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沒有農業保險
2005年1月9日,中國第一家專業性股份制農業保險公司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4年歲末—2005年年初,3場飛雪橫掃浙江大地,雪情為十幾年來罕見。據浙江省民政廳統計顯示,僅2004年12月30日的兩場大雪就給全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4億元人民幣,其中39萬余畝作物受災,農業方面損失達到8560萬元。突如其來的雪災,使人們再一次認識到農業的高風險性,並把農業保險再次推到了前台。
受災農民欲哭無淚
日前,記者來到衢州市柯城區溝溪鄉余東村,種養殖大戶鄭建明對雪災的印象十分深刻:「盡管事前給桔樹作了防寒准備,如樹干塗上石灰,樹腳鋪稻草等,但是仍有近30畝的柑桔被凍死。2004年花巨資嫁接的日本新品種柑桔,在這次雪災中更是全軍覆沒。」
記者看到,很多桔樹葉子已經枯黃萎縮,高大的桔樹擠擠挨挨,滿目凄涼。鄭建明介紹說,「120多畝的桔園里都是15年以上的桔樹,有一半左右被凍傷,明年將嚴重減產,柑桔品質將大幅下降。直接和間接損失達50萬元以上。」
對於種養殖大戶來講,如此巨額損失令他們數年的心血都隨風雪而去。「沒有任何賠償,因為我們沒有保險。」鄭建明心情沉重地說,「為降低風險,減少損失,以前我們找過保險公司,要求投保農業險。但保險公司說已經沒有這個險種,我們只有祈禱風調雨順的份了。」
據衢州市農業局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在2004年12月底的雪災中,有11萬多畝柑桔不同程度地受災。2005年1月初的大雪,全市又有約50萬畝竹林受災,農民損失慘重。無一例外的是,幾乎所有的農民都沒有投保農業險。
農業保險為何隱身
對浙江保險業來說,農業保險並不陌生。早在上世紀80年代,浙江就已開辦了農業險。業務范圍以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涉及糧食作物保險、果樹保險、牲畜保險、水產養殖保險等多個險種。但據記者了解,目前浙江的農業保險基本為空白。浙江是種養殖大省,為何農業險在浙江隱身不見了呢?
記者為此采訪了多家保險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保險公司高層人士說,低收費、高風險、高賠付率,讓開展這項業務的人保、太保公司得不償失。其他保險公司也因此望而生畏。
有數據顯示,1996年—2000年,浙江省農業險累計承擔保險金額66.4億元,保費收入為4932.5萬元,賠款支出為5253.9萬元,平均賠付率高達106.5%;2001年至2003年3年間,全省農業險承保金額累計達42.8億元,保費為976.2萬元,賠款額901萬元,平均賠付率為92.3%。浙江省保監局的余斌表示,70%賠付率是保險業界公認的盈利臨界點,農業險的賠付率遠遠高於臨界點,做得多就虧得多。2004年,因為人保公司商業化重組,農險業務的「碩果僅存者」人保浙江省分公司就只剩下一點象徵性業務了。
對於農業險的日益萎縮,浙江大學保險研究所的專家認為,對於農業保險項目經營的入不敷出,保險公司通常採取的辦法是提高保險費率,前幾年一些農險的費率高達9%。而對於大多數農民而言,普通的保費尚需掂量,怎能接受高額的保費?另外,農業保險操作復雜,查險、定損、理賠、估價等方面雙方意見往往分歧較大,很多潛在客戶都打了退堂鼓,農業保險由此而陷入不良循環。
農業險呼籲政策優惠
一邊是現代農業現代化程度迅速提升,農民和農業組織對保險的需求日益增加,另一邊是保險公司在追求利潤的本能驅使下逐漸停辦長期虧損的險種。面對農業險進退兩難的窘境,浙江大學經濟學院何文炯教授指出,由於市場化的農業保險體系長期裹足不前,而作為獨立生產單位的農戶自身抗災能力又非常有限,一遇重大災情,農民只能指望政府的救助。如何化解農業風險,降低政府壓力,最好借鑒國外經驗,不能把它等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由於農業的高風險性,世界發達國家都很重視農業保險的發展。像日本等國,政府對農作物保險費的補貼率高達70%。另外,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農業保險都普遍採用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險。對一些關系著國計民生的大宗農作物,多是採用強制性保險。
浙江保監局有關人士表示,農業保險確實能為農民撐起一把「保護傘」,化解農業經營風險,作為對農民遭受自然災害的補償,農業保險有必要得到國家財政的相應支持,同時應該在稅收、金融等方面享有一定的優惠政策,這樣有助於農業保險工作的開展。
② 農業保險的准商業性
1、我國農業保險業的發展
我國農業保險業發展經歷了20多年的曲折歷程,大體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恢復與波動發展階段(1982年-2003年)。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業務發展呈現快速上升趨勢,1992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同時,賠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達到119%。隨著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特別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始向商業性保險公司轉變後,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2000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下降到3.87億元,2002年又減到3.0億元,全國農民人均繳納保費不足1元。據統計,1982年-2002年期間,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高達88%,遠高於農業保險經營盈虧平衡點79%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長期虧損,各家保險公司相繼取消了農業保險的經營。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設兵團財產保險公司仍有經營,但品種、規模很小。這一階段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恢復後快速發展到萎縮低迷的發展時期。
