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間個人借款,最高收多少利息合法
《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② 民間借貸怎樣確保放貸資金安全
這個是一個公司的風控問題。高收益肯定有高風險。可以通過房產抵押、簽訂合同、公證等多方面組合,降低風險。但不可能完全沒有風險。
③ 民間借貸保險嗎
有風險,沒有保障
④ 民間借貸如何保證您的資金安全
民間借貸多屬私下行為,借貸雙方基本上都是熟人,但由於民間借貸往往與冒險、投機、隱秘、欺騙(不一定都構成詐騙罪)等如影隨形,出借人對借款人的資金使用、資信情況並非能夠完全掌控;再加上民間借貸中間環節多,形成了或長或短的資金鏈,一旦其中某個環節出問題,很容易引發嚴重的連鎖反應。因此,民間借貸屬於高風險領域。 那麼,如何保證民間借貸的資金安全呢? (1)民間借貸要選擇信譽良好且還款來源有保證的借款人,比如辦廠(產品銷路好)、經商(生意興隆)、以及一時資金周轉出現困難的借款人; (2)對於借錢用於經營高風險項目的人必須謹慎借貸,只有對其所經營項目進行認真分析認為有較大的盈利可能性時才能放貸; (3)在我們國家非金融企業是不能以借貸名義向職工或向社會非法集資、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這種企業民間非法融資行為往往借貸資金龐大,表面上看起來很安全,其實風險非常大,一定不能參與; (4)切勿借貸給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從事違法行為的人,因為這種借貸是不受法律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因此涉嫌刑事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最後,出借人還可以通過擔保工具如保證、抵押、質押等手段來保證您的還款安全。 借貸網提示 民間借貸不安全因素非常多,因此民間借貸首先要考慮的還是資金安全而不是利息高低。現實生活中,「高利貸」往往是最危險的,因為這種借款人基本上沒有考慮還款或者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再者,不要輕易將錢借給不熟悉的人,不少陌生人借了錢後一走了之,到時連人都找不到情況比比皆是。
⑤ 民間個人借貸
《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⑥ 小額民間借貸(5W左右),如何簽訂合同最保險
出借款項要考察的就是對方的信用度、履行給付借款的能力,要求抵押最好用對方相當於借款額的物品,參考在對方未按期還款時的抵押物變現可能性予以決定。
⑦ 如何保證民間個人貸款本金的安全性如何順利收回本金
這個問題沒你想的這么復雜。首先,只要有一張借條就行了(不要寫成貸款,你不是信貸機構),借條上註明,B因資金周轉,向你借款20萬元,註明利息支付方式。你的借條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民間個人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四倍。現在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為6.06%/一年期(其餘貸款時間及利率你自己網上查查看),那個人借款的利率就不得超過24.24%/一年期,而你借給B的年利率剛好為24%,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所以你的借款是合法的。如果利率超過這個數字(比如你的借款年利率為36%)而與B發生借款糾紛,法院會按24.24%的利率要求B對你的借款進行償還。至於需不需要保人,那是錦上添花上的事,有當然更好,如果沒有而發生借款糾紛,你可以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一點不會影響法院的執行力。唯一發生意外的可能是B故意對你的財產進行詐騙,而後將其名下所有資產轉移到其他人名下而惡意還不起借款的情況,這就需要你自己對你們之間的關系來進行判斷了(不過一般的民間借貸,這種可能性極少)。綜上分析,個人認為借款存在的風險還是很小的,如果你能說服他,讓他愛人及兒子與你簽訂一份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書就萬無一失了。給分了,謝謝,應該很清楚了吧。
⑧ 怎樣貸款最安全最正規
做房屋抵押貸款,首先是貸款的利率稍低一些,是通過銀行走銀行的正規資金。風險是可控制的,做房屋抵押貸款,一般可以做三十年,還款壓力小,而且可以隨借隨還,可以用於經營用於買賣房屋都可以。如果在北京我可以幫助您。
⑨ 個人民間借貸要注意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注意訂立書面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借據的借貸,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所以,借貸雙方應該就借貸的金額、利息、期限、責任等內容簽訂書面借據或協議。必要時,還可以辦理公證。書寫借據時,要用穩定性能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圓珠筆,以免時間長了字跡不清。
(二)注意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法定范圍。法律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此限度的部分被稱之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三)避免借貸關系無效。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於自願,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無效借貸關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四)注意擔保行為的規定。在借貸關系中,僅起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識表示的,才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貸需要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並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五)注意合理合法的催討。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六)注意及時起訴。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