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製作社保基金財務風險防控課件
(一)做好社會保險的監管工作
針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必須從內部和外部兩個角度出發,構建出具有約束力的管理系統。社會保險基金內部會計監管中應該包括內部控制監管、核算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幾個主要的方面;社會保險基金外部會計監管應該包括行政監管、社會監管、法律監管和審計監管等。內部會計監管能夠幫助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外部監管能夠從各個方面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問題形成有力的約束,內部和外部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就形成了系統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體系。這一體系的構建,不僅能夠促進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合理運用,也能夠促進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重點做好個人賬戶的管理工作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管理存在許多問題,所以在控制基金風險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對個人賬戶的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個人賬戶必須要統一納入到財務管理的范圍內,在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賬戶中增設統籌和個人兩項,並確定賬戶的明細,實現兩者的獨立核算。通過對參保人個人賬戶的完善,可以為基金管理人員的工作帶來便利和依據。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風險降到最低,還應該使個人賬戶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統,這樣不僅能夠增強對個人賬戶信息的處理能力,也能夠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
(三)增強征繳力度,統一征繳標准
為了使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工作更加順利,有關部門必須要做好相關的宣傳活動,讓單位和個人能夠認識到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作用和意義。在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力度的過程中,必須要保證相關法律、行政職能和經濟等問題能夠與征繳工作相協調,盡量讓中小民營企業能夠主動的參與到基金繳納的實際工作中來,進而最大程度的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盡量減小地區差異帶來的征繳費用不同的問題,必須建立起統一的征繳標准,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到預算管理中。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指標必須根據評估結果來確定,這樣不僅增加了征繳的科學性,也能夠最大程度的減小管理風險。在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過程中,應該為其創設財政專戶,通過對收支的協調管理來提高財務管理的質量,並在管理的過程中發揮監督的重要作用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風險。
(四)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要想保證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管理的水平,就應該從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來優化管理工作。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方面,負責征繳的機構應該在當地銀行設立專項賬戶,並且這一賬戶必須通過當地財政與勞動部門的認可,在征繳費用的過程中,主要由稅務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其他部門無權干涉。在支出社會保險基金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實際支出情況來適當調整支出標准,這樣就能盡量減小外界因素給支出工作帶來的困擾。
(五)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在完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系時,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制度的變革情況來調整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程序。社會保障體系的落實必須要以制度為依據,所以應該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的改革情況來優化繳費程序,並做好基金運作的監督工作;根據會計人員的工作表現實行激勵制度,通過獎勵的方式來激發會計人員的工作效率。對社會保險基金人員崗位進行分解時,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和《會計法》的有關規定來明確人員的職責,還應該設定考核目標,進而落實獎罰制度;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檢查基金管理情況,不斷增強會計的監督職能,加強保險基金的征繳力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做好基金支出的監督工作,盡量避免不合理的基金支出,這樣才能達到控制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風險的目的。
⑵ 繳納社保有哪些風險,應該如何防範