第二階段:破冰與升溫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由於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不斷升溫,加之入世過渡期終結的日益臨近,農業保險對「三農」的保護傘作用日益突出,農業政策性保險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關注。2004年中國保監會在上海、黑龍江、吉林等9個省區市啟動了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目前,國內已設立了4家農業保險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加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的力度,擴大試點范圍,通過試點探索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同模式,並制定政策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事業。為此,有人樂觀地稱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春天即將來臨。
2、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困境分析
農業和保險業是我國兩個典型的弱勢產業,風險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規律特點,使農業保險成為「弱弱結合」產業。10多年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實踐表明,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已經進入了「供給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可以概括為「四個矛盾」:
第一,農業保險的外部性與商業運營的趨利性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的准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運作,趨利性的目標追求,偏低的邊際收益,會導致農業保險經營者以經濟利益的回報程度來選擇保險險種,從而降低農業險種的投入和經營強度,因為農業保險經營者不會主動為政府或社會承擔外部性造成的經濟損失。矛盾的結果,必然是農業保險業發展,特別是外部性突出的農業險種發展的萎縮,乃至消失,農業保險供給不足。
第二,農業保險的低補償性與農業產業的高風險性之間的矛盾。農業產業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產業,由於產業的弱質性和農業生產經營設施條件的缺乏,自然災害對我國農業產業發展造成的損失非常大,對欠發達地區的危害程度會更大,並且有逐步加重的趨勢,農業保險的賠付率居高不下。但作為農業產業發展「保護傘」的農業保險業,由於受自身收益和險種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對農業災害的補償水平卻很低,遠遠低於實際損失的價值。據測算,1998-2000年需要補償的農業損失平均每年為1681.59億元,通過農業保險平均年補償為4.5億元,僅佔0.27%。
第三,農業保險的高成本與農戶家庭的低收入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以大數定律為基礎,投保多則保費低、保障足。農業產業的高風險、空間的分散性、時間的季節性、定損的復雜性,造成了農業保險的高成本性,農業保險需要比一般城鎮保險付出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決定了農業保險實現正常運營必須要有高費率作保障,一些地區農作物保險的費率高達10%。然而,與城鎮居民相比,由於我國農業基礎地位薄弱、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不高、農民收入水平相對低下,對農業保險的支付能力有限,從而導致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嚴重缺乏。
第四,農業保險的道德風險與法律制度缺失之間的矛盾。受農業經營者自身屬性、小農意識和文化素質的影響,特別是由於法律制度的缺失,導致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比較嚴重,監督控製成本難以降低。據統計,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償的20%。而地域和個性的差異導致的逆選擇性,更使得農業保險經營者賠付率居高不下。問題的原因除了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外,有關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險法》是我國一部有關商業性保險的法律,對農業保險不適用。《農業法》也只是泛泛談及,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有關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幾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借鑒:政策性與商業性有機結合
農業保險具有管理風險、收入轉移等功能,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農業保險業的發展,並作為重要手段實現對農業的支持與保護。目前,世界上有40多個國家建立了較為健全的農業保險制度。其中,既有美國、加拿大、法國等發達國家,也有菲律賓、模里西斯、智利等發展中國家。各國根據自身國情不同,採取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和政策。
從各國農業保險的模式來看,大體可以分為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和市場主導的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具體又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發展模式
