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防範套期保值中的流動性風險
的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流通量風險和資金量風險。 (1)流通量風險 套期保值開始時需要建立套保頭寸,在套期保值結束時需要平倉了結套保頭寸,流通量風險就是指所選定的期貨合約、無法及時以合理的價格達到建倉或平倉目的的風險。 一般以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來衡量股指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廣度是指在既定價格水平下,市場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買賣雙方都能在既定的價格水平下獲得所需要的交易量,那麼這個市場就是有廣度的;如果買賣雙方在既定的價格水平下都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麼市場就是狹窄的。深度是指市場對大額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數量很小的需求,就會引起市場價格的大幅度上漲或下跌,那麼這個市場就缺乏深度;如果數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對市場價格沒有太大的影響,那麼這個市場就是有深度的。具有較高流動性的市場,市場價格的穩定性較高、合理性更強。 為了規避流動性風險,應盡量選擇交易量比較大的近月合約作為套期保值合約。 此外,當股指期貨遇到漲跌停板或者市場遭遇特別事件而暫停交易等情況時,用於套期保值的期貨合約可能無法及時平倉,也會引發流動性風險,從而影響套期保值效果。 (2)資金量風險 在套期保值過程中,期貨合約的價格始終處於波動狀態,有時市場可能還會朝投資者預期相反的方向運行;並且, 保證金比率也可能面臨調整,因而對交易保證金的要求也是變化的。當投資者保證金賬戶的資金余額無法滿足交易保證金要求時,其持有的套保頭寸可能面臨被強行平倉的風險,從而直接導致套保計劃失敗。因此,即使在套期保值交易中,也應該做好資金管理 ,以備不時的保證金追加需求。此外,在套期保值操作中,投資者應遵守中金所《套期保值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否則當出現期貨持倉超過現貨配比要求、頻繁開平倉等情形時,也可能面臨強行平倉風險。(由中金所供稿)
如果只是想了解下 債券基金收益大於貨幣基金 風險也是一樣 大於大於貨基 如果想買 建議你直接貨基 最近債市不行 債基都賠錢 如果想來一部分收益比貨基高的 拿出20%的錢 逢底買股票基金 有的賺如果只是為了理財 就直接貨基 債基不要考慮
C. 光大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提示中的流動性風險是指什麼
光大銀行理財產品風險提示中的流動性風險是指投資者在急需資金時,不能將所購買理財產品及時變現的風險。由於大多數理財產品,在理財期限內銀行和投資者均不能提前終止、提前贖回或進行交易,使得投資者不能在理財期間內使用到此部分資金。
溫馨提示: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與存款存在明顯區別,具有一定的風險。各產品涉及的主要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風險、政策風險、信息傳遞風險等,購買時請仔細閱讀本說明書「風險提示」部分。在慎重考慮後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
D. 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中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融資流動性風險,即為獲取足夠的資金履行其支付義務,而影響日常正常運作或基本財務狀況的風險。
第二、市場流動性風險,即因市場原因導致出售資產或平倉時,可能遭遇市價大幅下跌,從而導致損失的風險。
防範流動性風險要素
1、針對信用風險問題,可以對行業准入門檻、行業經營准則進行明確規定,平台有責任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
2、針對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建立流動性管理指標體系,對流動性風險進行實時監測評估,還可以利用大數據對流動性風險進行預測。
3、針對操作風險,減少終端、平台、網路的設計缺陷,提高使用的簡單明了性,同時建立業務操作規范和系統,減少誤操作的可能性。
4、針對這些安全措施,監管部門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技術標准,並保證這套技術標準的適用性和國際化。
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關鍵在於制度建設: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存在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相對滯後,監管思路和方式有待創新,監管人才不足等問題。對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加強分工合作,實施市場化監管。
E. 負債業務對商業銀行的經營有何意義應如何防範存款的流動性風險
你好!
