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強制辦理按揭的客戶購買保險一般不合法。
《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擔保法》第五十八條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在抵押物滅失、損毀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② 我在農村信譽社貸款強制我買保險這合法嗎
你好!農村信貸社貸款強制買保險,這合法嗎?這個問題是,需要貸款,而信貸社強制買保險,不合法,違反有關規定,而買保險,需要貸款人願意不願意,不能在貸款時候搞硬性,強制的做法。祝你生活愉快!
③ 公司強制讓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合法嗎
沒有那家商業保險公司強制員工買保險的 都是有了適合自己產品自願買的
④ 工商銀行車貸捆綁保險合法嗎
所有的銀行或者4S店的金融公司,貸款購買車輛,為了保證自己安全,必須投保車損險,是一種風險防控措施,並且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或者金融公司
⑤ 貸款和保險可以綁在一起犯法嗎
這個是合法的,不用擔心。甚至還可以二次貸款保險的。
⑥ 貸款買車強制交押金購買保險合法嗎
這是不合法的,根據政策規定,即使貸款購買的汽車抵押給金融機構,但消費者仍有自由選擇保險公司的權利。如果要求消費者到指定保險公司擔保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屬於強制交易的行為,屬於無效條款。
現在很多的銀行在貸款買車的時候都有指定保險公司賣保險,甚至早已成為行業潛規則。所以,消費者貸款買車要小心類似的合同違約「陷阱」,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各條款。如果發現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可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
⑦ 銀行強制貸款人購買保險並指定自己為受益人的,是否合法
[案情回放]
江文在某城市工作,為與女友結婚考慮買房。經過調查,江文選定了某房地產公司開發的一套商品房,並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江文與某銀行簽訂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合同約定:江文購買某房地產公司的一套商品房,向該銀行借款20萬元,還款方式為每月償還2000元,期限為10年,江文以該商品房作為抵押,到期無法償還借款,銀行將行使抵押權。在合同簽訂後,江文即向某房地產公司支付了首期房款。
此後,某銀行要求江文為所購置的房屋購買一份財產險,或是購買一定期限的人壽險,銀行為受益人,並由江文支付保險費,否則就將解除與江文簽訂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但江文對銀行的行為明確表示反對。雙方為此發生糾紛。江文遂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銀行按照雙方簽訂的按揭貸款合同履行合同義務。
[專家點評]
《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就本案而言,究竟由江文來支付保險費,還是由銀行來支付保險費,是屬於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自己協商確定,不應強加給貸款人。銀行以格式合同的方式達到這種目的,嚴重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和精神,應當認定銀行的行為無效。
根據《保險法》第39條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因此,在本案中,銀行要求江文購買一定期限的人壽保險,並要求江文指定自己為受益人,違背了《保險法》的規定和精神。
⑧ 保險公司強制我購買了保證保險保費是貸款本金一半合法嗎
保險公司不會強制你買,可能會誘使你買,強制這個用詞不正確。即便是如此,保險公司依然可以推諉責任,因為你 保險單上有你的簽字,你是個自主行為能力人,這種官司不好打,有個心理准備吧。
⑨ 強制捆綁銷售保險、違規收費,銀行的這種違規現象是否普遍
國內多家銀行和保險集團,被相關部門點名,說存在捆綁銷售保險、違規收費、收取高額服務費的問題。雖然被點名的銀行有好幾個,但是大多數都是部分支行的所作所為,並不能代表所有的銀行。從整體上來看的話,這種行為並不普遍。很多銀行在服務或者辦理業務方面,還是很不錯的。
這次點名主要是對部分機構進行警示,讓他們明白自己的錯誤。可能會有些懲罰,但整體來說不是特別嚴重。如果這類機構能夠發現自己的錯誤,就不會再面臨相應的處罰。如果還是繼續保留原來的“風格”,肯定會受到嚴重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