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Ⅱ 什麼是應付債券的符合性測試簡述應付債券的審計目標與審計程序。
1,應付債券的符合性測試: 是指審計人員在了解內控制度後,對那些准備信賴的應付債券的實施情況和有效程度進行的測試,也稱為應付債券的遵循性測試。 應付債券的符合性測試的根本目的是: 查明被審計單位的應付債券是否都真實地存在於生產經營等各項管理活動中,是否確確實實、始終如一地遵守了制度規定的全部要求,是否真正發揮了作用,其遵循制度的程度如何,有無失控和不完善之處。 2,應付票據的審計目標和審計程序
(1)審計目標
①確定應付票據的發生及償還記錄是否完整;
②確定應付票據的年末余額是否正確;
③確定應付票據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充分。
(2)審計程序
①獲取或編制應付票據明細表,列示票據類別及編號、出票日期、面額、到期日、付款人名稱、利息率、付息條件,抵押品名稱、數量、金額,並與明細帳、總帳核對相符;
②向票據持有人函證,確定應付票據的余額是否正確;
③復核票據利息是否足額計提,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④檢查逾期未付票據的原因,如系有抵押的票據,應作出記錄,並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必要的披露;
⑤檢查非記帳本位幣摺合記帳本位幣採用的折算匯率,折算差額是否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⑥驗明應付票據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上充分披露。
Ⅲ 什麼叫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對外發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借款性質的書面證明,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書面承諾。
它屬於長期負債。其特點是期限長、數額大、到期無條件支付本息。通過設置「應付債券」科目,以及「債券面值」、「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應付利息」四個明細科目對應付債券進行核算。
2006年新的會計准則中,將應付債券替換為長期債券。
(3)應付債券系個人購買如何函證擴展閱讀:
應付債券的實質性測試的審計程序
1、取得或編制應付債券明細表,並同有關的明細分類賬和總賬核對相符。應付債券明細表通常包括債券名稱、承銷機構、發行日、到期日、債券面值、實收金額、折價和溢價及其攤銷、應付利息、擔保 情況等內容。
2、審查債券交易的有關原始憑證,驗證其合法性。
3、審查應計利息、債券折(溢)價攤銷及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常通過審查債券利息、溢價、折價等賬戶期末余額。
4、函證「應付債券」賬戶期末余額。
5、審查到期債券的償還,審查相關會計記錄,查明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確定應付債券是否已在資產負債表中充分披露。注意有關應付債券的類別是否已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了充分說明。
Ⅳ 應付債券的賬務處理…
一、應付債券的種類
按發行方式可分為記名應付債券、無記名應付債券和可轉換應付債券;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有抵押應付債券和信用應付債券;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定期償還的應付債券和分期償還的應付債券。
二、債券發行的賬務處理
借記「銀行存款」等,貸記「應付債券—面值」,按差額借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三、應付債券利息費用的賬務處理
利息調整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資產負債表日,對於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利息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對於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或在借方)
四、應付債券償還的賬務處理
採用一次還本付息方式的,企業應於債券到期時,借「應付債券-面值,應計利息」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採用分期付息,一次還本方式的,借「應付債券-面值」, 「在建工程,財務費用,製造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Ⅳ 應付債券溢價攤銷怎麼做分錄
溢價的,減回去:借:相關成本和費用科目、應付債券-利息調整、貸:應付利息。
折價的,加回去:借:相關成本和費用科目、貸:應付利息、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Ⅵ 應收票據.應付債券,股本(發行在外的股票),還有對外投資需要函證嗎
應收的需要,應付就不需要了
Ⅶ 為什麼應付債券是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屬於長期負債,應付債券是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它是企業籌集長期資金的一種重要方式。從「應付債券」的概念來看,就已經屬於非流動負債了。
非流動負主要項目有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是指償還期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非流動負債主要是企業為籌集長期投資項目所需資金而發生的,比如企業為購買大型設備而向銀行借入的中長期貸款等。
應付債券作為非流動負債的記賬有以下幾點:
1、對於按面值發行的債券,在每期採用票面利率計提利息時,應當按照與長期借款即非流動負債相一致的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
2、對於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債券,其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對於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其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通過「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核算。
3、應付債券按(實際利率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異較小時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按照與長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
(7)應付債券系個人購買如何函證擴展閱讀:
長期負債有以下幾個特點:
1、保證長期負債得以償還的基本前提是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較強,不至於破產清算。所以,短期償債能力是長期償債能力的基礎;
2、長期負債因為數額較大,其本金的償還必須有一種積累的過程。從長期來看,所有真實的報告收益應最終反映為企業的現金凈流入,所以企業的長期償債能力與企業的獲利能力是密切相關的;
3、企業的長期負債數額大小關繫到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性,所以對長期債務不僅要從償債的角度考慮。還要從保持資本結構合理性的角度來考慮。保持良好的資本結構又能增強企業的償債能力。
4、由過去的經濟活動引起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經濟義務。常見的長期負債有長期借款、公司債券、住房基金和長期應付款等。
Ⅷ 應付債券有什麼特點
應付債券是指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的債券
應付債券的特徵可以通過與長期借款及股票的比較來體現:
1.應付債券與長期借款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籌資范圍、債權人對舉債企業的了解程度、流動性等方面;
① 籌資范圍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應付債券的債權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籌資范圍更為廣泛。
②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了解程度不同。長期借款的債權人一般限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他們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一般更為了解;而企業發行債券時,購買單位或個人一般對於企業的償債能力了解程度較低。
③ 流動性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較強的流動性;而長期借款只有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一般不能自由流通。
2.應付債券與股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性質、資金提供者(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獲報酬及所承擔的風險責任等方面。
① 性質不同。應付債券是企業的負債,其發行企業為債務人,其持有者為債權人;而股票為發行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其持有者為股東。
② 資金提供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應付債券的持有者作為債權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權利,而一般無權參與企業的經營;而股票的持有者即股東則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的權利。
③ 資金提供者所獲得的報酬不同。公司債券的持有者(債權人)不論企業經營的好壞,一般都可按照利率獲得固定的報酬(利息);而股東所能獲得的報酬則在很大程度上與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盈餘的多少及企業的股利政策相聯系。
④ 資金提供者所承擔的風險不同。應付債券表現為企業的負債,應付債券都有明確的償還期限,因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一般不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解散清算時,企業債券的持有者較股東享有優先的受償權;而股東則是企業的終極所有者,其投入資金一般可以被認為是沒有償還期限的,企業解散清算時,股東只能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因而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2.具有負債的一般特徵:
(1)是過去或現在已經完成的經濟活動所形成的現時債務責任。
(2)必須是能夠用貨幣確切地計量或合理地估計的債務責任。
(3)是必須在未來用資產或勞務來償付的確實存在的債務。
(4)一般應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付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付日期可以合理地估計確定。
3.具有應付債券的主要特徵。
參考內容: .com//http://www.dongao.com/zjzcgl/zjkjsw/201311/1296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