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書上註明「風險轉移分為非財務風險轉移和財務型風險轉移」覺得很不理解,請專業人士幫忙釋疑,謝謝!
保險是風險轉移的一種手段,不能減少或避免風險,而僅僅是事先購買保險,在風險事件發生後,將損失轉移給第三方(保險公司),從而避免或減少因風險事件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所以你的問題可以這樣理解,套期保值分散投資是不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的風險轉移方式,這裡面的保險指的是通過保險方式轉移財務風險。
B. 依據風險標的分類,風險可分為
依據風險標的分類,風險可分為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與信用風險
1、財產風險
是指導致一切有形財產的損毀、滅失或貶值的風險以及經濟的或金錢上損失的風險。財產損失通常包括財產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個方面。
2、人身風險
是指導致人的傷殘、死亡、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增加醫療費用支出的風險。人身風險所致的損失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收入能力損失;一種是額外費用損失。
3、責任風險
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的疏忽或過失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依照法律、契約或道義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責任風險中所說的「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但保險人所承保的責任風險僅限於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4、信用責任
是指在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由於一方違約或違法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風險 。
C. 風險分散的三種方法
1、定投
2、長期投資,用時間吸收風險
3、品種的組合。
最簡單往往是最有效的。
用選時而進出,反而增加了風險。
D. 按保險單形式可劃分為
按照保險的承保方式分類,可將保險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一)原保險:原保險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直接簽訂保險合同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保險。在原保險關系中,保險需求者將其風險轉嫁給保險人,當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責任。
(二)再保險: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分出業務的是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保業務的是再保險接受人。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縱向轉嫁,即第二次風險轉嫁。
(三)共同保險:共同保險(也稱「共保」)是由幾個保險人聯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險標的、同一風險、同一保險利益的保險。共同保險的各保險人承保金額的總和等於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在保險實務中,可能是多個保險人分別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也可能是多個保險人以某一保險人的名義簽發一份保險合同。與再保險不同,這種風險轉嫁方式是保險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它仍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
(四)重復保險: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與共同保險相同,重復保險也是投保人對原始風險的橫向轉嫁,也屬於風險的第一次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