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險
(一)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二) 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財產險
1、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後的費用。
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即發生事故獲得保險金,否則計息。
對此採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
二、人身保險。分人壽保險、意外傷害險、疾病險。
(一)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經獲得人身(人壽、傷害、疾病)保險金:
1、個人財產,但若以共同財產繳納的保險費,保險費中有對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為他人的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屬於個人財產
(二)離婚時仍在保險期內的人身保險合同:
1、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受益人為對方的,判決或協議離婚後應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並相應地分割已繳納的費用或退保費用。
(三)夫妻雙方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險金一律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為遺產繼承後分割。
2、無論以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為,受益人若為子女的,離婚時夫妻之間均無補償問題,只需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變為撫養方),不能變更對,對退保後的費用進行分割。
2. 婚內買的保險屬共同財產嗎
保險不是共同財產,保險利益歸受益人所有。
3. 准備離婚,買的保險屬於個人嗎
一般的保險如果離婚時會把保單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如果選擇退保,則分割保單現金價值,也有的是要求補償一半的保費給另一半,看各地的律師和法院判定,保單的其他利益歸屬於被保人 不過目前新上市的國家首款愛情婚姻保險「紅玫瑰」同以契約的形式規定,無論是離婚退保還是保單繼續繳費,保單的利益都全部歸屬於被保人,而被保人只能為女性,因此從某種程度來說,是極大地維護女性的權益,增加離婚的成本,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約離婚的沖動。 保險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才能取的保險權益。 如果您是女同志,可以為考慮購買國內首款女性愛情婚姻保險,國內首款鼓勵夫妻美滿長久的婚姻保險,國內首款女性專屬的婚姻保險,國內首款解決女性養老,保障,大病,輕症,理財,門診,豁免於一體全方位綜合保障的女性專屬保險。 保單是屬於個人財產,該保單屬於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離婚後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是誰保險利益就是誰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還是免稅的。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同一人,這單就屬於被保險人的了;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有事婚後投保的高額單,投保人可以去退保,單需要別保險人簽名確認,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雙方協商分割了。 人壽保險保單是屬於被保險人本來持有並享有保險金的領取權利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所投保的分紅型理財險如果是屬於壽險的范疇,不應被分割。因為《保險法》第64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此處的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即是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與被保險人所指定的受益人,雖然都能得到被保險人的保險金,但兩者在性質上有著根本區別。前者源自法律的規定,後者則來自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應該區別是什麼樣的人身保險合同。第一種是一次性交納投保金額,並且具有投資理財性質的保險,應認定為投保人婚前的個人財產。第二種不是以理財為目的,只有在出現保險事故後才能申請保險賠償的,保險賠償應該歸法定繼承人。第三種是分期交納保險費,交納時間延續到婚後的,這種保險一般具有投資理財性質,在婚後交納保險費的比例部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 請問夫妻之間我買的個人保險能算是個人財產嗎離婚時需要財產分割嗎
具體要看保險的性質,具有理財功能的保險屬於共同的。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5. 以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人身保險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共有財產
從公平、合理的角度來說,基於人身保險合同產生的人身保險利益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至於如何進行分割的問題,應當視具體的情況進行分割,分割時應遵循公平、合理以及保護人身保險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一)離婚時,人身保險合同已產生保險金的分割
1、如果該人身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是夫或妻一方或者夫妻雙方的,那麼除非夫妻雙方當事人約定該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金為受益人一方所有,否則應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進行分割。
2、如果人身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為夫妻的子女或者其他人的,那麼該人身保險合同產生的保險金應為該子女或其他人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二)離婚時,人身保險合同尚在履行期間的分割
1、如果該人身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是夫或妻一方且指定受益人為夫或妻一方的,那麼對於這種情況下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由人身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一方繼續履行人身保險合同,告知當事人在該人身保險合同退保時或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後,再根據產生的現金價值或產生的保險金進行分割。在具體分割時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交的保險費佔全部交納的保險費的比例再乘以人身保險合同產生的保險金或現金價值便是夫妻共同財產,最後再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2、如果該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是夫或妻一方,而指定受益人是子女或夫、妻一方的親屬或對方親屬的,那麼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該保險合同由一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如果發生了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則保險金為受益人所有,不產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離婚後退保,則按上述第1種情況的分割方法進行分割。
6. 婚後個人買的保險屬於個人財產嗎
保險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婚後支付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7. 保險理財產品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保單是屬於個人財產,該保單屬於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離婚後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是誰保險利益就是誰的,如果是以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投保的,受益還是免稅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理財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可分割」如同一條鐵律,但實際上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在離婚時也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考量。
3.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4.《保險法》規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內強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當夫妻雙方互為投被保人時,在離婚後到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人變更,將保單完全轉讓給被保人那方,然後對保單現價進行對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將退還的保單現價對半分割。
8. 結婚後購買的人壽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後購買的人壽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