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中的道德風險:是個體行為由於受到保險的保障而發生變化的傾向。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相對於逆向選擇的事後機會主義行為,是交易的一方由於難以觀測或監督另一方的行動而導致的風險。
逆向選擇:在保險市場上,想要為某一特定損失投保的人實際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損失的人。因此,保險公司的賠償概率將會超過公司根據大數法則統計的總體損失發生費率,這就是保險公司的逆向選擇。
比如汽車保險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2011年開始,隨著個人購買家庭轎車的數量逐漸增多,汽車保險業務增長得很快。可是由於車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車交通事故比原來增加很多。
這些購買了汽車保險的人由於有了保險,開起車了跟開坦克似的,橫沖直撞,反正汽車壞了有保險公司負責修理。更有人經常酒後開車,把握不住;還有的是開車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結果就是汽車交通事故頻繁發生,致使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不夠賠付汽車修理公司的汽車修理費。(這就是道德風險)
由於保險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盡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顧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風險,但它不能確切知道誰是風險低的人。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知道個人之間肯定存在差別,應該努力把他們劃分為較好的和較差的風險類別,並徵收不同的保險費。
但是它做不到,因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風險的,哪些人是低風險的。凡是那些積極買保險的人都是容易出險的人,因為他們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購買保險,以便出險之後有保險公司為他們付費。而出險概率較低的人則往往猶豫不決,如果保險價格提高了,反而會把他們首先拒之門外。
這就是典型的逆向選擇效應。提高保險價格導致那些事故傾向較小的人退出了保險市場,而高風險顧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響的是保險賠付的上升。
(1)保險市場上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擴展閱讀:
道德風險三大特徵
1、內生性特徵;即風險雛形的形成於經濟行為者對利益與成本的內心考量和算計;
2、牽引性持征;凡風險的製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誘惑而以逐利為目的的;
3、損人利己特徵;即風險製造者的風險收益都是對信息劣勢一方利益的不當攫取,換言之,風險製造者(Risk——maker)與風險承擔者(Risk——taker)的不對稱存在。
『貳』 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市場中存在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說明了什麼
其實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我們大家都有的,所謂存在風險也是必然,這個問題也解決不了。
『叄』 如何防止保險中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產生
首先,保險銷售人員是保險公司的第一道關卡,在客戶提出需求以及為客戶推薦保單的同時注意客戶購買保險的意圖,是否存在逆選擇的可能性,包括是否帶病投保、收入及保費是否成正比等等。其次,保險公司在核保過程中應對投保客戶進行身體,心理,經濟能力等多方面調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逆選擇傾向的及時採取拒保、加費、延時投保等方式防止風險的產生。最後就是理賠環節,發生理賠,尤其是大額賠付的案件,從多方面去調查,對於故意詐保等惡性案件應向公安、司法部門及時匯報。通過以上手段,保險市場將得以凈化,更可以有效防止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產生。
『肆』 請解釋保險市場上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的區別。
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兩者之間有3點不同,具體介紹如下:
一、兩者的特徵不同:
1、逆向選擇的特徵:
(1)內生性特徵;即風險雛形的形成與經濟行為者對利益與成本的內心考量和算計;
(2)牽引性持征;凡風險的製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誘惑而以逐利為目的行為;
(3)損人利己特徵;即風險製造者的風險收益都是對信息劣勢一方利益的不當攫取,換言之,風險製造者與風險承擔者的不對稱存在。
2、道德風險的特徵:
由於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機會主義行為,有時候,降低商品的價格,消費者也不會做出增加購買的選擇(因為可能擔心生產者提供的產品質量低,是劣質產品,而非原來他們心中的高質量產品);提高價格,生產者也不會增加供給。
二、兩者的實質不同:
1、逆向選擇的實質:市場的某一方如果能夠利用多於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損,傾向於與對方簽訂協議進行交易。
2、道德風險的實質: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不確定或不完全合同使得負有責任的經濟行為主體不承擔其行動的全部後果,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行動的現象。
三、兩者的意義不同:
1、逆向選擇的意義:逆向選擇理論深刻地改變了分析問題的角度,可以說給人們提供了逆向思維的路徑,會加深市場復雜性的認識,由此能改變很多被認為「常識」的結論,使市場有效性理念又一次遭受重創。
2、道德風險的意義:由於個人不誠實、不正直或不軌企圖,促使風險事故發生,以致引起社會財富損毀和人身傷亡的原因和條件。如有人對社會或他人心懷不滿,故而蓄意進行破壞活動,比如,縱火、搶劫、欺詐,造成社會財產或他人財產及生命蒙受損失。
『伍』 什麼是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
逆向選擇也就是指市場交易的一方如果能夠利用多於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對方受損時,信息劣勢的一方便難以順利地做出買賣決策,於是價格便隨之扭曲,並失去了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進而導致市場效率的降低。
道德風險通常是指交易雙方在交易協定簽訂後,其中一方利用多於一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損害另一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為。
(5)保險市場上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擴展閱讀:
逆向選擇基本含義:
1.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市場的運行可能是無效率的,因為在上述模型中,有買主願出高價購買好車,市場——「看不見的手」並沒有實現將好車從賣主手裡轉移到需要的買主手中。
2.這種「市場失靈」具有「逆向選擇」的特徵,即市場上只剩下次品,也就是形成了人們通常所說的「劣幣驅逐良幣」效應。
『陸』 保險中的逆向選擇是什麼意思
保險中的逆向選擇,是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另一個問題。是指市場的某一方如果能夠利用多於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損,傾向於與對方簽訂協議進行交易。逆向選擇是保險公司面臨的又一大問題,它與道德風險有著密切的聯系。
在保險市場上,想要為某一特定損失投保的人實際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損失的人。因此,保險公司的賠償概率將會超過公司根據大數法則統計的總體損失發生費率,這就是保險公司的逆向選擇。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存在著一些和常規不一致的現象。本來按常規,降低商品的價格,該商品的需求量就會增加。提高商品的價格,該商品的供給量就會增加。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機會主義行為,有時候,降低商品的價格。
消費者也不會做出增加購買的選擇,因為可能擔心生產者提供的產品質量低,是劣質產品,而非原來他們心中的高質量產品,提高價格,生產者也不會增加供給的現象。所以,叫逆向選擇。 說明逆向選擇是無處不在
(6)保險市場上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擴展閱讀:
隨著個人購買家庭轎車的數量逐漸增多,2011年開始,汽車保險業務增長得很快。可是由於車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車交通事故比原來增加很多。這些購買了汽車保險的人由於有了保險,開起車了跟開坦克似的,橫沖直撞,反正汽車壞了有保險公司負責修理。
更有人經常酒後開車,把握不住。還有的是開車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結果就是汽車交通事故頻繁發生,致使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不夠賠付汽車修理公司的汽車修理費。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得高,出險率低,你進一步提高保險價格,乾脆不買保險了。
這種逆向選擇效應的根源在於保險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盡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顧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風險,但它不能確切知道誰是風險低的人。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知道個人之間肯定存在差別。
『柒』 在保險經營中道德風險與逆向風險有什麼區別
你好!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都是由於雙方信息不對稱產生的。
在保險經營中兩者區別在於,逆向風險產生在投保前,即風險高的人更傾向於購買保險,比如身體更可能有健康問題的人員更想購買保險,而身體健康的人則對保險的興趣沒那麼強烈。
道德風險表現在投保後,再細分情況分為保險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後道德風險,事前道德風險,表現為投保人可能由於已經投保而降低防止事故發生的動機,比如說投保車險的人可能比未投保的人開車更莽撞一些,因為他們知道可以獲得賠償。就是說,因為保險,人們就變得比原來更大膽了,也不如原來小心防止事故發生了。
事後道德風險表現為,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可能因為購買保險而降低減少損失的動機,比如說已經有醫療保險的人會比沒有醫療保險的人更多去醫院
『捌』 保險公司如何有效降低或防止逆選擇及道德風險
你所說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比較廣,可以參考一下:
一、對於逆選擇,主要體現為帶病投保,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一般會在投保前予以防範,比如完善投保的告知詢問程序,對既往病史、健康狀況進行詢問,要求客戶告知等。同時在合同中會有規定一些免責條款,用以規避逆選擇風險,比如「投保前疾病屬於除外責任」等等。理賠過程是風險審核的另一個重點,主要體現在理賠調查,一般會通過核實就診醫院、排查其他醫院、詢問病史、了解既往健康狀況等方式核實被保險人是否存在故意不如實告知、帶病投保的情況。
二、道德風險,這個范圍比較廣,主要的道德風險是通過理賠方面來控制,比如倒簽單(即出險後投保)的風險、故意不如實告知的風險等等。
國內保險公司目前普遍採取「寬進嚴出」的操作方式,即核保寬松,理賠嚴謹,這就導致了許多糾紛的產生和保險行業的信用度下降,比較理想的方式是「嚴進寬出」,就是投保時要求手續齊全,符合法律程序。不過鑒於種種原因,比如居民的保險意識等,這種操作方式不大可能建立起來。
『玖』 保險會因為什麼原因,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1.逆選擇是逆保險公司的選擇,因為保險公司喜歡那些健康的客戶,最好是買個保險都不出事的客戶,但是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感覺自己的身體要出毛病了,趕緊去買份壽險或重大疾病保險,這些不健康的人就是逆了保險公司的選擇,但是保險公司不知道你的疾病,還是讓你投保。為了盡量減少這種逆選擇,保險公司會要求一些保額高的險種必須體檢,以及規定65歲以後不能買壽險等政策。
2.道德風險就是某些人買了保險,然後為了得到保險金,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比如為小孩買了保險,然後故意讓小孩出現意外甚至死亡來騙取保險金。為了降低這種道德風險,保險公司規定,未滿16周歲,意外死亡的保險金北京上海廣州為10w,其他地方為5w。
以上若不清楚請追問,若滿意請採納謝謝!
『拾』 保險市場中,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的含義和關系舉例說明。是不是道德風險導致了逆向選擇
當前,道德風險的普遍存在,仍要求保險公司繼續優化產品設計、完善風險管理。一方面,如何給承包人設計一個最優激勵保險合同、給發包人設計一個有效的約束機制,事關工程保證保險的市場效率,前者需通過激勵機制將承包商一部分損失和利益聯系起來,後者也應通過懲戒機制實現業主行為與信用的直接掛鉤。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在工程管理方面仍心有餘而力不足,還需藉助質量檢查機構(TIS)的力量優化資信審查、深化建設檢查、強化損失追償,以增大道德風險被發現的概率並提高相關違約成本,在此基礎上保險公司也能更科學地制定保險費率優惠等激勵措施;此外也可藉助再保公司、共保組織的力量,實現道德風險在多主體間的轉移與分配。
不難發現,工程保證保險在防範建築市場道德風險上大有作為。長遠來看,由於道德風險問題在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建材、機械等建築市場交易中普遍存在,建立健全建築市場信用制度也將成為一種客觀需要。完備的建築企業檔案將有利於保險公司在承保前把握道德風險水平,也能在道德風險行為發生後更新信用記錄,為後續保證行為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