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公司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應設置什麼會計科目呢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我公司實行新准則)
公司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應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方法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貸:銀行存款
理論依據為證監會會計部的
會計監管工作通訊(2012年第2期):
關於企業將閑置資金用於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相關理財產品的分類及列報問題。實務中企業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依發售銀行所制定的合同條款規定,有些在持有期間現金流確定,具有債權特點;有些則既不保證本金也不承諾相關的收益。按照金融工具准則的四分類要求,具有債權特點的理財產品,持有企業依其意圖可以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類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於收益不確定的理財產品投資則一般應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財務報表列報時依其出售期間等的判斷列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是其他流動資產等。
B. 請問,我公司購買了銀行的短期理財產品,設什麼科目為宜收益可直接入財務費用嗎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可以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來核算賬目。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時,根據收益情況,計入投資收益,不作為財務費用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投資收益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C. 企業購買銀行的短期理財,購買時和到期時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利息應作什麼處理
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投資收益
D. 用公司基本戶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短期投資——**銀行理財產品
貸:銀行存款——**銀行基本戶
一般要等理財期截止後,才會發放收益和本金的。
借:銀行存款——**銀行基本戶
貸:短期投資——**銀行理財產品
短期投資收益
E.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入賬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F. 尚未營業的公司從銀行購買短期的理財產品,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收益及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G. 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錄
購入時: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
貸:銀行存款100
收回時:借:銀行存款12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差額)20
投資收益>0時,以投資收益為基數計提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其取得的收入(收益)應並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同其他收入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H. 請教公司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分錄
對於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1、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持有期間取得的收益
借:應收股息
貸:短期投資
3、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借或貸記投資收益(處置損益)
提示:小企業會計制度下,短期投資持有期間的收益的處理,與新准則下的處理是有差異的,企業無論會計上如何處理,稅務處理時均應按現行稅法規定處理。
I. 銀行的理財產品,購買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如果低於成本價的話,投資收益可能在借方)
(9)公司購買短期銀行理財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二、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