這一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美國政府依據頒布的《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取消了政府救濟計劃,通過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災保險、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等4大險種,將農作物生產者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還規定,不參加政府保險計劃的農戶,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計劃的幫助。在運作模式上,聯邦政府成立了農作物保險公司,委託各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具體經營。政府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對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20%-25%費用補貼,並提供農作物保險免稅、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國農險補貼平均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為6.6美元/英畝,農作物巨災風險實行強制保險制度,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其他都是自願選擇。投保農民當年農作物收成因災害減產25%以上時,可以取得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最高賠償金額。1980-1999年,聯邦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累計達到150億美元,1999年達到22.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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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
農業保險是政策性保險,農業保險的投保標的主要有小麥、油菜、水稻等。農業保險工作主要分為兩大類,承保和理賠。承保流程:村協保員(文書)發放繳費憑證給農戶,通過村協保員進行投保,向農戶收取保險費,收集整理投保資料,上報投保資料由上級機構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協助進行投保公示,投保檔案管理。1、我國農業保險業的發展
我國農業保險業發展經歷了20多年的曲折歷程,大體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恢復與波動發展階段(1982年-2003年)。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業務發展呈現快速上升趨勢,1992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同時,賠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達到119%。隨著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特別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始向商業性保險公司轉變後,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2000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下降到3.87億元,2002年又減到3.0億元,全國農民人均繳納保費不足1元。據統計,1982年-2002年期間,農業保險的平均賠付率高達88%,遠高於農業保險經營盈虧平衡點79%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長期虧損,各家保險公司相繼取消了農業保險的經營。只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設兵團財產保險公司仍有經營,但品種、規模很小。這一階段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恢復後快速發展到萎縮低迷的發展時期。
第二階段:破冰與升溫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由於近年來「三農」問題的不斷升溫,加之入世過渡期終結的日益臨近,農業保險對「三農」的保護傘作用日益突出,農業政策性保險受到了政府和社會的關注。2004年中國保監會在上海、黑龍江、吉林等9個省區市啟動了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目前,國內已設立了4家農業保險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加大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的力度,擴大試點范圍,通過試點探索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同模式,並制定政策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參與農業保險事業。為此,有人樂觀地稱中國農業保險發展的春天即將來臨。
2、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困境分析
農業和保險業是我國兩個典型的弱勢產業,風險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規律特點,使農業保險成為「弱弱結合」產業。10多年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的實踐表明,我國農業保險商業性運營已經進入了「供給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可以概括為「四個矛盾」:
