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普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取得的股息、紅利收益是繳納個稅的稅率是20%
合夥企業合夥人取得的收益繳納的個稅有五檔,5%、10%、20%、30%、35%
⑵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需要上稅嗎
1)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2)合夥企業不上稅,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之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⑶ 合夥企業炒股 如果只買一直股票 持有10年賣出。 那麼頭9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怎麼個繳法
前9個年頭持有期間無論漲跌,跟你都沒有關系,如果有分紅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交個人所得稅。持股超過1年就可以免徵個稅。
賣出去的時候,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交個人所得稅。差額的20%
⑷ 有限合夥企業買賣股票需要交納所得稅嗎或者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租了一個小倉庫,請了一個工人,一個殘疾人看門。這就是趙某人的公司,躲在閣樓里辦公。花錢做了個網站,花大錢掙取了排名,等著一幫傻子上門買他的貨。網站吹的可響了,什麼2000平米廠房,年產10000噸抗氧劑264和丁苯橡膠。他就是一個小商販,哪裡來的廠房?靠坑蒙拐騙還真賺了不少錢,買了車。其實這家公司就是個皮包公司,說他是騙子一點也不假!
⑸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 具體是怎麼回事怎樣進行季度申報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為查賬徵收!按利潤來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累進稅率,每一季度申報一次!
⑹ 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根據《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第4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收入總額: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准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⑺ 5月22日消息,稅務總局說:合夥企業取得股票轉讓所得按經營所得征個稅,怎麼具體解釋
1、需要交納個稅。
2、按照個人所得-偶然所得,也就是你說的分紅稅,交20%,但我記得股票交易所得有特殊規定,不記得了。
3、不會,你上面引用的資料說的很明確了啊!只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才會出現你說的情況。而分紅顯然不屬於「股票轉讓所得」。
⑻ 合夥企業買賣股票所得需要繳納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鑒於營業稅納稅人的定義為「單位和個人」,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不屬於個人的范疇,應屬於單位的范疇,不符合上述免徵營業稅的條件。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里的個人為自然人,不包括個人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所以,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股票轉讓收入需要交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⑼ 合夥企業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納稅額確定: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稅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申報機關:投資者應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投資者從合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由合夥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投資者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並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抄送投資者。
(9)合夥企業炒股按個人所得繳稅擴展閱讀: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六條
凡實行查賬征稅辦法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國稅發〔1997〕43號)的規定確定。但下列項目的扣除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准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從業人員的工資支出按標准在稅前扣除,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標准確定。
(三)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四)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類型、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五)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六)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七)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以下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八)企業計提的各種准備金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