一在於通過長期投資分散風險,降低成本。
②定投是每個月一次,時間你自己定(為提高成功率,最好選在8號~28號,因為8號之前假期多,8號之後銀行開始扎帳)。在每月約定的劃款日期之前,你的錢一定要到賬。
③持之以恆(3~5年方可見效)。
3.開戶費用:
①建行儲蓄開戶費用:存摺1元(或者龍卡儲蓄卡10元);
②證券卡10元。
4.建行代銷基金的定投門檻較低,定投一兩百完全可以。
證券交易卡買基金開戶費率較優惠但開戶不像銀行簡單方便,如果你只買基金的話建議你到銀行開戶
銀行開戶只能買開放式基金,而封閉式基金要在證券公司開A股股票帳戶才能購買,也就是股票開戶
炒股也要先開戶,如下
炒股需要先開戶,開戶的話可以找證券公司的營業部櫃台辦理,櫃台營業員會幫助辦理相關事宜;現在一些開通銀證通的銀行櫃台也可以代理開戶。具體流程可參考下面步驟:
投資者如需入市,應事先開立證券賬戶卡。分別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卡和上海證券賬戶卡。
(一)辦理深圳、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法人:持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委託書、法人代表證明書和經辦人身份證辦理。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5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法人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開戶費用:個人紙卡40元,個人磁卡本地40元/每個賬戶,異地70元/每個賬戶;機構400元/每個賬戶。
更重要的是你要多學投資股票相關的知識,從小額資金開始,投資股市就真正的開始了。
股市是有風險的,
要記住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賺錢是建立在保本的前提下。
❸ 基金是怎樣成立的個人可以成立嗎需要什麼條件啊
詳情參見證監會的網站
www.csrc.gov.cn
相關法律法規超過字數限制 建議你自己去他們的網站查看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准則第一號 1997-12-12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准則第三號《證券投資基金... 1997-12-12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准則第二號《證券投資基金... 1997-12-12
網站地址
http://www.csrc.gov.cn/cn/jsp/third.jsp?pages=3&path=ROOT%3ECN%3E%B7%A8%C2%C9%B7%A8%B9%E6%3E%B2%BF%C3%C5%B9%E6%D5%C2%3E%BB%F9%BD%F0%BC%E0%B9%DC
❹ 個人怎樣建立一個基金
在中國不能以個人名義建立基金
❺ 如何成立個人基金
一、根據國務院2004年6月1日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個人慈善基金成立的條件如下:
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企業慈善基金會的申請,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當地民政廳)下列文件:
填寫申請書。
登記章程草案;
當地證明成立企業基金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❻ 個人可否建立基金,都需要那些手續
你所說的這種形式在法律上叫做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的。具體可以看一下我國的證券法。不過一般的自然人顯然是沒有這個能力的。誰一下子拿得出幾個億啊?況且手續也是特別復雜的,搞得不好就成了非法集資……
❼ 如何設立 基金
設立專項基金的程序,希望對你有幫助:
1. 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關組織及個人向基金會書面或口頭提出出資設立專項基金意向。
2. 基金會與出資單位或個人草擬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3. 雙方商定專項基金使用對象、方式、方向,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出資方將資金匯入基金會指定的帳戶。
5. 基金會為出資單位開具專用收據。
6. 雙方正式簽定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❽ 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基金會管理辦法》國務院令【1988】18號,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以下條件
性質、宗旨和基金來源符合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有人民幣十萬元(或者有與十萬元人民幣等值的外匯)以上的注冊基金;
有基金會章程、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❾ 個人如何發起基金
在國內無法發起公募基金,可以做私募的基金。一般都是在工商局以理財公司名義注冊的的,其中的經營項目有投資管理、財務顧問等。
理財公司的工商注冊要求
■隸屬經濟行業:咨詢服務業
■經濟類型:多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注冊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控股
■注冊資金:最低10萬元人民幣
■場所要求: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經營條件
會員制理財公司的特殊要求
根據2005年12月13日證監會頒發的《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對從事會員制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公司做了相應的規定, 主要內容如下:
■必須具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
■必須具備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資格。
■實收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每設立1家分支機構,應追加不低於250萬元的實收資本。
■應在開展業務15個工作日前向注冊地證監局、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備。
■只能在注冊地及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會員(超出此范圍的會員為「異地會員」),不得招收異地會員。
理財公司的四個財源
■專業理財規劃及咨詢。為客戶設計全面理財規劃方案,按每套方案收費,或者依咨詢時間的長短,按小時收費。
■會員制服務。提供年費制,或者根據個人的資產規模,每年從客戶處收取源源不斷的固定費用。
■推薦、代銷產品。前期的理財規劃咨詢是免費的,如果客戶決定購買產品,可以由客戶自行購買,也可以由理財公司幫忙打理,通過理財公司購買所有產品。
■為客戶提供委託理財,按凈收益的20%收取服務費,或者按事先的約定與客戶利潤分成。
❿ 個人可以成立基金嗎有什麼要求
可以的。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八條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10)如何設立個人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登記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憑登記證書依法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將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修改章程,應當徵得其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