第一,農業保險的外部性與商業運營的趨利性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的准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農業保險的商業化運作,趨利性的目標追求,偏低的邊際收益,會導致農業保險經營者以經濟利益的回報程度來選擇保險險種,從而降低農業險種的投入和經營強度,因為農業保險經營者不會主動為政府或社會承擔外部性造成的經濟損失。矛盾的結果,必然是農業保險業發展,特別是外部性突出的農業險種發展的萎縮,乃至消失,農業保險供給不足。
第二,農業保險的低補償性與農業產業的高風險性之間的矛盾。農業產業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產業,由於產業的弱質性和農業生產經營設施條件的缺乏,自然災害對我國農業產業發展造成的損失非常大,對欠發達地區的危害程度會更大,並且有逐步加重的趨勢,農業保險的賠付率居高不下。但作為農業產業發展「保護傘」的農業保險業,由於受自身收益和險種管理等因素的影響,對農業災害的補償水平卻很低,遠遠低於實際損失的價值。據測算,1998-2000年需要補償的農業損失平均每年為1681.59億元,通過農業保險平均年補償為4.5億元,僅佔0.27%。
第三,農業保險的高成本與農戶家庭的低收入之間的矛盾。農業保險以大數定律為基礎,投保多則保費低、保障足。農業產業的高風險、空間的分散性、時間的季節性、定損的復雜性,造成了農業保險的高成本性,農業保險需要比一般城鎮保險付出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就決定了農業保險實現正常運營必須要有高費率作保障,一些地區農作物保險的費率高達10%。然而,與城鎮居民相比,由於我國農業基礎地位薄弱、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不高、農民收入水平相對低下,對農業保險的支付能力有限,從而導致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嚴重缺乏。
第四,農業保險的道德風險與法律制度缺失之間的矛盾。受農業經營者自身屬性、小農意識和文化素質的影響,特別是由於法律制度的缺失,導致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比較嚴重,監督控製成本難以降低。據統計,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償的20%。而地域和個性的差異導致的逆選擇性,更使得農業保險經營者賠付率居高不下。問題的原因除了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外,有關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險法》是我國一部有關商業性保險的法律,對農業保險不適用。《農業法》也只是泛泛談及,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有關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幾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借鑒:政策性與商業性有機結合
農業保險具有管理風險、收入轉移等功能,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農業保險業的發展,並作為重要手段實現對農業的支持與保護。目前,世界上有40多個國家建立了較為健全的農業保險制度。其中,既有美國、加拿大、法國等發達國家,也有菲律賓、模里西斯、智利等發展中國家。各國根據自身國情不同,採取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和政策。
從各國農業保險的模式來看,大體可以分為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和市場主導的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具體又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的發展模式
這一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美國政府依據頒布的《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取消了政府救濟計劃,通過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災保險、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等4大險種,將農作物生產者納入農作物保險計劃。還規定,不參加政府保險計劃的農戶,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計劃的幫助。在運作模式上,聯邦政府成立了農作物保險公司,委託各商業保險公司進行具體經營。政府承擔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對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20%-25%費用補貼,並提供農作物保險免稅、比例再保險和超額損失再保險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國農險補貼平均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為6.6美元/英畝,農作物巨災風險實行強制保險制度,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其他都是自願選擇。投保農民當年農作物收成因災害減產25%以上時,可以取得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最高賠償金額。1980-1999年,聯邦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總額累計達到150億美元,1999年達到22.4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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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我父母都是農村的想替他們買保險,有誰對保險比較了解給我介紹下吧。謝謝啊!
