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全部承擔養老保險費用嗎
現實困惑
小張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廣告公司上班。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張卻發現合同中有一條寫明:關於想參加養老保險的,需員工自己承擔全部的養老保險費用,公司不會承擔。小張覺得這種做法非常不合理,養老保險費用本應該是公司承擔,怎能讓員工自己承擔呢?因此,小張便找到公司的負責人要求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那麼,關於養老保險費用,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全部承擔嗎?
律師答疑
作為用人單位,應該全力保障勞動者充分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養老保險即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之一,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關於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一般因當地經濟水平,企業效益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該案例中小張公司的這種無視員工基本權利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單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主體,必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以保障職工退休後的正常生活,職工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當小張發現這種情況時應該及時跟單位交涉,如果權益得不到保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尋求勞動行政部門的幫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法理薈萃
老有所養是公民人權的基本體現,國家和社會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制定了養老保險制度,那麼作為用人單位就應該全力保障勞動者充分享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
『貳』 公司讓我自己交養老保險...
1、當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公司必須按規定繳納社保。再說費用負擔並不是對半分的,單位繳費是佔大頭的。
2、社保繳費比例一般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要求公司繳納,否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單位繳納。
『叄』 養老保險單位讓工人自己繳納【企業和個人】的,怎麼如賬戶,
這是問什麼呢?看不明白,但可以告知安國家規定,職工的養老保險是按比例來交納的,一般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為標准,最高按社平的3倍,最低按社平的60%來交納。例如社平是3000元,最高那得按9000元來,最低就是1800,假如是1800來算,那工人交1800的8%,單位交1800的12%。這筆錢分別進入兩個帳戶。你交那部分進入個人帳戶,單位交的進入統籌帳戶。將來老了,你所有交納的期數加起來,就會按139個月返還給你另加統籌帳戶的錢,139月後,你只領統籌帳戶的錢。如果是自由工作都,如小販,個體戶,自己要交20%。
『肆』 單位能把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錢給員工嗎
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進入社會統籌,也就是拿去養已經退休的人,今後你領社保也是一樣,工作的人的單位為你繳納。一、一般在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的年齡,就會按月領取養老金,到那時候公司繳納的那部分就可以進入個人賬戶。二、如果你沒有繳納滿15年,到了退休的年齡,一般社保部門只會返還個人繳納的那部分以及相應的利息。
『伍』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將養老保險發給個人自行交納
單位參保與個人參保是二種不同的方式 ,如果您與單位簽定了勞動合同,單位有義務幫您繳納社會保險(五險),如果你以個人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只能按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繳納,這種方式下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陸』 單位可以要求個人承擔全部社保嗎
不可以。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柒』 請問單位給繳納保險和個人自己繳納保險有什麼區別
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我知道的是上海的。在上海根據不同情況繳納的主體不一樣,一般都是公司繳納的是上海是城鎮保險,簡稱城保,一種是個人繳納的自由職業者保險,二者在繳納保險的險種和繳納比例上不一樣,在繳納險種上城保繳納5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交費比例是養老公司部分22%個人部分8%,醫療公司部分12%個人部分2%,失業公司部分2%個人部分1%,生育和工傷公司部分各0.5%,自由職業者保險只有兩個養老和醫療,比例是養老30%,醫療8%或14%(含大病醫療),很明顯自由職業者保險的險種少,交費比例和額度和城保差不多,你現在由於已經有工作單位,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事實勞動關系,不符合自由職業者保險繳納條件,而且假如真的繳納自由職業者保險出工傷了是不理賠的,這對於自己是沒有保障的。所以建議
要求公司按照正常的政策法規繳納社會保險,而不是自己來繳納。
『捌』 請問個人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與單位代為繳納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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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人才算個人戶,要承擔全額費用。單位開戶,單位要為你承擔部分費用,你只要承擔你自己應該繳的部分就行了。個人要去繳現金,單位是通過銀行劃帳的。查看原帖>>
『玖』 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費用嗎
小李今年剛剛大學畢業,由於自己所學專業的就業情況不是很好,就暫時進了一家規模很小的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李發現其中有一項寫明,該公司不會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員工想要繳納養老保險的話,可以自己承擔全部的養老保險費用。小李很是不解,找到公司的負責人,尋求合理的解釋。請問,小李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員工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費用?
用人單位應該全力保證勞動者充分享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養老保險即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一般按照當地經濟水平,企業效益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該案例中小李公司的這種無視員工基本權利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單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主體,必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以保障職工退休後的正常生活,職工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小李發現這種情況時應該及時跟單位交涉,如果權益得不到保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第一款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老有所養是公民人權的基本體現,國家和社會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制定養老保險制度,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