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風險語錄,是風險提示。如果你能證明當時你確實沒有簽,是他人代簽還是什麼的,可以要求全部退款的,保險公司屬於欺詐。你去保監會投訴他們,或者抓住買你保險的銀行不放,不要理會保險公司的人,他們太能繞了。
② 承保風險是什麼意思
保險人對承保合同的賠付比例就是承保風險。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承保風險。由於保險公司的粗放性經營而帶來的風險。如在產險承保上,只注重保費收入,而忽視承保質量,對標的物缺乏充分的分折、預測、評估、論證.而導致風險;在壽險營銷上,對被保險人缺乏必要的調查、了解,簡化必要的手續,致使被保險人狀況失真,一旦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就易形成風險。
③ 保險公司掃描了我的身份證還讓我簽了字請問有什麼危險嗎
你好沒有問題的是正常業務需要出示的證明,一般在購買保險和保險理賠的時候都需要提供被保險人本人的身份證。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④ 買保險一年了要簽風險提示合理嗎
從2009年起。 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向個人銷售新型產品的,保險公司提供的投保單應當包含投保人確認欄
⑤ 風險管理與保險的關系是什麼
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手段。
風險管理是指面臨風險才進行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風險控制,以減少風險負面影響的決策及行動過程。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現實生活中的風險因素越來越多。無論企業或家庭,都日益認識到了進行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人們想出種種辦法來對付風險。但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風險管理一條總的原則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保障。
對純風險的處理有迴避風險、預防風險、自留風險和轉移風險等四種方法。
(一)迴避風險迴避風險是指主動避開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適用於對付那些損失發生概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風險,如考慮到游泳時有溺水的危險就不去游泳。雖然迴避風險能從根本上消除隱患,但這種方法明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現在,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迴避或應該進行迴避。如人身意外傷害,無論如何小心翼翼,這類風險總是無法徹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車禍就拒絕乘車,車禍這類風險雖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將給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二)預防風險預防風險是指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小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及損失程度。興修水利、建造防護林就是典型的例子。預防風險涉及到一個現時成本與潛在損失比較的問題:若潛在損失遠大於採取預防措施所支出的成本,就應採用預防風險手段。以興修堤壩為例,雖然施工成本很高,得考慮到洪水泛濫針造成的巨大災害,就極為必要了。
(三)自留風險自留風險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非理性」是指對損失發生存在僥幸心理或對潛在損失程度估計不足從而暴露於風險中;「理性」是指經正確分析,認為潛在損失在承受范圍之內,而且自己承擔全部或部分風險比購買保險列經濟合算。所以,在作出「理性」選擇時,自留風險一般適用於對付發生概率小,且損失程度低的風險。
(四)轉移風險轉移風險是指通過某種安排,把自己面臨的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另一方。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范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轉移風險的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風險管理和保險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操作中,都有著密切的聯系。從理論起源上看,是先出現保險學,後出現風險管理學。保險學中關於保險性質的學說不得風險管理理論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且風險管理學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對保險研究的深入,但是,風險管理學後來的發展也在不斷促進保險理論和實踐的發展。
從實踐看,一方面保險是風險管理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另一方面通過提高風險識別水平,可更加准確地評估風險,同時風險管理的發展對促進保險技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要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提高認識風險的水平。概率論的發展,為加深對風險的認識、風險的量化、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計算純保費的前提是要知道潛在損失的概率分布。實踐中就是以概率論為理論基礎,利用經驗數據來估計事故發生的概率分布。因此,概率論是保險的數理基礎。
