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要措施
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反保險欺詐工作中,全行業都要充分認識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重要意義,保險欺詐不僅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侵蝕保險機構效益,而且破壞正常的保險市場秩序,損害保險行業形象。因此對今後的反保險欺詐工作,具體要求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強領導,系統規劃。反保險欺詐工作涉及行業內外的方方面面,各單位必須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健全反欺詐制度體系,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開展相關工作。保險機構要承擔反保險欺詐工作的主體責任,將反保險欺詐工作納入全面風險管控體系進行規劃,從公司治理層面開始,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制度機制,提升技術手段和優化資源配置。行業協會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通過聯席會議和專業委員會等形式搭建反欺詐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詐工作效能;學會要組織行業積極開展反保險欺詐的理論研究,探索反保險欺詐工作的規律。
二是突出重點,分步推進。當前,保險欺詐案件多發、形式多樣,應突出重點懲治的原則,將「假機構、假保單、假賠案」這些社會危害性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保險欺詐行為列為反欺詐重點。監管部門應加大重大欺詐案件的查辦、督辦力度,對在案件管理和風險防範中有責任的,嚴格按照保監會《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保險機構應以防範欺詐風險為導向,突出重點、積極配合,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欺詐,堅決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內部發生的欺詐,要在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同時,及時完善內控制度,積極開展欺詐風險警示教育。行業協會應探索重點險種的承保、理賠信息共享機制,適時研究開發反欺詐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各單位要分清輕重緩急,循序漸進地推動反欺詐工作「三步走」:今年從夯實基礎入手,建立體系、健全制度、加強宣傳;明年將以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為重點,著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欺詐工作體系。今年還有三個多月的時間,反保險欺詐工作任務比較多,各單位一定要抓緊落實。
三是注重方法,務求實效。不同類型的欺詐具有不同的特點和成因,各單位應加強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開展反欺詐工作。治理機會型欺詐以預防為重點,保險機構應探索推行投保、索賠反欺詐提示等制度,行業組織應加大對消費者宣傳教育力度,切實防止投機性的保險欺詐行為;治理職業型欺詐以打擊為主,監管部門應加強行業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聯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團伙,有效震懾犯罪分子,優化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在貫徹落實《指導意見》上,要分清責任,層層落實,切忌走過場。對工作業績突出的,要給予適當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貽誤工作良機,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是積極探索,善於總結。反保險欺詐工作點多面廣,各家公司、各個地區面臨的反欺詐形勢和任務各有不同。前一階段,行業在健全反欺詐組織體系、強化區域合作、加強反欺詐技術運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階段,我們要在深入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創新力度,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積極探索適合中國國情、適用行業實際的反保險欺詐工作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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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險公司如何有效防控案件風險,發生案件後,應從哪些方面做好應對工作
你這個問題太籠統了,保險公司的專業保險類型有別,大類一般是人身險和財產險
財產險里就有好多種不同的險種,因此案件風險也會不同,但總體上來說要減小風險,一般要對參保人做嚴格的審查,並要嚴謹制定保險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一般還要定期回訪,了解參保人的情況
㈢ 保險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如何寫
第一 你這個問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寫
第二 還可以咨詢下相關的機構了解下
第三 同時建議你咨詢下相關的機構
第四 網回答五花八門 只有當地解答最權威 最准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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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險公司風險隱患有哪些應採取哪些措施
