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擔保公司強制規定車險合法么
不一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擔保公司要求購車者在其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屬於強制交易的行為。
同時也並沒有規定說貸款買車需要在制定的某一家保險公司買保險,而且除了交強險以外,其他保險也應該是自由購買的。因此在簽訂汽車貸款協議的時候,消費者需要引起注意。
在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或者是貸款合同的時候,往往在貸款合同或者是汽車買賣合同中會暗藏一些貓膩。若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發現該項條款,那麼車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到該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及所需購買的保險品種,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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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去年的按揭買的車,今年擔保公司要求必須在他那裡買保險 ,我可以在其他保險公司買嗎
新車友,首先慶祝你終於有自己私家車。在此我來說句實在話,我開車已經有18年經驗,自從有了人保之後,我個人覺得,人保理賠是最負責,而且當發生意外時,人保專門勘察的定損員也是來的最快的,可以這樣說,比一般交警處理事故都來得要快,如果你不信,你自己可以去看看別人出了事故之後,人保辦事效率是怎麼樣,你心裡就有受了,如果換成是其他保險公司我就不敢這樣保證了。因為假如你換成其他保險公司,我擔保你以後會出現定損員出車很慢,勘察也慢,辦事也慢,導致事故處理時間延長,拖延寶貴時間,更嚴重時候,是你理賠的金額也不會讓你心中滿意!
❸ 擔保公司買保險,是不是屬於強制消費律師朋友幫忙解答一下 ,謝謝!
你好,個人認為是不合理的。擔保公司在收取擔保費、定金的情況下,強迫自己到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車險,應屬於「強制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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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擔保公司,強制要求貸款購買車輛的車險,必須到擔保公司購買車輛保險是否合法
不一定,要看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合同指定了保險公司,那麼就應當按照合同履行。
擔保公司簡介: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❺ 擔保公司有權利要求車主在那裡買保險嗎
這個按說是沒有權力的,但是,這個可以算是合作的附加條件,現在這種事情很正常的,基本都是捆bang銷售嘛,可以理解的。
❻ 擔保公司要求按揭期間必須在擔保公司買保險是霸王條款嗎 現在還要收取我的違約金5000塊
是霸王條款,所有都一樣,滿了換保險公司就行
❼ 按揭車擔保公司要求一定要在擔保公司購買保險。
按揭的汽車 如果出險了的話 保險公司理賠會直接賠給第一受益人 因為你是按揭的車 所以一般來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也有可能是擔保公司 看你的車是抵押給了誰的 如果要賠付給你 也就是給車主的話 需要出一個意見函 也叫理賠函 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才會將保險金轉給你
按照正常的說 不管你續保是否是在擔保公司 車子出了險 只要你按時還款了的 擔保公司都有義務給你出意見函(理賠函) 不排除擔保公司有意刁難的可能
其實意見函(理賠函)很簡單 只是一張紙 是抵押權人(第一受益人)出的情況說明 蓋章而已
❽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❾ 擔保公司強制我在他那裡買保險還比外面貴2000這合理嗎
你好,這是買車分期的附加條件,達不成一致就只能全款,談不上合理不合理。
❿ 擔保公司可以強制在哪家保險公司買保險嗎
網上或電話假冒擔保、小貸公司名義行騙的李鬼比比皆是,如果不是直接去公司辦理,而是網上洽談、傳真簽合同的一律是詐騙,即便把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蓋著公章的合同發給你也一樣,刻個蘿卜章(假公章)幾十塊錢,PS一張營業執照分分鍾搞定,騙子做這種事易如反掌。
提醒大家:
1、異地辦理的、網上辦理、電話傳真辦理的必是詐騙。
2、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或非銀行網路支付的必是詐騙。
3、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必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