企業員工參保未按員工的實際收入(上年底平均工資)繳費工資,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來說,這是必須得的。而在實際的操作中,大多數企業都如同案例的操作模式——按照當地的最低繳費基數來給予員工繳納社保。社保局也無許了,企業也這么在操作,而大多數的員工也這么默認了。作來企業方面來說,員工同意,社保部門也是認可的,就當是合法的。現在員工提出來,要求企業按實際工資來參保,而且不是到勞動部門 去投訴的,企業也只能根據該員工的申訴要求執行,否則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最終仲裁也只能根據法律法規的條文來作出裁決,仍然得按員工的實際收入來參保。
存在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1)企業自身要控製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是每位老闆給人力資源部的基本要求。當然企業的領導者們首先會評估風險級別,如果當風險高的,他們也要果斷按法律法規執行,風險級別低的,當然得堵一把,堵贏了就算是賺到了,堵輸了就是虧。一般是用工密集型的企業比較偏多,由於員工人數多,而且員工的整體收入不太高,員工整體的法律概念稍微弱一些,而且有些員工也不願意交太多的社保費用。偷偷說一句,很多公司都是這么在做的。
2)員工不願意按實際收入來繳納社保;在用工密集型企業中,80%的員工都不願意按自己的實際收入來參保,而且還有相當多的一部分員工是不願意的參保的,這原因大家都是知道滴。年紀稍微大的一點的員工,認為自己打幾年工就回老家了,社保一定要交滿15年,退休時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對於這層人員來說,他們認為要交15年的時間比較長,把錢留在自己的口袋會更安全。而年輕的職工們,又認為離退休的時間太長,真到了退休的時候又不知道這社保的政策會啥變。員工自身的顧慮未解除,導致現在強行實施全員參保給HR們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擾。
企業未根據員工實際收入(一般情況下,老員工是按上年度的平均工資,新員工是按參保時的實際收入)足額參保,所存在的風險有以下幾點供參考:
1)發生工傷事故時的賠償標准;企業未根據員工的實際收入來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的,一旦發生工傷,企業應該按員工的工傷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支付其相應的補償費用,而且還應補齊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額部分。實際上這一項並不算是風險,如果企業按員工的實際收入來參保,也是應該支付的,相對而言,單從此項來分析,企業還是賺了的。
2)臨近退休人員的要求或是在職員工的要求;臨近退休的員工的, 通常情況下,他們都會在退休前去咨詢相關專業部門 。當他們清楚自己的參保繳納基數是按當地最低基本工資實施,而退休後的養老保險的金額則會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都會申訴或是要求企業補回差額部分,包括在職的員工提出要求,企業都有承擔補差額的部分金額的風險。尤其是有的企業還未全員參加養老保險的,對於臨時退休的員工(三五年即達退休年齡的)必須得參保。
3)離職人員的追討;根據勞動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勞動糾紛的仲裁時效為一年。也就意味著員工在離職一年內,發現自己的權益被侵犯,可以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承擔被侵犯的部分權利。用人單位未按員工實際收入繳納社保,員工有權利提出補繳。但在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員工要求的,據了解,現實的勞動爭議中,提出此申訴的案件並不常見。因為企業補足了企業應承擔的部分,員工也需要承擔自己應承擔的部分。根據行政處罰法,追溯的時效為兩年,也就是說員工在離職兩年內都有訴訟的權利。所以企業在評估風險時,應將離職兩年內的員工作來一個評估對象。
4)社保部門的監察;如果企業完全按照當時最低的社保繳費基數來參保,社保部門在審核時也不會讓你直接通過,除非企業分了幾個檔次。我們公司在幾年前,同一標准參保,但在五年前就被退單了,後來就只能實打實進行了。據近幾個月的社保部門通知,企業必須全額參保養老,而且不能以最低繳費基數參保。這是我們在前幾個月收到的通知,而且附近的企業都在調整繳費基數。社保部門也會不定時的到企業進行核實,所以社保將會越來越嚴格與規范,這已經是一種趨勢。當然,最初被查的時候,社保部門會開一個責令改正單,然後限期改善,否則就面臨被處罰。
5)客戶驗廠的要求;在企業有兩個上帝,一個是員工,一個是客戶。員工為企業創造價值;客戶為企業帶來價值。所以這兩者都是企業必須重視的,而且都必須放在同一等級的重要,企業少了誰都無法生存。客戶在對企業進行審核時,也會注重員工社保的問題,但在這里,一般情況下的驗廠人員,只要企業為員工買了社保的,都不會特意要求按員工的實際收入來參保。但也有的驗廠人員要求就是按法律法規執行,所以企業可以自行評估。
社會保險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涉及的問題點有二:一是職工工作期間社會保險未繳或有時段欠繳問題;二是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按最低基數而非實際工資。這樣一個涉及每個職工、每家企業的政策,政府相關部門,無論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還是法院,都相當慎重,目前的執法環境是:涉及社會保險的業務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管理,仲裁及法院均不受理。而勞動監察大隊一般採取調解的方式,以減少社保糾紛對整個社會的震盪。
未足額繳納的風險及現狀
當用人單位實現所有勞動者社會保險全覆蓋後,最大的問題點就是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普遍按最低基數而非實際工資。盡管這是普遍的現象,但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通常有二個風險:
第一點:勞動者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為由解除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未繳或未足額繳納社保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已經成為勞動者主張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大王牌)
