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客戶在銀行買理財產品虧損要上訴產生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官司誰輸誰給錢。
另外,建議你先看合同,是否合同上有說明風險,只是銷售員沒給你講清楚呢?
❷ 買理財產品虧本,可以向銀行索賠嗎
肯定不能呀,你買的理財產品,以為是保本型的,但買的是不保本型的,即使你告銀行,合同是你簽的,上面一定有告知本理財產品屬於不保本型等等字眼,只是你不注意,而聽信了理財經理的話,這樣的情況打官司也是打不贏的,除非你當時錄了理財經理銷售時候保證保本的音。所以,買理財產品還是要看合同,以合同為准。
❸ 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己贖回還在大幅度的虧可以投訴嗎,投訴電話是多少多少謝謝
你已經贖回了,不太可能在存在大幅度的虧損,可能是贖回有一個過程,你是交易日的下午三點之後贖回,他第二天才算你贖回
❹ 買理財產品虧了,銀行到底該不該賠如何維權挽損
對於現在的人們來說,生活條件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不少的人會選擇投資一些理財產品,但是投資越大風險就越大,有時候你的投資確實會導致你傾家盪產,甚至是虧本。尤其是銀行方面的投資,所以人們會感到困惑買理財產品虧了,銀行到底該不該賠?如何維權挽損?其實從我的角度來分析,銀行並不應該賠償,因為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如果是投資不能保證你百分百的贏,你肯定也要承擔失敗的風險,銀行並不能給你具體的承諾,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吧。
1:投資本身就是一個風險:
我覺得不管我們做任何事情,都應該保持一個冷靜的態度,要知道沖動是魔鬼,我們要先讓自己冷靜下來,去足夠的思考這些人所說的話語裡面的風險等等。只有將這些考慮清楚,我們在進行投資才會有冷靜的做法。不然如果真的發生一些危險的情況,這時候我們的心裡是無法承擔的。
❺ 老人買理財產品兩個月虧20萬銀行為什麼被判擔責
近六旬的王女士在某銀行員工的推薦下購買了理財產品,但幾個月後發現一直在虧損,於是只能賣出,造成損失。因為認為銀行存在過錯,王女士將銀行起訴到法院。近日,西城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鑒於被告銀行的過錯是導致損失的重要原因,法院判決被告銀行對王女士的損失承擔80%的責任,賠償王女士16.5萬余元。
老人購買理財產品 兩個月虧20萬
王女士起訴稱,在某銀行員工的推薦下,她購買了理財產品,銀行員工介紹此理財產品不會虧損可放心購買,但王女士幾個月後發現理財產品一直在虧損,只能賣出。後經評估得知,此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型。王女士認為銀行存在過錯故要求賠償損失。
被告銀行沒有提供書面確認形式的證據,證明是王女士主動要求了解和購買涉案理財產品的,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銀行盡到了對王女士購買涉案理財產品投資風險的提示義務和涉案理財產品的說明義務,因此可以認定銀行沒有履行正確評估及適當推介的義務,具有相應過錯。
鑒於被告銀行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已經盡到了必要的風險提示義務和產品說明義務,且王女士確有因購買涉案理財產品而導致發生損失,應當認定銀行方面的過錯行為與王女士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同時認為,王女士對於自身的財務狀況、投資能力及風險承受能力應有相應的認識,在購買涉案理財產品時也要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因此,王女士對損失的發生具有相應的過錯,銀行的侵權賠償責任可相應降低。王女士請求銀行賠償其全部損失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鑒於被告銀行方面的侵權過錯是導致王女士損失的重要原因,應該對王女士損失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法院判決被告銀行對王女士的損失承擔80%的責任,賠償王女士損失16.5萬余元,王女士自己對損失承擔20%的責任。
❻ 買銀行理財巨虧18萬!62歲老人把銀行告了,最終的結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據了解,本次最高院公布的十件典型案例中,基本涵蓋老年人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是老年人比較關心和關注的問題。其中,既有財產權益糾紛,如老年人財產權保護、老年人委託理財,也有涉及人身權益的保護,如對老年人的贍養等問題。此外,還包括“以房養老”等養老形式創新中涉及的糾紛。
高收益伴隨高風險,老年人心理上很難經受投資上的重大虧損,因此在選擇“投資理財”渠道時一定要審慎。法官建議老年人“投資理財”記住“四不原則”:不要貪、不要懶、不要自以為是、不要自作主張。
❼ 男子買理財產品虧損起訴銀行成功索賠怎麼看
如果屬於銀行違約並在理財協議書上有相關描述,起訴能成功,否則是不可能成功的,索賠也只能是本金。
❽ 理財在銀行虧了18萬,法院是如何判的
投資理財本來有風險,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簽署合同上也會寫明風險,如果銀行沒有違規違法操作,將按照合同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