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代付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是企業多支付的人工成本,計入工資薪金更合理一些
企業承擔收款方的稅款本身就是企業的一項支出,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經常遇到的。如果合同約定清晰,應該允許企業進行稅前扣除。
在計提應付工資總額時,按照應向個人支付的工資以及應代負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合計數即含稅工資計提,並按照規定計入成本和費用科目,如此你單位代付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也就還原為工資薪金,還原為企業單位的成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你單位所代負的個人所得稅稅款就不存在不可稅前扣除的問題,只存在納稅調整問題,如果工資總額未超過計稅工資標准,那麼在稅前列支方面更是"暢通無阻".
個人所得稅是由個人承擔的,企業只是代扣代繳的義務人。公告2011年第28號第四點規定:僱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於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確規定了個人所得稅無論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稅前扣除。
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理解為,一是在進行稅務處理必須作為工資薪金處理,以足額繳納個稅;二是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有些工資薪金可能需要進入資本化項目(如地產企業),因此不可以直接進行費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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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保險公司 個人所得稅 怎麼交
個人所得稅按「勞務所得」扣繳;營業稅按應納稅額的5%扣繳;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扣繳;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扣繳。
❸ 保險賠款是否需要交納個稅
保險賠款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3)保險轉賬給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❹ 公司賬戶轉款到個人賬戶,個人要交所得稅嗎
對單位賬戶轉款到個人賬戶里的金錢,要分清款項的性質,要是給員工發放工資薪金、獎金加薪的是單位的用工成本費用支出,這個是要計入單位的應付職工薪酬里的應付短期職工薪酬下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明細科目,這個是要列入單位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這個是必須要計算此人的個人所得稅的,這個你只要把握是以單位的自製憑證,無稅務發票做附件為判斷。對支付轉賬給員工為單位墊付外購商品、勞務、服務的款項,員工憑購買的商品、勞務、服務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及單位的內部審批報銷單流程的款項,這個是單位支付的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或是零星支付的就列入支付的其他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這個是種往來,個人只是中間的橋梁過渡將個人代墊的款項通過報銷收回,這個是不存在要計算個人所得稅的。還有是對單位的員工因工工傷,從社會保險系統里退返到單位的結算銀行賬戶里的工傷保險待遇,再由單位轉賬給個人賬戶的,也是不用計算此人的個人所得稅的。還有單位的女職工因生育從社會保險系統里結算返還到單位的銀行賬戶里的生育保險報銷結算款項,再由單位轉賬給個人賬戶,這個也是不用計算此人的個人所得稅的。
❺ 個人保險可以抵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保險不可以抵個人所得稅。
按保險保障的對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險分為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在承保對象和承保方式等等方面都是有區別的。
個人保險是為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以個人作為承保單位的保險。團體保險一般用於人身保險,它是用一份總的保險合同,向一個團體中的眾多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的保險。
在團體保險中,投保人是「團體組織」,如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核算的單位組織,被保險人是團體中的在職人員。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屬於團體的被保險人。另外,對於臨時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保險人可接受單位對其提出的特約投保。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❻ 保險賠款要不要交個人所得稅
保險理賠款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所以保險賠款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❼ 保險費抵扣個人所得稅是怎麼規定的呢
從2017年7月1日起,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抵扣個稅,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制發的《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這項政策主要適用於以下五類人群:
一是工薪階層,如單位的員工、有相應固定單位的人;
二是給一些單位做咨詢或者設計上的服務要求連續三個月以上的;
三是個體工商戶業主為自己購買,為員工、僱工購買也是適用人群;
四是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的業主;
五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者為自己購買的。
(7)保險轉賬給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進行商業保險抵扣的舉個例子:
李先生每月稅前工資15000元,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合計3000元。政策出台前,李先生每月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3000-3500)×20%-555=1145元。7月,李先生自行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險並於當月將標有稅優碼的保單交給公司。該保險年繳費3600元,每月300元。
8月1日起,李先生可在稅前增加扣除商業健康險200元(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15000-3000-200-3500)20%-555=1105(元),較之前少繳40元,一年可少繳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