負債業務為銀行提供利息收入,同時銀行也擔負企業還款的風險。防範存款的流動性,銀行就要提高服務質量,為客戶提供最大的方便。
如有疑問,請追問。
F. 如何防範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流動性是指銀行為資產的增加以及在債務到期時履約的能力,我們說,一家銀行具有流動性,一般是指銀行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合理的價格得到足夠的資金來滿足客戶隨時提取資金的要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資產的流動性,主要是指銀行資產在不發生損失的前提下,迅速變現的能力,資產變現能力越強,所付成本越低,則流動性越強;其二是負債的流動性,是指銀行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所需資金的能力,籌資的能力越強,所付的成本越低,流動性越強。銀行的流動性一旦出現不確定性,則會產生流動性風險。銀行應對流動性風險的對策:(一)構建合理的流動性風險監管體系。應設立專門的流動性管理部門,並聘請流動性經理,對流動性進行系統深入的管理。第一,必須隨時與銀行的高層管理者聯系,確保流動性管理的優先性和明確的目標;第二,必須跟蹤銀行內所有資金使用部門和籌集部門的活動,並協調這些部門與流動性管理部門的活動;第三,必須連續分析銀行的流動性需要和流動性供給,以避免流動性頭寸過量或不足。(二)在有效防範市場風險的前提下,加快金融產品和技術的創新,積極拓展優質信貸市場,培育新的中間業務增長點。現代金融的發展使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不僅僅局限於存貸業務和傳統金融工具的交易,而是進一步擴展到金融創新的業務領域中來。當前的流動性過剩問題是相對過剩,是銀行體系運作效率低下的產物,實體經濟中的中小企業還面臨著融資困難的局面。創新的金融工具的發展趨勢是轉移與分散資產的風險與提高資產的流動性。產品創新可以疏導流動性,拓寬商業銀行資金運用的渠道,提高商業銀行的資金運用水平。通過一系列的產品與技術創新,開拓完善個人消費信貸、企業貸款等優質信貸市場,同時利用國家實施區域發展的戰略的有利商機,培育新的中間業務增長點。(三)拓寬融資渠道。銀行流動性管理要求銀行的資產和負債保持一種流動性狀態,當流動性需求增加時,通過變賣短期債券或從市場上借入短期資金增加流動性供給;當流動性需求減少、出現多餘頭寸時,又可投資於短期金融工具,獲取盈利,為銀行流動性管理創造市場環境。(四)需求預測和分析,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首先, 要搞好對資產流動性的預測和分析。然後在流動性預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流動性風險的預警系統。應該借鑒西方商業銀行成熟的經驗, 採取科學的預測和度量方法。建立一套科學實用的流動性預警界定監測指標體系, 以便在日常業務管理中准確的監測流動性風險, 一旦發現風險達到警戒線就及時發出預警, 從而把流動性風險管理納入科學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的軌道, 逐步形成新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運行機制和流動性安全保障機制。其次, 建立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提高避險能力, 對可能發生的全局或局部流動性風險應在限定時間內採取有效地措施進行補救, 盡量把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五)調整信貸結構,改善資產儲備質量。信貸資產是當前資產儲備的最主要形式,要改善資產流動性,首先必須從調整信貸結構著手,改善信貸資產質量,提高貸款周轉速度。一是調整客戶結構,新增貸款必須保證投向優良客戶,嚴禁向限制和淘汰類客戶新增貸款;二是建立信貸退出機制,大力提升一般客戶,堅決從限制、淘汰類客戶逐步退出。三是調整貸款期限結構,控制中長期貸款投放比例,緊緊依託總行票據中心,大力發展票據貼現等流動性強的資產業務。
G. 降低存貸比能解決流動性風險問題嗎
答: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的風險。提高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有效性,對於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具有重要意義。在此次國際金融危機中,許多銀行盡管資本充足,但仍因缺乏流動性而陷入困境,金融市場也出現了從流動性過剩到緊缺的迅速逆轉。近年來,隨著我國銀行業經營環境、業務模式、資金來源的變化,部分商業銀行出現資金來源穩定性下降、資產流動性降低、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加大、流動性風險隱患增加等問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面臨的挑戰不斷增加。隨著金融市場的深化,金融機構之間的關聯愈發密切,個別銀行或局部的流動性問題還易引發整個銀行體系的流動性緊張,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
危機後,國際社會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視。巴塞爾委員會在2008年和2010年相繼出台了《穩健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原則》和《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流動性風險計量、標准和監測的國際框架》,構建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全面框架,在進一步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定性要求的同時,首次提出了全球統一的流動性風險定量監管標准。2013年1月,巴塞爾委員會公布《第三版巴塞爾協議: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風險監測標准》,對2010年公布的流動性覆蓋率標准進行了修訂完善。
銀監會高度重視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工作。2009年,銀監會出台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近年來,銀監會廣泛調研、深入分析新形勢下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借鑒巴流動性標准,對現行的流動性風險監管制度進行梳理、補充、修改和完善,從2011年開始著手制定《流動性辦法》,於2011年10月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同時,銀監會密切跟蹤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最新進展情況,在2013年1月巴塞爾委員會公布新的流動性覆蓋率標准後,及時對《流動性辦法》進行了修訂,並於2013年10月再次將《流動性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銀監會認真梳理並研究各方意見,採納了其中有關董事會職責、壓力測試情景、優質流動性資產變現的定期測試、流動性覆蓋率標準的適用范圍等方面的意見。
今年6月份,我國銀行間市場出現階段性流動性緊張、市場利率快速上升現象,引起了國內外廣泛關注,也暴露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反映其流動性風險管理未能適應業務模式和風險狀況的發展變化。銀監會對有關情況進行了深入研究,並在《流動性辦法》中予以充分關注,針對性地提出了風險管控和監管要求。
二、制定《流動性辦法》的目的和基本思路是什麼?
