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
2、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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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期限
根據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醫療期是指用人單位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醫療期主要有以下幾條規定:
(1)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2)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4)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中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被鑒定為一至四級 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 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6)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本醫療保險
B. 請問:一、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單位與個人的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二、
社保由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區別,但大致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
都是稅後繳費。
(2)基本醫療保險盒個人醫療保險比例擴展閱讀:
職工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比例為2%。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全體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繳費比例為8%。
武漢醫保相關政策:
1.參加醫療保險的范圍和對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和退體(職)人員。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及職工和退休(職)人員。
部隊在漢單位、金融、郵電、鐵路、電力行業單位及職工和退休(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數和繳費比例
職工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比例為2%。
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全體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繳費比例為8%。同時,用人單位還要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50%的比例為退休(職)人員繳納一次性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C. 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交費比例是多少
1.繳費比例:一般,職工個人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用人單位為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6%;靈活就業人員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8%。
2.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用人單位月繳費工資基數,為全部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3.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
月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
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以佛山市為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標準的通告》
「一、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從5599元調整為6059元,單位繳費比例從4%下調至3.5%,個人繳費比例維持不變。
二、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從0.5%調整為1%。
三、以上調整從2019年1月起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的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這就是說,必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既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也包括城鎮各類企業,既包括國有經濟也包括非國有經濟單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業也包括困難企業。
D. 北京 基本醫療保險的繳納比例
近日,北京市醫保局會同市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並且在醫保局官方網站發布了通知。
通知中要求,從今年的1月開始,北京市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的繳費比例下調,從之前的10.8%下調1%降至9.8%,其目的是減輕用人單位的繳費負擔。根據預測,每年可以為用人單位月減輕110億元的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減輕的只是企業方面的繳費比例,個人還是按照原有的比例繳費。大家都知道一些人員因為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沒有單位給繳納社保,只能通過像小豆這樣的社保代繳單位進行代繳社保,不光要承擔個人部分,單位的部分也是需要承擔,這次醫保企業繳費比例下調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他們的負擔。
雖然繳費比例下調,但是待遇卻不受影響,還是享受原有待遇。
北京市1月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在2月份進行徵收,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需在2月份征繳期內按時足額繳納上月基本醫療保險費,確保參保人員待遇享受不受影響。
E.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目前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全國平均比例為7.5%左右,個人繳費全國平均2%。F. 單位和個人醫療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企業給員工購買的基本醫療保險,單位、個人繳納的比例分別為,用人單位按7.5%的比例繳納,個人按2%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