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在民政部有備案嗎
當然沒有啦,他自己都說是家公司了!
http://www.acttb.com/page.php?id=1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簡介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籌建、成立了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並著手籌建吉祥萬佛城。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基金,主要用於養老院建設、佛教公益、資助貧困等,由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有限公司、鵾鵬展翅國際投資(北京)有限公司負責基金的管理。基金會設立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幹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基金會宗旨在於開展社會慈善救助、佛教文化發展及養老設施資助等公益事業。
B. 佛教基金會會長楊洪
紀念慈輝佛教基金會主席-楊洪居士
慈輝佛教基金會主席-楊洪居士悲智雙運、關懷眾生 、德行高深、功德圓滿,於2009年2月17日成功往生極樂世界了。16年來,楊洪居士走過的路是一條慈善的大布施之路。他的人生奮斗史極富傳奇,他和他創辦的「慈輝佛教基金會」的「幫助眾生,成就眾生」的善舉,是一首首感人肺腑的詩篇。
楊洪居士1946年出生於廣東惠州,70年代到香港創辦旭日集團公司;1985年到紐約成立貿易公司;1994年介入紐約房地產生意;2000年創辦香港慈輝佛教基金會;2003年榮獲民政部「愛心捐助獎」。
C. 佛教能成立基金會嗎
做慈善是一件好事
現在佛教的此類機構很多
不贊成樓下的說法,出家在家都可以做,利益眾生的事情,是每個人的義務,出家人也是佛弟子,除了自己的修行以外,也要去幫助更多的眾生,正所謂: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
關於此類結果,審批會比較麻煩,現在這類機構比較混雜
建議先到當地民政部門等相關部門去詳細咨詢下,他們會告訴你審批流程和需要的材料
既然要做,就要做好,建立專門的管理團隊,這點的話盡量多採用在家信眾吧,出家人畢竟在社會上辦事有諸多的不變哦
有問題請追問
祝成功
望採納
D. 中國國際佛教基金會會長王世忠
佛教不應被商業化
E. 個人成立基金會需要什麼條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都可以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可以是基金會的捐贈人,也可以是其他熱心於公益事業的公民或組織。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具體條件包括: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到民政部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F. 中國佛教有善修基金會嗎
網上沒有,到當地的佛教協會詢問。
G. 怎麼辦理佛教基金會手續
要看這個基金會是什麼性質的,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由民政部負責登記管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負責登記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共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對於相應的手續和所需的材料,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的相關條款進行:
第九條
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
第十條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
(二) 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五) 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六) 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范圍、成員分布、活動地域相一致,准確反映其特徵。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第十一條
申請籌備成立社會團體,發起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 籌備申請書;
(二) 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三) 驗資報告、場所使用權證明;
(四) 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一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籌備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H. 關於帶佛教背景的基金會數量問題
別的我不知道,也不懂
李連傑的壹基金算嗎?李連傑是個佛教徒。
但願對你的提問有幫助
善哉善哉
I. 請問 佛教基金會會長楊洪的資料
楊洪簡介
旅美華僑楊洪(振滔)先生,1980年在美國紐約成立旭日集團紐約有限公司,光明時裝國際有限公司、吉祥時裝國際有限公司等。事業有成之後,他積極回鄉建設,並於2000年在香港成立「香港慈輝佛教基金會」,積極展開各項扶頒助困的事業。慈輝佛教基金會於2002年在美國紐約注冊、成為美國政府立案之佛教慈善團體。
多年來,楊洪先生的奉獻精神感動了許多人,凝聚了世界各地誌同道合的朋友,積極為祖國偏遠地區的百姓謀福利,基金會的成員走過了全國的二十多個省份,深入窮鄉僻壤,展開各項基層建設,打井、修路、鋪橋,並在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陝西師范大學等校設置獎學金或助學金,為祖國教育奉獻了一份心力。
慈輝積極支持政府政策,關懷老幼,關心教育,得到了社會的肯定:
2003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部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全國社會捐助表彰大會」,向熱心公益捐助的慈輝佛教基金會頒發「愛心捐助獎」證書與獎章。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全國政協副主席郝建秀,民政部副部長楊衍銀等出席了表彰大會。
2004年11月,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人民日報海外版邀請楊洪會長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式中致詞,並在中民大廈給全國的代表們作二個小時的專題報告,授予本會「熱心公益先進集體」的獎牌與獎章。
2004年12月,中華慈善總會評選楊洪先生為「愛心中國——中國最具影響力的百位慈善人士」。
2005年10月,在中國公益事業發展論壇上,全國政協副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親自頒發「中國公益事業明星單位」之獎狀與獎牌予慈輝佛教基金會,並頒發「熱心公益傑出人物」的稱號給楊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