答:制定《流動性辦法》的目的是進一步完善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促進商業銀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合理匹配資產負債結構,增強商業銀行和整個銀行體系應對流動性沖擊的能力。制定《流動性辦法》的基本思路是:針對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構建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相結合、中外資銀行監管要求相結合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
(一)定性與定量監管要求相結合。《流動性辦法》對我國分散在不同法規和制度中的流動性風險監管定性和定量要求進行了整合。一方面,充實完善了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定性要求,如充實了現金流測算和分析、多元化和穩定性融資來源、日間流動性風險管理、優質流動性資產管理、並表和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管理等多項內容,提高了壓力測試、應急計劃等監管要求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更好地引導銀行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另一方面,在引入巴流動性覆蓋率這一新指標的同時,對現行的流動性風險指標進行梳理,將其區分為合規性的監管指標和用於分析、評估流動性風險的監測工具。其中,合規性監管指標包括流動性覆蓋率、存貸比、流動性比例,監測工具包括資產負債期限錯配、融資來源多元化和穩定程度、無變現障礙資產、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以及市場流動性等不同維度的相關指標。
《流動性辦法》對於我國銀行業改進流動性風險管理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一方面,要求銀行對包括同業和理財在內的各業務條線的流動性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在考核主要業務條線的收益時納入流動性風險成本,推動銀行更好地平衡收益與風險之間的關系。另一方面,要求銀行現金流測算和缺口限額應涵蓋表內外各項資產負債,包括為防範聲譽風險而超出合同義務進行支付所帶來的潛在流動性需求,從而將同業和理財業務等表內外項目對現金流的影響納入流動性風險的計量和控制。此外,《流動性辦法》要求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部門職能,以及加強日間流動性、融資抵押品和優質流動性資產管理,以推動銀行和監管機構及早識別和控制流動性風險。
(二)微觀審慎與宏觀審慎視角相結合。《流動性辦法》在繼續強調加強單體機構流動性風險管理與監管的同時,引入宏觀審慎視角,要求監管機構和商業銀行密切跟蹤研究宏觀經濟金融政策調整和金融市場變化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的影響,監測分析市場整體流動性狀況,並在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中充分考慮市場流動性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因素,盡早發現市場流動性緊張、融資成本提高等跡象,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三)中外資銀行監管要求相結合。《流動性辦法》統一了對中外資銀行具有共性的流動性風險監管要求,以建立覆蓋中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完整制度框架,同時也針對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做出了相關規定。
三、《流動性辦法》的主要結構和內容是什麼?
答:《流動性辦法》共4章66條,4個附件。
第一章「總則」主要明確了《流動性辦法》的適用范圍、流動性風險的定義以及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的總體要求。
第二章「流動性風險管理」提出了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的整體框架和定性要求,對於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治理結構,流動性風險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流動性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以及管理信息系統等各項基本要素,用單獨成節的方式分別進行了規范。同時,從現金流測算分析、風險預警、限額管理、融資管理、日間流動性風險管理、壓力測試、應急計劃、優質流動性資產管理、並表和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管理等各個方面,對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方法提出了具體要求,促進銀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
第三章「流動性風險監管」規定了流動性覆蓋率、存貸比、流動性比例三項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提出了多維度的流動性風險監測分析框架及工具,規定了流動性風險監管的方法、手段和程序。《流動性辦法》要求監管機構採用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多種監管手段,對照流動性風險的定性和定量監管標准,評估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狀況及其流動性風險管理有效性,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相應的糾正整改、監管強制措施或行政處罰;在發生影響單家機構或市場的流動性事件時,要求監管機構與境內外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合作,適時啟動流動性風險監管應急預案。
第四章「附則」明確了《流動性辦法》的實施時間、流動性覆蓋率的適用范圍和過渡期安排等。
《流動性辦法》的4個附件具體說明了流動性風險管理重點環節的技術細節、流動性覆蓋率的計算方法、流動性風險監測參考指標以及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相關指標的計算方法。
目前,巴塞爾委員會正在修訂凈穩定資金比例相關標准,計劃於2014年底前定稿。因此,《流動性辦法》暫時移除了凈穩定資金比例的相關內容,待巴塞爾委員會完成對凈穩定資金比例的修訂後,銀監會將結合我國實際,進一步修改完善《流動性辦法》。
H.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中,流動性風險是指什麼
你好,流動性風險可以有兩層:一是理財產品本身出問題,無法按時償還本金的風險;二是該產品在封閉期間無法贖回,客戶需要資金時無法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