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計入什麼科目新會計科目
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計提時根據職工所屬部門分別對待:如...借:管理費用--失業保險
貸:銀行存款
新准則
借:應付職工薪酬--XX
貸:...
❷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保險怎麼做賬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❸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保險應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一、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二、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遼寧等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地區的企業,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應付福利費不足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費用)。
三、職工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屬於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由企業報銷。
四、企業按照內部議事規則,經過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決議,改革內部分配製度,在實際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統籌之外,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職工獎勵的,所需資金從應付工資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的,所需資金從結余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涉及的稅收問題,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網路-職工福利
職工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舉辦的集體福利以及建立的某些補助和補貼。其目的在於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便利職工生產和生活,解決職工生活的特殊困難。職工福利不同於工資和獎金。職工享受集體福利待遇的高低,並不取決於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而是根據他們的實際需要與生活困難程度,以及社會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的經營成果。[1]
中文名
職工福利
外文名
EmployeeBenefit
廣義福利與狹義福利
廣義的福利泛指在支付工資、獎金之外的所有待遇,包括社會保險在內。狹義的福利是指企業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在工資、獎金,以及社會保險之外的其他待遇。
法定福利與補充福利
法定福利亦稱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發生的福利項目,其特點是只要企業建立並存在,就有義務、有責任且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福利項目和支付標准支付,不受企業所有制性質、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法定福利包括:
① 社會保險。包括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疾病、傷殘、遺屬三種津貼。
② 法定節假日。按照2013年國務院令644號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2],全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③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是指除屬於社會保險,如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疾病津貼)、產假工資(生育津貼)之外的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如婚喪假工資、探親假工資。
④工資性津貼,包括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洗理費、書報費等。
⑤ 工資總額外補貼項目:
A.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B.冬季取暖補貼。
補充福利是指在國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業自定的福利項目。企業補充福利項目的多少、標準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業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以及企業出於自身某種目的的考慮。
補充福利的項目五花八門,可以見到的有:交通補貼;房租補助;免費住房;工作午餐;女工衛生費;通訊補助;互助會;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財產保險;人壽保險;法律顧問;心理咨詢;貸款擔保;內部優惠商品;搬家補助;子女醫療費補助等。
集體福利與個人福利
集體福利主要是指全部職工可以享受的公共福利設施。如職工集體生活設施,如職工食堂、托兒所、幼兒園等;集體文化體育設施,如圖書館、閱覽室、健身室、浴池、體育場(館);醫療設施,如醫院、醫療室等。
個人福利是指在個人具備國家及所在企業規定的條件時可以享受的福利。如探親假、冬季取暖補貼、子女醫療補助、生活困難補助、房租補貼等。
經濟性福利與非經濟性福利
1.經濟性福利
A.住房性福利:以成本價向員工出售住房,房租補貼等。
B.交通性福利:為員工免費購買公共汽車月票或地鐵月票,用班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C.飲食性福利:免費供應午餐、慰問性的水果等。
D.教育培訓性福利:員工的脫產進修、短期培訓等。
E.醫療保健性福利:免費為員工進行例行體檢,或者打預防針等。
F.有薪節假:節日、假日以及事假、探親假、帶薪休假等。
G.文化旅遊性福利:為員工過生日而舉辦的活動,集體的旅遊,體育設施的購置。
H.金融性福利:為員工購買住房提供的低息貸款。
I.其他生活性福利:直接提供的工作服。
J.企業補充保險與商業保險:
補充保險包括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
商業保險包括:
a.安全與健康保險:包括人壽保險、意外死亡與肢體殘傷保險、醫療保險、病假職業病療養、特殊工作津貼等;
b.養老保險金計劃;
c.家庭財產保險等。
2.非經濟性福利
企業提供的非經濟性福利,基本的目的在於全面改善員工的「工作生活質量」。這類福利形式包括:
A.咨詢性服務:比如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員工心理健康咨詢等。
B.保護性服務:平等就業權利保護(反性別、年齡歧視等)、隱私權保護等。
C.工作環境保護:比如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縮短工作時間,員工參與民主化管理等。
❹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各種保險的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❺ 公司給員工購買了人壽保險,請問會計分錄應點做
企業購買的企業商業險應該記入管理費用--保險費會計科目。
企業購買的企業的個人購買的商業險:
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第三條、職工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屬於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由企業報銷。
職工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不屬於企業行為,不能由企業報銷,這一點與稅務處理是一致的。
四、企業按照內部議事規則,經過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決議,改革內部分配製度,在實際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統籌之外,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職工獎勵的,所需資金從應付工資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的,所需資金從結余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涉及的稅收問題,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會計處理
這一條與第三條的差別是,本條規定了企業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會計處理,第三條是明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保險的會計處理。對於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按目的不同,其會計處理是不同的,作為職工獎勵的,借記「應付工資」,貸記「銀行存款」。作為職工福利的,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銀行存款」,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與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年金一樣,也可以先行掛賬,再轉入應付福利費。職工獎勵與職工福利的區別在於,職工獎勵是獎勵給有貢獻的員工,不是人人有份的;而職工福利是人人有份的福利性支出。
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此條明確了,企業為雇員購買的商業保險不得稅前扣除;但這一條關於補充保險的規定已經被國稅發[2003]45號文件所修正。
由於在會計上,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區分目的,分別在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列支,沒有直接在稅前列支,所以不必進行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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