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收到政府專項補助資金(財政撥款),可否做理財或投資有沒有相應的法規支持,謝謝!
一定不行!
法規尋找中。。。。
挪用公款啊大哥。。。中國這個環境沒出事什麼都是可以的。出事了就完蛋。
Ⅲ 使用財政資金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行嗎
銀行
理財產品
收益低,理財產品可以選擇
理財通
那些產品中各個產品的利率都是不同的啊,不同的產品,當然收益就不同了
但是相對來說利率高的產品的收益當然也就高了,利率低的產品收益當然也就低了
不過利率高的風險也就高一點了,對於這些問題
都得看你自己的選擇了
並且網頁版的還支持最高一千萬得存入
Ⅳ 財政撥款可以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嗎
我就是審計 部門的,剛審計出一個單位這個問題,屬於挪用專款,財政違法處罰條例第六條,你看看怎麼處理吧
Ⅳ 政府資金能否購銀行理財產品
這個不可以喲!不過政府扶持的企業是可以做的,因為有些理財產品機構戶也可以購買的。望採納,謝謝!
Ⅵ 單位挪用財政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按規定怎樣處
應立即追回資金,如不能追回的情況發生風險損失需要承擔經濟損失,同時根據嚴重程度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應的法律責任。
Ⅶ 企業獲得財政補助資金購置設備需要進行政府采購嗎有什麼依據呢
企業獲得財政補助資金購置設備需要進行政府采購的。以下是根據法律來源
第二條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采購。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按照集中采購目錄或者按照配額制定的配額標准,在集中采購目錄內進行貨物、項目和服務的行為。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組織。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定額標准,依照本法規定的范圍制定。
本法所稱采購,是指在合同基礎上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包括購買、租賃、傭金、僱用等。
本法所稱貨物,是指貨物的各種形式和種類,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
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築工程,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的建造、改建、擴建、裝飾、拆除、修繕。
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標的物。
首先,你的業務性質是否符合「國家機關、各級機構和組織」的要求,不屬於政府采購。
下列項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包括調查、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並對工程建設的相關材料,必須申辦以下項目。
(1)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項目;
(2)全部或部分投資國有資本投資或國家融資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或援助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規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依照法律、國務院關於招標投標的其他工程范圍的規定。
Ⅷ 財政部門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及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了那條政策法規
這個已經形成了挪用。
你可以查閱一下國務院財政監督處罰條例,適用第六條處理辦法。
Ⅸ 企業獲得財政補助資金購置設備需要進行政府采購嗎有什麼依據呢請各位幫幫忙,求解決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准依照本法規定的許可權制定。
本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本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
本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首先看你的企業性質是否符合規定的「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不屬於就不需要走政府采購。
但是要走招標投標,「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涉及國家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