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險的起源源自於英國,時代是大航海時代。那個時候,因為航海貿易發達,但風險也很大,為了保障航海貿易發展,為肯能出現的航海風險進行保障,英國出現了世界上第一家近代的保險機構,當時的機構並不是保險機構,而是一家眾籌共濟的機構,即船主在出航前可以購買一份保障,繳納一部分錢,當船舶發生合同約定的損害時,對船隻和貨物,由這家機構進行一定的補償,避免船主的破產
所以,從保險學來說,保險的本質屬性是一種眾籌共濟的保障措施。通過保險的方式,將個體可能承擔的風險分化到大量共濟體內,任何一個體制內出現問題個體,都會受到來自本體制內其他個體的共同幫助。
舉個例子來說,一個人有一件古董,價值10萬元,如果他為古董投保,保費是1000元,這時候,和他一樣有同樣古董的人還有1萬人,那麼每人繳納1000元保費,這個保險體就擁有了一千萬元的基礎。當其中某個人的古董因意外而失去時,觸發了保險賠付條件,這時候,他可以獲得10萬元賠償,扣除保費因素,實際上他只支出了1000元,而就1萬人的體制來說,每個人只承擔了10元的費用,就幫助一個個體得到了賠償。
所以說,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轉嫁的方式,是將個體的風險轉嫁給一個群體,這個群體內,每個個體都將風險轉嫁給了這個群體,同時也為群體承擔著風險轉嫁的義務,將個人難以承受的風險分散後,變成群體可承受的風險,這樣一來,個體的風險就變得很低,因此說,保險是最好的轉嫁風險的方式。
㈡ 人壽保險是風險的轉移
人壽保險不但是風險的轉移,也是責任的體現
㈢ 個人風險管理案例(保險學案例),這是書上的案例,沒有答案,求幫忙解答
前提小李7:50出門
根據交通工具分析如下:
A.公交車:
乘坐公交車大概需要50分鍾到達公司,一切正常抵達時間為8:40.
中間會遇見的風險如下: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公交沒有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車流量較大堵車、公交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公交車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但是行駛中間耗時超過50分鍾,造成小李在9:00之後抵達公司。(造成原因可能有車流量較大堵車、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個人造成自身未有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與公交車錯失交臂(原因可能如下:出小區後發現客戶資料遺失在家、下樓看手機摔著導致腳踝扭傷等);
小李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趕上公交車,公交車行駛中無問題,但是下車前往公司的路上發生問題致使未能趕在9:00抵達公司(原因可能如下:發現摔倒老人前去攙扶耗時過久、步行路上遇見熟人寒暄/遇見一見鍾情的女性等)
B.公交車+地鐵
以下只闡述因增加交通工具(地鐵)所帶來的可能風險,此處與公交相關的不闡述: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地鐵晚點(電力供應不足、地鐵公司員工集會罷工等);
地鐵處發生恐怖襲擊等;
地鐵發生踩踏事件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自身缺乏鍛煉,搭乘地鐵的人數較多,小李體能不足以搭乘上地鐵;
小李乘坐地鐵後發現手機/電子設備被偷後報警等;
以及與公交中闡述相同的小李主觀問題
汽車: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汽車壞了(晚上因低溫水箱凍裂、時間開久了潤滑油不足、昨夜朋友借車忘記加油、天氣過熱加油過滿汽車自燃了等);
行駛中被追尾等;
經過某建築工地,建築垃圾高空墜落砸中小李車尾端(還好是尾端)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行駛中打電話等(開小差)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技術不過硬造成車輛損傷等;
忘記年檢到期等證件審核時間到期事宜。
以上分析:風險無處不在,導致小李上班遲到的原因眾多,可解決方案如下:
購買離公司近的住宅;
採取就近辦公(例如在家辦公);
起早一點、整慢一點、細心一點(這個最實際、所需資金最少、難易度最低)
㈣ 請幫忙分析一下這個保險案例中【所有權轉移是否喪失保險利益】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將保險標的的所有權轉移後就失去對其具有保險利益。標的物即所投保的工程。拒賠的依據是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在出險時不具備保險利益。如果乙方投保了且出險時在保險有效期內則保險公司需要賠償。
㈤ 如何理解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機制
你不介意的話,我舉個例子吧!
根據中國腫瘤登記中心2013年初發布的《2012中國腫瘤登記年報》披露的數據,全國每年有近350萬例新增癌症病例,平均下來就是每一分鍾就有6個人確診為癌症,也就是說全國每年在一萬個人裡面會有25個左右會患癌。以目前的醫療水平,很多癌症都是可以治癒的,對吧?但看病貴一直是我們醫療系統的大問題,這么重大的疾病沒有個十來二十多萬怎麼行呢?但這樣的費用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都是好幾年的收入啊。況且在治療期間他還是無法工作的,沒有了工作,收入自然也就無法保證了,是吧?那麼這個人及他的家庭的經濟生活是不是就陷入了經濟困境?如果有了保險,那問題就好解決得多了。我們剛剛說到的,第一萬個人裡面大概每年會有25個患癌,假設他們的平均花費是20萬,那麼25個人總共需要500萬的治療費,對吧?如果這一萬個人都購買了保險,那麼他們每一個人都只需要每年500元就可以將這可能出現的20萬的費用轉移出去,這樣他及其家庭就可以更從容地面對未來,不至於負債累累、生活潦倒了,你說是不是?這就是保險的風險轉移機制:用大部分人繳納的小額保險費賠付少數人的巨額損失。這就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不知道我這樣說,是否說得清楚?!
㈥ 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人的保險叫做什麼保險
再保險是將承擔的風險和責任部分轉嫁給其他保險人的經營活動,不是轉移全部的風險……
㈦ 請提供一個「風險轉換」的例子,注意不是轉移而是轉換,謝謝
不知道。只知道轉移的例子
㈧ 財產一切險中無法轉移風險的案例
首先要明白什麼是財產一切險:它包含財產基本險綜合險的保險責任 在保單上明確除外責任,一切險無法轉移的風險只是在財產的設計錯誤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一些人為事故的財產損失不在保單的保障范圍,因此保險經辦人會根據保單范圍確實和財產質量確實加保其它險種 如 機器損壞險 實習生責任險等。孤陋寡聞不足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