關於這個法條的理解,目前有所爭議,即未足額繳納是否適用?從嚴格的意義來講,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就是繳五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保險,稱為五險)、足額繳(按照職工的工資總額),此項主張由仲裁部門受理,在司法實務中,目前各地的政策還是有所差異:
⑶ 挪用社保資金案件專題分析材料,挪用資金多少
幾年前因要與合夥人解散鬧得官司,合夥人口頭上說同意解散幾個月過去了都沒有要清算的意思還不停把公司財產劃走為個人所用,當時合作因為對合夥人的信任將法人代表章以及公司主要的印章交予她保管,結果她在暗地不斷的挪用公款。這個官司打了快3年了,我們當地法院說要成立清算小組,都快1年了都沒成立起來。造成現在,對方在外省的法院對我提起上訴,法院送來的掛號信直接送到以前的辦公地點(因要解散,所以此辦公地點已經無人不再使用),過了幾個月才知道那裡有一封掛號信,掛號信送過來的時候連個電話都沒有,外省法院因無去應訴將凍結的資金劃轉到了外省,因為這件事情我還到那去了一趟,結果那裡的法院告訴我說這事無論誰去都沒法辦了沒用。怎麼辦?法院是不是也要負責任?都沒辦法保證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還不斷的在支出,假如法院寄掛號信到一個沒有住的當事人的舊址,而造成當事人不知情且無法應訴是不是要算對方勝訴?我還想問下我是否能對原辦公地點提起上訴,幾年過去了,我還是在支付著他們的物業管理費和租金,結果掛號信的事情我還不知情,物業是否要賠償我的損失
⑷ 求基金風險的案例
湖北省某基金管理公司的案例
2012年5月,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財政部駐湖北專員辦對湖北省某基金管理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業務及管理費支出缺乏制度性約束,2011年部分費用開支異常,存在虛假列支、違規列支費用的情況。
商業銀行是該公司基金代銷的重要渠道,尤其是作為其主要股東的中國銀行。2011年,該公司通過「業務及管理費——渠道培訓會務費」科目,為中國銀行總行召開的2011年個人金融工作會議支付費用2501392.38元。通過檢查對應記賬憑證,檢查人員發現原始憑證中均無代理(承辦)單位合同協議、結算清單、參會人員簽到記錄等資料,且會議3項議程中僅有1項系對該公司的表彰研討。
該公司沒有在董事會費實際發生時對其進行確認,而是通過「其他應付款——董事會費」科目按月預提董事會費166666.70元,2011年1—10月共預提1666666.70元。該科目年初余額152976.15元,當年使用1598942.49元,年末尚有餘額220700.36元未予沖轉,造成當期費用多記。
該公司2011年度通過董事會費科目支付董事袍金266228.37元,款項匯入中國銀行總行人力資源部。該項支出既沒有明確的計算依據,其收款單位中國銀行總行人力資源部又沒有向其開具正式發票。此外,該公司2011年度還在董事會費中列支會務費54678.25元,所列支費用對應的會計憑證中均未附相應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名單、費用結算單據等資料,無法證明會議及費用的真實性。
2011年,該公司將購買禮品開支936950.00元計入「業務宣傳費」科目,所購禮品在領用時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禮品流向不明。例如,該公司2011年12月6日與某實業有限公司簽訂《金銀紀念章加工合同》,總價款760000.00元,委託該公司製作包裝精美的2盎司純銀紀念章500枚、1/4盎司純金紀念章100枚,該批紀念章入庫後作為禮品陸續領用,但並未辦理領用手續,且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⑸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於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徵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於沒有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於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後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於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於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於管理的現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後,基金結余實質上由財政部門管淺析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謝仁傑財稅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體經濟·理,不是購買國債就是存銀行。由於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造成各項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減少,有的存在銀行也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雖然現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基金按規定用於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而事實上這種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推諉扯皮,影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由於物價上漲指數高於銀行存款利率而實質導致基金的貶值,給今後基金支付造成較大壓力和風險。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是維護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長期任務。只有不斷強化內外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減少基金風險。一是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審計科室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基金收支結存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防範違規舞弊現象發生。