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迄今,我國的《證券法》、《信託法》等法律的條文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的含義、資金來源、組織方式、運行模式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2003年10月《證券投資基金法》出台,由於存在諸多爭議,仍未能夠為私募基金「正名」。
從外表看,許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對其經營的業務進行深究,其中一些機構很容易讓人與「地下集資」、「非法集資」聯系在一起。正是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
在運營過程中,私募基金經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資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經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經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可以拿業績提成費用,當業績提成費用大於管理費用時,私募基金經理並不會採取使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策略,因為這樣選擇並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會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從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將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個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會給投資人造成損失。
私募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Ⅱ 基金公司的風險管理
可從如下四方面入手:
1、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設,客觀統一評價風險程度
2、流程、制度建設,做好風險管控
3、風險分類,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戰略管理風險等。
4、風險計量,通過模型量化風險。關於風險量化,目前銀行走在最前面,最著名的就是新資本協議,有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
Ⅲ 關於基金的風險
新基金是1元凈值發行的,前兩年股市最差那會兒,有基金跌到7角多,反正比炒股風險小,股票的話從十幾元跌到幾元錢的也不少。
沒時間關心就抱定長期投資的信念吧。
Ⅳ 基金的風險是什麼
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股票,股市下跌,它也會下跌。
不要總是持固定的基金,不同的時期內,基金錶現也不同,一般至少每年換一次好的基金,從6個月內排名前十位的基金中選5-10隻就可以了,可以分散風險。
你可以到基金買賣網上看一下,他們的基金研究報告很專業,也比較准確。
Ⅳ 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防範策略分析的目的與意義
隨著證券市場的持續走高,基金發行的熱潮驟升,開戶和參與基金投資者的人越來越多,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教育已迫在眉睫。為了使基金行業能健康穩定的發展,作為基金行業的「基石」——投資者,如何讓其了解風險、認識風險並正確使用基金理財工具,已成為監管層今後一段時間中最迫切解決的問題。因此,中國證監會近日要求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既要保護社會公眾投資熱情,維護資本市場持續發展,又要做好風險揭示工作,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Ⅵ 基金的風險控制措施有哪些
基金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
(1)構建制度性的股票與債券投資決策流程。
(2)嚴格基金管理公司的交易執行流程。
(3)制定風險容忍度。
(4)使用風險控制定量分析模型。
(5)定期編制對業務執行風險控制點的監控報告。
Ⅶ 基金的風險
大多數基金都不承諾保本,即使保本基金也有持有期限等保本條件,各支具體保本規定以基金公司公告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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