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財政撥款不能作為定期存入銀行哪個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
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七條:
劃撥存款、匯款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決定,並局面通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接到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劃撥存款、匯款的決定後,應當立即劃撥。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下列強制執行措施:(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Ⅱ 財政部門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及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了那條政策法規
這個已經形成了挪用。
你可以查閱一下國務院財政監督處罰條例,適用第六條處理辦法。
Ⅲ 政府資金能否購銀行理財產品
這個不可以喲!不過政府扶持的企業是可以做的,因為有些理財產品機構戶也可以購買的。望採納,謝謝!
Ⅳ 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能否辦理理財產品,協議存款,7天通知存款
如果是項目貸款,需要專款專用,會有專門的監管賬戶,不能購買理財。如果是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可以辦理
Ⅳ 財政資金能否購買保本理財產品
挪用公款啊大哥。。。中國這個環境沒出事什麼都是可以的。出事了就完蛋。
Ⅵ 地方財政局能買下銀行理財產品嗎
在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後,是可以買銀行理財產品的。
Ⅶ 財政撥款可以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嗎
我就是審計 部門的,剛審計出一個單位這個問題,屬於挪用專款,財政違法處罰條例第六條,你看看怎麼處理吧
Ⅷ 收到政府專項補助資金(財政撥款),可否做理財或投資有沒有相應的法規支持,謝謝!
一定不行!
法規尋找中。。。。
Ⅸ 財政專項撥款卻被個人用於理財,涉嫌到違規但是有沒有什麼法條能支持
財政專項撥款被個人用於理財,涉嫌違規,在《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2004年11月30日 國務院令第427號)有具體的處罰處分規定。
由於你的問題闡述不明確:在什麼性質的單位,什麼用途的財政專項資金,什麼身份的個人,等等,所以,適用哪個具體的法規條款,自己在條例中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