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有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徵收、支付、貨幣資金管理等重要環節嚴格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授權批准等內部控制原則,從源頭上防範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為發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資和收益情況以及其他財務數據等,將社保基金的運營納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範社保基金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實行紀檢、財政、審計部門聯合監督,建立對社保基金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在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管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監督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基金徵收、支付環節是否合法合規;監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⑹ 如何防範社會保險系統建設的風險
如何防範社會保險系統建設的風險
《中國社會保障》2000年第8期 作者:肖 波
社會保險體系的建設與完善水平,不僅標志著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也標志著一個國家對國民社會福利的關注程度。中國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已經成為當前深化企業改革和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要達到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的,盡快縮短與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差距,目前要做的事情很多,而盡早建立先進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無疑是其中重要一環。
建設社保信息管理系統需要巨額投資。從國內已建成的許多系統看,少則幾百萬,多則數千萬。怎樣避免社保系統建設的巨大風險,的確是一個值得各級社會保障部門的決策者高度重視的問題。
筆者於1992年初開始參與深圳市社會保險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規劃與建設,6年來又作為長天國際社保系統開發研究中心的總負責人,主持過深圳、珠海、貴州等11個省市的社保信息系統建設。今天我願意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就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應該如何防範項目建設風險,談談個人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對我們的決策者們有一點幫助。
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國際某著名信息產業咨詢集團多年統計的數據表明:大型計算機系統建設項目的經費與投入平均為原計劃的222%,項目工期平均為原計劃的198%,項目失敗率高達72%。在社會保險行業信息系統建設方面,由於牽涉面廣、行業管理經驗不足等多種原因,項目失敗的風險普遍要高於其他行業。
導致社保系統項目建設失敗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來自項目建設單位自身的問題,如綜合條件准備不充分就倉促上項目、系統功能需求調查與診斷不到位、對系統建設缺乏整體規劃等因素之外,更多的是由於系統開發商方面的問題而造成的。
根據國內許多失敗的案例分析,來自開發商的問題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1、缺乏社保行業經驗。中國目前設置了社保行業系統開發建設專門隊伍的開發商屈指可數,許多開發商都是今天做這個行業,明天做那個行業,缺乏對社保政策、業務操作流程與行業特性的專門知識。往往是需求調研與分析沒有到位,便倉促開始項目設計與實施,結果導致建成的系統不能真正履行服務職能。
2、缺乏項目管理經驗或意識。許多開發商並不缺乏優秀的軟體開發人員,但是對項目管理的重要性普遍認識不足,不明白一個技術項目的成功,絕不僅僅取決於技術,也取決於對項目的系統規劃、系統集成、業務流程的再造、全面的質量保證、時間控制、成本控制以及與客戶頻繁有效的雙向溝通。否則,必定會導致質量低劣,失敗率增加。
3、人才管理不善。IT行業本來就是中國人才流動最頻繁的行業,如果人力資源管理不善,就會導致人才更加頻繁的流動,這必然會影響到工程的質量、技術的含量和項目不能如期完成。
4、缺乏社保系統建設完整解決方案。許多開發商只能做硬體系統和應用軟體的某一環節某一部分開發任務,卻承接了整個系統集成項目,結果導致軟體與元件、硬體與軟體不匹配,互相推卸責任。這種不良影響在系統後期維護中將暴露得更加明顯。
5、企業經營理念的短視。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忽略客戶的長久利益。
怎樣甄別理想的系統開發商2如上所述,社保信息系統項目建設的風險主要來自於系統開發商,因此,如何識別並選擇優秀的項目開發商,也就成為防範項目風險的關鍵一環。根據國際流行的計算機項目開發合作夥伴評估標准,一個優秀的開發商應該具備如下的五大要素:
1、有實力和發展潛力。從人力資源、財力、企業理念、成功客戶、管理模式、發展戰略等方面評估。
2、有豐富的行業經驗。考察其在社會保險、銀行、醫院、地稅和IC卡等領域的實踐業績。
3、有全面、成熟、先進和實用的解決方案。
4、有科學、系統的項目開發和管理控制方法。考察其是否制定並切實執行了符合國家/國際標準的項目管理制度?是否從人力資源、設備、集成方案、實施計劃和風險規避策略等方面對該項目有充分和恰當的准備?
5、有完善的客戶服務與支持體系。向其現有客戶了解,該公司是否具備一個完善的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與支持體系。
以上只是筆者8年多來從事社保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一些教訓與心得,希望能對我們社會保障部門的領導和開發商同行們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