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② 保險合同中的生存金用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不管什麼情況,只要他有來自你們公司的工資薪金收入,在支付時都要扣繳其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否則,你公司可能會受到處罰,或按他的工資是稅後工資,由你公司擔負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要注意:如果他在其他地方任職,且來你們公司是由原任職機構派出的,那麼你公司不必扣除2000元的扣除,其他情況的一律扣除。
③ 年金保險的生存金,收益人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這個你不用操心,即便是要交,也是發放部門代扣代繳
④ 保險合同中的生存金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不管什麼情況,只要他有來自你們公司的工資薪金收入,在支付時都要扣繳其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否則,你公司可能會受到處罰,或按他的工資是稅後工資,由你公司擔負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要注意:如果他在其他地方任職,且來你們公司是由原任職機構派出的,那麼你公司不必扣除2000元的扣除,其他情況的一律扣除。
⑤ 保險業務員的個人所得稅怎麼交
工資-(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3500元=X,X再按照個稅規定的公式計算,得到的最後數值就是所要繳納的個稅。
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標准,「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2、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5、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6、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以上為國家統一標准,各地區根據實際適當調整)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1500元3%0
超過1500元至4500元10%105
超過4500元至9000元20%555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超過80000以上部分45%13505
很明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前,必須先從個人的應發工資總額中扣除有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然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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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人壽保險金個人所得稅
個人覺得LZ問的避稅應該是稅前列支吧?稅前列支就是指繳稅之前支出的費用,繳稅應按照支出後的情況計算稅基。
這個我國只針對企業所得稅實行稅前列支,個稅好像只有社保和公積金可以這樣,國外是可以將商業保險用於稅前列支的,國內不行。至於所謂的遺產稅,好像國內沒有開始徵收吧?也就談不到所謂的避稅問題,即便是開始徵收,也像樓上說的,人壽保險金不是遺產,也不在征稅范圍內。所以說保險的避稅功能在國內就是雞肋,根本沒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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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保險賠款是否需要交納個稅
保險賠款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7)保險生存金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⑧ 保險業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
計算方式為:[傭金收入*(1-40%)-營業稅金及附加-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20%
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
稅法規定勞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務報酬扣除比例為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起征點: 自2011年起,起征點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
舉例說明:假設月工資為6000元,工作地點是廣州(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1%、住房公積金8%),那麼「應納稅額」=6000 - 6000x(8%+2%+1%+8%) - 3500=1360元。
查上表可知,與1360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因此個稅=1360x3% - 0=40.8元。也就是說,在廣州月工資6000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0.8元。雖然最後實際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知道了,「少了的錢」幾乎都用來繳納五險一金了,只有極少一部分用來繳納個稅而已。
⑨ 保險年金時要不要交稅
兩種情況:
首先如果是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在國家規定的部分之內(工資基數的5%)是免稅的,如果超過規定標准,超過部分需要征稅。企業如果從境外公司處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都是需要征稅的。
另外,企業年金和商業補充養老不一樣的。企業年金是需要納稅的。
(一)個人實際繳納部分,法定保險允許在其個人所得稅前扣除,而年金則不能在個稅前扣除。
依據財稅[2006]10號第一條規定,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國稅函[2009]694號文件第二條則規定,個人繳納年金部分不能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如:王某當月工資4000元,扣除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公積金後餘3080元,企業建立了年金制度,個人實際繳納160元,王某當月領取工資2920元。則依據上述規定,王某雖然當月實際領取工資為2920元,但其當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為3080元(2920160),即個人實際繳納的160元年金部分不能作稅前扣除,需要計入到其王某當月的工資薪金中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為個人所繳納的法定保險有免稅部分,而年金應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一條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於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准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即法定保險是有免徵部分的;而國稅函[2009]694號文件第二條則規定,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是需要計征個人所得稅的,在該文件中同時規定,年金在計入個人賬戶時,應視為個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並),不扣除任何費用,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當期應納個人所得稅款,並由企業在繳費時代扣代繳。
舉例說明:接上例,王某當月應納稅所得額為3080元,而王某所在企業為其繳納年金160元,則王某當月實際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為:
[(3080-2000)×10%-25]160×5%=838=91(元)
即:王某當月個人所得稅應繳納91元。
至於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就比較復雜了,目前現實的情況是我還沒看到領取生存金要交稅的,但是這部分目前爭論的很厲害,不排除以後會徵收的可能。(06年曾經對分紅保險的紅利征過個人所得稅,07年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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