「大數法則」是概率論中一個重要法則,它揭示了這樣一個規律:大量的、在一定條件下重復出現的隨機現象將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或穩定性。例如,我們知道擲一枚質量分布均勻的硬幣,其正面向上的概率為0.5,但如果做50次實驗,正面向上的次數很可能與期望值25次相左較大。換句話說,對該實驗進行統計得出的頻率(正面向上的次數除以實驗次數)與客觀的概率可能有較大的差距。但做一萬次或更多次實驗,其統計頻率與客觀概率相差將很小。由於「大數法則」的作用,大量隨機因素的總體作用必然導致某種不依賴於個別隨機事件的結果。這一法則對保險經營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們知道,保險行為是將分散的不確定性集中起來,轉變為大致的確定性以分攤損失。根據「大數法則」,同質保險標的越多,實際損失結果會越接近預期損失結果。因此,保險公司可做到收取的保費與損失賠償及其他費用開支基本平衡。
⑥ 簽保險合同時,並沒有簽風險提示書,風險提示書是後來簽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嗎
保險合同上肯定有說明
。若屬你違約,那不行的
⑦ 保險業務員代簽風險提示,但名字是自己簽的,可以維權成功嗎
業務員有木有誤導,如果有,就是保險公司的責任。代理人知道代表保險公司知道,代理人行為完全代表保險公司。風險提示就是提示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收益的不確定性的,你沒簽,相當於不知道,而且代理人也有誤導的嫌疑。應該可以 。
⑧ 買保險簽合同時要注意哪些
1、明確自身負擔能力,量力而行我們都知道,如今很多家庭都面臨著上有老、下有小的狀況,除此之外還負擔著房貸、車貸等經濟壓力,每一處都是開銷,都需要仔細規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想通過保險來承擔未來風險,則需要明確計算出自身的負擔能力。
首先,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目前的收支來詳細計算出可以負擔保費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長期保險合同時,一定要預估一下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幾年甚至幾十年)自己的保費承擔能力,而不是僅限於眼下需要繳納的保費。其次,我們要綜合評估自己的收入穩定來源,進而選擇相應的保險產品以及繳費方式(期繳還是躉繳),避免將來因為收入不足、無法繳納保費而退保的情況發生。
那麼,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無法承擔保費了,難道只能選擇解除保險合同了嗎?雖然說要不要解除合同是我們的自由,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保險公司同意。但從維護自身利益出發,能不退保盡量不退,因為解除合同至少有三點可能對我們不利:一是失去了保險保障;二是解除合同退回的錢並不是所繳納的保險費,保險公司已承擔責任一段時間的保險費(純保費)是要扣除的,保險公司為這份退保的合同所花費的費用(附加保費)也要扣除的;三是退保後再想重新投保,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年齡過大,一些險種就不能購買了,或者是保費要增加等等。
另外,如果真的到了繳納不了保費的地步,除了退保,我們還有其他的選擇,那就是變更為其他較為合適的險種。目前市場上不少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轉換功能的產品或者服務,如果我們想要減少保費支出,同時不希望降低保險的保障功能,是可以通過「保單轉換」來調整保險計劃。而且有的保險有寬限期,在寬限期內交費就可以了,有的保單有墊交保費的功能,可以選擇保費自動墊交,但是等到手頭富餘時,別忘了去補交保費。可以通過這些方法來規避退保的損失。
2、明確自身需求,對症下葯需要重點強調的是,保險產品和其他商品不同,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必須要求我們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所處的人生階段來確定相應的產品。因此,投保前明確自身需求很重要。
第一,我們之所以想要給自己和家人買保險,無非是為了抵禦風險。因此,分析和確定個人和家庭的風險和保障需求是購買保險的第一步。第二,隨著我們年齡的不斷增長,我們的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都會不斷發生著變化。因此在人身保險中,不同年齡階段有不同的保險需求。我們在選購保險產品時還要根據自己的所處的人生階段來選擇。比如年輕單身時期可以考慮意外風險保障和必要的醫療保障;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更多的要考慮孩子的生活;而年紀再大一點,在保險需求上對養老、健康、重大疾病的要求可能有所增加,同時應為將來的老年生活做好安排,存儲一筆養老資金。第三,貨比三家選取其中最好的是我們挑選產品的基本原則。因此,在投保前,我們必須了解各種產品之間的特點和詳細條款。目前市場上的保險產品較為豐富,我們可根據自己年齡和經濟等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和比較。
總之,買保險絕不是一件簡單的小事,無論是投保前,還是投保後,我們都需要隨時審視自身實際情況,配置符合自身需求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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