農業保險一般是你說一個價值,比如,你這些個地全部的山葯,一共能賣15萬,那麼就以15萬為保額,因為什麼災啊、價錢波動(這一條可能要另外約定,或者和前面那個受災的是不同的險種),導致你沒有收到15萬,那麼保險公司補差的錢給你。
⑤ 政策性農險承保理賠工作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6月初,保監會將啟動為期三個月的農業保險專項檢查工作。檢查旨在推動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控,有效提升承保理賠檔案完整性、真實性水平,夯實農業保險合規經營基礎,促進農業保險健康持續發展。
從2004年首次試點開始,我國農業保險已走過10多年歷程,規模由小到大,品種由少至多,覆蓋面由窄變寬,總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亞洲第一。去年,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417.71億元,同比增長11.42%,提供風險保障達2.2萬億元,為廣大農民安心從事農業生產撐起了一把保護傘,保障了糧棉油等重要農產品(8.780,0.06,0.69%)的生產。然而,當前農業保險大而不強,還存在深度不夠、產品單一、運行機制不完善等短板。
站在農民的角度看,他們對農業保險還有諸多期待:在保險深度上,理賠比例較少。例如當前種一畝水稻農民投入成本在800元左右,但遇到自然災害絕收後保險公司賠付金額不到成本的一半;在保險品種上,有些特色的種植養殖品種因為量少保險沒有覆蓋,投保無門;還有投保、定損、理賠手續繁雜等。
從保險公司立場說,其在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過程中,受費率低、保費收入少、自然風險高、賠付金額多、政策補貼不到位等因素影響,導致部分險種賠付率超過100%。虧本的生意自然沒法干,加之保險公司缺少農保業務人才,導致不少保險公司積極性不高。
近年來,為了調動農民和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中央財政資金給予了大量補貼。但由於農險點多面廣,監管往往鞭長莫及,一些人便打起了小九九,想方設法從政府的惠民政策中套取資金。比如,某些鄉鎮、村組造假,虛報投保數量,或將農戶未投保標的打包投保,騙取財政補貼,又通過虛假理賠將資金裝進個人口袋。同時,在農業保險業務開展過程中,還存在保單代簽名、承保前標的查驗不規范、農業保險憑證不發放到戶,災損勘察不及時,不能根據災情賠償等問題。此外,一些保險公司為了省事,賠付時搞「普惠制」,存在協議賠付、平均賠付等行為,導致農業保險在一些地方走了樣。
針對農業保險存在的種種問題,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非常必要。從檢查方案看,將重點核查違規問題屢禁不止、市場反映比較突出、基層機構服務能力差距明顯的地區以及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並視情況對業務真實性開展延伸檢查。這有助於摸清情況,進一步規范農業保險業務,維護農業保險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
當然,檢查不應只是一陣風,除了發文定期明查,也要不時到現場暗訪。檢查過後還應對農業保險當前暴露出的突出和普遍性問題系統梳理和總結,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相關制度和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讓農業保險這一惠民業務既受廣大農民歡迎,也使保險公司有動力。
⑥ 保險業如何為區域經濟服務
一是整體實力不斷壯大。2010年,泰州市實現保費收入66.7億元,列全省第7位,增長34.68%。全市保費佔GDP的比重達3.33%,保費密度達1322元。
二是對經濟社會支撐作用顯著提升。大力推廣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泰州市水稻、小麥、油菜和能繁母豬所有險種均實現了100%參保。2010年全市參保蔬菜大棚133戶、1.5萬余畝。大力開展商業養老、醫療健康保險等,積極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民養老保險試點,醫療責任險、校園責任險等進一步擴大。2010年,泰州保險業支付賠款5.07億元,賠付率為39%,同比上升3個百分點,辦理賠案70662件,共給付保險金7.36億元。
三是可持續發展能力有效增強。全泰州市產、壽險比例更加均衡,農村保險市場加快增長,城鄉市場差距縮小,全行業經營效益逐步改善。建立了打擊假保案、假理賠、假機構的「三假」社會監督機制,保險機構風險內控機制進一步健全,防風險能力逐步增強。
展望「十二五」,泰州市經濟社會將進入新一輪加快發展期,保險業將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和更廣的發展空間。為此,我們將科學發展保險業,繼續推動保險業更好地發揮效能。
一是在服務區域經濟發展上要有新舉措。把保險業的調整發展與支持經濟建設、促進結構調整相結合,大力推動保險在優勢傳統產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等領域的創新和應用,增強保險助推力。
二是在推進「三農」保險上要有新成效。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願、因地制宜、積極穩妥」的原則,大力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開發、拓展適應農村發展實際、農業生產需要、農民保障要求的種養業保險、農用機械險、家庭財產險和人身險等各類保險業務,不斷擴大險種和覆蓋面,為新農村建設撐起一片「保護傘」。
三是在民生保障保險上要有新突破。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等各類民生保險,以滿足城鄉群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
四是在責任保險拓展上要有新進展。以火災公共責任保險為重點,積極開展公眾責任險、醫療責任險、環境污染責任險等各類責任保險。
五是在創新和規范發展上要有新提升。以內涵式科學發展為方向,堅持做大規模與優化結構同步、提升質量效益與強化風險管理並進,不斷創新發展模式,強化產品開發,提升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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