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也在不斷累積。保險與風險相生相伴,警惕風險、發現風險、管好風險是保險的職責。要履行好職責,保險業應回歸保險保障主業,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在行業發展和防範風險之間找到平衡點。
保監會近日發出警示,當前保險業存在償付能力不足風險、流動性風險、公司管控不到位風險和外部傳遞風險等四大突出風險,防範形勢復雜而嚴峻。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保險業正處於退保和滿期給付高峰期,將持續面臨較大的現金流出壓力,少數經營激進的公司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隱患。而個別公司治理失效、管控無力,極易成為風險爆發點。
風險起於亂象。去年以來,個別保險機構片面追求規模和利潤,出現非理性舉牌、與一致行動人非友好投資、激進經營等問題,嚴重影響了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究其原因,是其缺乏對金融規律、保險規律和保險資金運用規律的正確認識。
陳文輝認為,一些機構忘記本源、偏離主業,盲目搞多元化、全牌照,熱衷於跑馬圈地掙快錢,導致主業不主、副業不副,有的甚至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還有的甚至通過多種方式規避監管,如果把握不好就會出現大的風險。
從行業發展規律來看,致力於發展保障業務,在市場上精耕細作的保險機構,雖然保費增速不快,但「含金量」更高,後勁兒更足;而個別成立不久的保險機構企圖通過銷售大量高風險高收益理財型產品迅速做大規模,實現「彎道超車」,從風險管理者變成風險製造者,遭到監管重擊,「翻車」在所難免。
還有一些保險機構本末倒置,重投資、輕保障,在人才、制度及運作機制上仍處於基礎建設階段,還難以充分應對不同投資領域中激烈競爭的情況下,只看重收益率,什麼都想投,什麼都敢保,成為風險的最後接棒者。
有專家表示,保險業走得太快,已到了謹慎防範風險的時候,忽視風險管理能力建設的發展是沒有意義的。
對保險業來說,風險保障功能始終是「立業之本」,是其他行業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也是行業價值靈魂所在。保險業的發展不能走捷徑,更不能「跑偏」,種好自己的田就是要回歸保障主業。
㈤ 保險公司退保風險都包含哪些方面如何排查
(一)退保風險排查
1.重點產品
(1)高現金價值產品。應從產品設計、銷售策略、保單收益等角度分析產品是否屬於高現金價值產品,即產品的現金價值設計為短期內(1-3年)達到或略高於所繳保費。
(2)保單收益可能低於客戶預期的產品。包括紅利分配水平顯著低於客戶預期的分紅險產品,結算利率顯著低於客戶預期的萬能險產品,存在較大浮虧的投連險產品等。
(3)期交產品。應採取排查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老年投保人(年齡大於60周歲)保單、客戶回訪不成功保單、存在投訴糾紛的保單、失效保單、超過寬限期仍未繳費的保單等方法,篩查有風險的期交產品,如不知道所持保單為期交保單,不具備持續繳費能力,或不了解退保損失等。
(4)前期可能存在銷售誤導行為的產品。如銷售過程中存在「保單變存單」、「承諾收益」、「混淆繳費期與保險期」、「隱瞞真實繳費期」等誤導行為,易引發非正常集中退保風險的產品。
(5)其他產品。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轄內實際情況,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風險的其他產品。
2.重點渠道
(1)銀郵代理渠道。應重點關注下列三類網點:一是「信貸捆綁式」銷售的網點,表現為銀郵代理機構向貸款客戶捆綁銷售保險產品,客戶多在猶豫期後或一年後即退保。二是可能存在銷售誤導的網點。應結合綜合治理銷售誤導工作,採取排查客戶信息不真實保單、失效保單、老年投保人(年齡大於60周歲)保單、投訴件等方法,摸清網點在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向客戶承諾固定收益、「存單變保單」、長險短做、期交躉做等誤導行為。三是已終止代理合作關系的網點,尤其是既往業務量大的績優網點。
通過風險排查,應掌握上述三類網點的具體分布,捆綁銷售的產品、銷售期間和金額等,網點誤導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及涉及的產品、銷售期間和金額等,已終止代理合作關系網點的存量業務規模和銷售期間等,並根據上述情況合理預估退保期間和退保金額。
(2)經代渠道。應結合經代公司經營模式、銷售品質管理情況等,採取排查失效保單和退保保單、測算有無套利空間等方法,關注經代公司是否存在經營風險,如大量採取股權方式對代理人進行激勵,是否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整體套利行為等,排查由此導致的潛在退保風險,並將風險細化至具體經代公司。
(3)個險營銷渠道。應針對績優業務員的保單、孤兒單等,採取排查失效保單、老年投保人保單等方法,關注由於個險營銷員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或對產品講解不透徹等導致的潛在退保風險。
(4)其他渠道。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轄內實際情況,排查存在重大退保風險的其他渠道。
(二)滿期給付風險排查
一是測算滿期給付規模和分布。應根據公司存量業務的產品期限、業務規模、銷售時間段等測算未來三年的滿期給付金額,判斷未來給付高峰。測算應分渠道、分險種、分產品、分地市,其中銀郵代理渠道應細化至具體網點。
二是排查高風險的滿期產品。在掌握滿期給付的整體規模和具體分布的基礎上,評估保單到期收益,據此篩查高風險的滿期產品。對滿期金低於或略高於累計保費的期交保單,以及保單收益明顯低於客戶預期等高風險滿期產品,應採取與退保風險排查類似的方法,排查銷售過程是否存在誤導行為,並預估風險的嚴重程度。
㈥ 如何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及報告工作
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議從兩個大范圍開始:
一、內部;
1、加強公司一線業務人員對風險管控、風險初審基本知識的學習與控制。
2、提倡、推動業務人員對客戶保險風險隱患的宣傳。
3、加強櫃面審單人員對風險隱患的學習與嚴格把控
4、做好服務大廳、職場風險隱患提示語的張貼
二、外部;
做好對外保險風險隱患的大力宣傳力度。
媒體、宣傳欄、報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