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必須給員工買社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首先,國家關於這方面的正式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其次,每個省,甚至每個城市這方面的具體規定(比如社保要包含哪些險種,繳納比例各是多少)都可能不一樣,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上查詢,都有登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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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而且是明確的規定,企業有義務為每一位員工購買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企業或者單位拒不執行此規定,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叄』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都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應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肆』 請問新勞動法里有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嗎
這份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違反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無效。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與之建立勞動關系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這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單位用支付現金的形式給勞動者,逃避繳納社會保險減少了單位成本的支出,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因為勞動者自己繳納社會保險,只能繳納養老、醫療2項保險,另外3項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根本辦不了。而且勞動者在社會上繳納養老、醫療保險是在當地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選擇繳納,高於社平工資受限不能繳納。而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范圍是當地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 所以說單位此做法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請看勞動法的規定: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再請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補充問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是中國境內企業必須執行的勞動法規,也就是說它是全國各地的企業都必須遵守的法律。這個企業違反的是勞動法第72條、勞動合同法的第26條。
『伍』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買保險
法律上有規定必須要給員工買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九個要素。
(5)單位為員工購買保險的法律規定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特徵: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陸』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法律有什麼規定,比如說繳納的險種時間限制等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緝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
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柒』 請問國家哪一條法律規定公司一定要為職工購買社保
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七)社會保險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徵收暫行條例》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企業不交社保處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不給員工上保險的工資也要做進工資表裡:
《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險的工資,都可以稅前扣除。
『捌』 有法律規定公司必須為員工上保險嗎
勞動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應當在員工進入公司一個月之內辦理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的時候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於社保關系手續,持員工勞動合同復印件,員工身份證到當地社保中心辦理員工社保關系手續設立員工社保帳戶,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的險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