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債券怎麼做會計分錄
1、購買債券的利息收入會計分錄記錄方法: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2、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3、如果支付的買價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則應當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4、存款所得利息在會計分錄中一定要記入並沖抵財務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1)購買債券持有至到期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面對著債券投資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各種風險,投資者應認真加以對待,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風險、識別風險,尋找風險產生的原因,然後制定風險管理的原則和策略,運用各種技巧和手段去規避風險、轉嫁風險,減少風險損失,力求獲取最大收益。
(1)認真進行投資前的風險論證 。在投資之前,應通過各種途徑,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種信息,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去分析投資對象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
(2)制定各種能夠規避風險的投資策略 。
①債券投資期限梯型化。所謂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散投資在不同期限的債券上,投資者手中經常保持短期、中期、長期的債券,不論什麼時候,總有一部分即將到期的債券,當它到期後,又把資金投資到最長期的證券中去。
②債券投資種類分散化。所謂種類分散化,是指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分別投資於多種債券,如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各種債券的收益和風險是各不相同的。
③債券投資期限短期化。所謂短期化是指投資者將資金全部投資於短期證券上。這種投資方法比較適合於我國企業投資者。
(3)運用各種有效的投資方法和技巧 。
利用國債期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國債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對規避國債投資中的利率風險十分有效。國債期貨交易是指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國債現貨的同時,相應地作一筆同類型債券的遠期交易,然後靈活地運用空頭和多頭交易技巧,
在適當的時候對兩筆交易進行對沖,用期貨交易的盈虧抵補或部分抵補相關期限內現貨買賣的盈虧,從而達到規避或減少國債投資利率風險的目的。
2. 持有至到期投資業務的會計分錄
1、該企業1月1日購入債券時的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溢價 0.3
借:應收利息 0.6
貸:銀行存款 10.9
2、該企業2011年12月31日計算債券應收利息並攤銷「利息調整」金額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利息 10*6%=0.6
貸:投資收益 10.3*5.15%=0.53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溢價 0.07
購入的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溢折價)。
3.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的會計分錄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分兩種情況(在資產負債表日):
1、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
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借或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
3、兩種情況的區別在於: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其利息屬於流動資產,計入」應收利息「賬戶;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其利息是長期資產,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下屬明細賬戶「利息調整」。
二、說明 :
1、企業在持有持有至期投資的會計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對持有至到期投資進行計量。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收入,應當作為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
2、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 扣除已償還的本金(在分期還本的情況下);
(2) 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 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3、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應當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時確定,在該投資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4、個人理解: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下設置了「成本」、「利息調整」和「應計利息」(到期 一次還本付息用)三個明細賬戶。面值就是「成本」賬戶余額。攤余成本就是「成本」賬戶余額與「利息調整」賬戶余額之和。
三、具體規定請參看《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應用指南及有關教材的講解。
4.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賬務處理
1、確認利息:
借:應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雙面)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與購入時相反)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2、收本、息:
A、分次付息,到期還本: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B、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銀行存款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每期利息×期數)
3、中途處置:出售所得價款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可借可貸)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4)購買債券持有至到期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後續計量的總原則: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1.所謂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①通俗理解,就是使持有至到期投資未來的現金流入等於現在的現金流出的折現率,類比於財務成本管理中的「內含報酬率」的概念。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初始確認時,應當計算確定其實際利率。實際利率一旦確認,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存續期內保持不變。有時我們使用「內插法」確定實際利率。
參考資料
網路-持有至到期投資
5. 持有至到期投資購入時的會計分錄(在線等)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貸:銀行存款 1010
但此時的實際利率不是5%而是3.78% (未考慮所得稅影響)
購入時不考慮,每年1月5日支付上一年的利息,是要告訴你在「期末」支付(下一期的期初就是上一期的期末)。
6. 購入債券會計分錄
購入債券會計分錄,要視購買的目的:
第一種,如果短期賺差價的,會計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或銀行存款
第二種,如果持有到到期日,獲得利息,會計分錄為: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或銀行存款
(6)購買債券持有至到期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購入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該債券的投資成本為債券公允價值加相關交易費用。
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包括成本和利息調整兩個明細分錄為: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
貸:銀行存款
所以持有至到期投資總科目與銀行存款相等,即公允價值+相關交易費用。
7. 購買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何記賬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主要應解決該金融資產實際利率的計算、攤余成本的確定、持有期間的收益確認以及將其處置時損益的處理。
新准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同時,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例:某公司2007年1月3日購入新鋼股份公司2007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債券,票面利率12%,債券面值100元,某公司按105元的價格購入800張,該債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年還本金並付最後一次利息。
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3日購入債券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80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4000
貸:銀行存款84000
2.2007年12月31日計算利息並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溢價
實際利率法在計算實際利率時,如為分期收取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後一期利息的,應當根據「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並採用內插值法計算得出。
根據上述公式,先按10%的利率測試:80000×0.620921+9600×3.790787=86065>84000
再按11%的利率測試:80000×0.593451+9600×3.695897=82957<84000
根據內插值法計算實際利率=10%+(11%-10%)×(86065-84000)÷(86065-82957)=10.66%,具體每年末計算利息攤銷溢價金額見債券溢折價攤銷表。
2007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為:
借:應收利息 9600
貸:投資收益 89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646
2008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核算方法同上。
3.最後一年償還本金並付最後一次利息
借:銀行存款 896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 80000
應收利息 9600
按照新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進行長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納稅只考慮按照債券票面金額、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不考慮折溢價因素,因此也不存在攤銷問題,如果是投資國債則利息收入免稅;因此在債券折溢價攤銷、在中途轉讓以及到期收回投資時因為折溢價原因會涉及會計與稅法的差異。結合本案例,公司2007年12月31日確認的投資收益是8954,但是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是利息收入為9600,因此需要納稅調增646元,其他年份同理。到期收回投資時還需要進行4000元溢價的納稅調減。
8. 持有至到期投資購入及處置的分錄怎麼做
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三個明細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
「成本」明細科目僅反映債券的面值,「應計利息」明細科目在核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時才用。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倒擠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注意:交易費用計入「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具體會計分錄: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票面利率×面值)
或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票面利率×面值)
貸:投資收益(實際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注意:
1.利息調整攤銷金額一般是通過投資收益與應收利息(或應計利息)倒擠得到的。
2.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與面值計算的利息計入應計利息,在計算期末攤余成本時,不需要減去計入應計利息的金額。因為應計利息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明細科目,在持有期間不產生現金流量。
期末攤余成本的一般計算公式如下: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期末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三)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明細科目余額)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9. 購入債券的會計分錄
2011年1月2日購買時:A小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獲利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250萬
應收利息 10萬
投資收益 3萬
貸:銀行存款 263萬
2011年1月15日:
借:銀行存款 10萬
貸:應收利息 10萬
2011年12月31日:
借:應收利息 10萬
貸:投資收益 10萬
2012年1月15日,收到債券利息。
借:銀行存款 10萬
貸:應收利息 10萬
希望可以幫助你
怎麼老是這樣呢
10. 購買債券時會計分錄
購買債券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按投資的面值)
應收利息(按支付的買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持有期間,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收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10)購買債券持有至到期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實際利率法指按實際利率計算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費用的方法,攤余成本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金額扣除已償還的本金和加上或減去累計攤銷額以及扣除減值損失後的金額。
1、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該投資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2、資產負債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的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一次還本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支付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