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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紫金豐泰基金有風險嗎

發布時間:2021-04-02 21:04:59

『壹』 華泰證券天天發是什麼意思怎麼開通

華泰天天發是一中活期理財產品,類似與貨幣基金,有以下特點:

1.華泰證券賬戶余額理財,開通後全資金可以自動參與,不影響股票交易

2.當日賣出股票/其他交易品種所得資金,收市可自動參與華泰紫金天天發;天天發每天自動贖回所得資金,當日可立即投入股票/其他交易品種。

3.例如: 假如您有5萬元閑置資金放置在活期賬戶上,那麼一年的活期收益為227.5元。如果參與天天發,如持有一年大概可獲得6倍的活期收益,那麼一年的收益為1365元,天天發幫您多賺1137.5元。

4.天天發屬於現金管理型的低風險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銀行通知存款等;資金買入和贖回都沒有手續費。

(1)華泰紫金豐泰基金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1.所謂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主要是考慮到投資風險的因素,其對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較多,一般來說,類似產品將其投資對象限定在現金、貨幣市場基金、國債和企業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

2.而投資於權益類證券和股票的比例不超過20%,收益能力不是很高,但風險相對偏低很多,比較適合於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選用。限定 型產品則包括了債券型和貨幣市場型兩種。

3.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是指投資方向不固定,除了可以投資上述固定收益類資產以外,還可以投資股票、可轉債、封閉式基金和ETF等資產。

4.其可以根據相關投資品種的趨勢進行靈活運作,盡可能追求最大化收益,該類型產品的收益率取決於券商的管理水平,其較為適合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者選用。在非限定型產品中,主要包括股票型、混合型、FOF和QDII產品四種。

『貳』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
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劃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范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 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 ;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 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 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 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 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 ,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 公告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 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 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 ,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 、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 ,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 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致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范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系。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並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宏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劃將根據對未來宏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准進一步篩選出與宏觀經濟增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致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 「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 ;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後, 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准,穩扎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四)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叄』 華泰紫金1號93有風險嗎

高風險投資

『肆』 華泰證券屬於什麼性質的公司

國有性質的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991年5月開業。2010年2月26日,公司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碼601688。2015年6月1日,公司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碼6886。

公司擁有全資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華泰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華泰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期貨有限公司、江蘇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參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收購美國TAMP(統包資產管理平台)行業的第三大公司AssetMark,國際化發展布局邁出關鍵一步。

(4)華泰紫金豐泰基金有風險嗎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

一、金融創新部

華泰證券金融創新部是專職於從事金融衍生產品業務運作和管理的部門,主要業務職能是發行擬在交易所上市的備兌權證等金融衍生產品,並負責做市和動態對沖避險交易;研究金融衍生產品和結構化產品,為特定投資者定製風險管理策略和產品。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統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並完善適應公司發展戰略的人才引進、使用、開發、激勵機制,在公司內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業務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持。

三、機構客戶服務總部

機構客戶服務總部以為高端客戶提供專業化、綜合性、一站式服務為目標,致力於組織協調各種資源,建立機構客戶和其他核心客戶管理服務系統,開發和服務包括公募基金、合格境內外機構投資者、保險、社保、財務公司、信託公司、年金、私募基金等相關工作,組織和協調其銷售工作。

四、受託資產管理部

受託資產管理部是公司設立的負責對客戶委託的資產進行投資管理、實現客戶資產保值和增值的專門業務部門。2003年3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公司獲得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資格。

『伍』 華泰證券的公司理財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華泰證券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目標規模20億份。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證券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在有效控制風險和保持充分流動性的前提下,力爭在本集合計劃運作期間,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穩定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范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2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注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五)推廣方式
華泰證券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四)集合計劃投資策略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致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范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系。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並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對於上述從宏觀經濟角度定性分析初選出的行業,本集合計劃將根據對未來宏觀經濟尤其是GDP增長率的分析及預測、對相關行業未來成長空間的分析及預測,利用下列標准進一步篩選出與宏觀經濟增長緊密相關且成長前景排名前十的行業。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致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范圍為中國境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逆回購、銀行票據、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允許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注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准;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後,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准,穩扎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後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准。
(十四)推廣方式
華泰天天盈、華泰天天發、華泰定存寶等創新型現金管理相繼推出 。

『陸』 華泰證券的理財產品月月發優先順序和紫金貨幣增強二款理財產品有風險嗎證券公司客戶經理說保本保息的求指導

你好,這沒啥風險 ,都是貨幣基金性質的理財產品 ,安全性約等於存款。風險雖然忽略不計,但沒有保本條款,

『柒』 華泰紫金泰盈混合c屬於什麼基金

屬於混合證券投資基金,以投資股票為主,少部分投資於可轉債、普通債、銀行存款。屬於中高風險類理財產品。

『捌』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玖』 本人想購買FOF基金 請這方面專家指點一二~

FOF(Fund of Fund)是一種專門投資於其他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由此間接持有股票、債券等證券資產。一方面,FOF將多隻基金捆綁在一起,投資FOF等於同時投資多隻基金;另一方面,FOF完全按照基金的運作模式進行操作,與其他基金一樣,是一種可長期投資的金融工具。
購買時,投資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卡或理財卡或活期一本通存摺,到推出相關產品的銀行網點辦理證券卡,進行認購。已有銀行證券卡的客戶,無需申辦新卡,即可申購。
股市持續振盪,基金回報明顯加大,單個基金錶現也出現大起大落。怎樣在振盪行情中選到最好的基金,同時又規避單個基金波動的風險,成為投資者最為頭疼之事。
正因為此,作為理財產品中的"新貴",4家券商發行的FOF產品都取得了不錯的收益。從本月起,工行、建行、光大也不約而同推出有"懶人型"基金之稱的FOF理財產品。
理財分析人士認為,FOF作為基金精選產品,通過專家二次精選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另外,投資FOF等於同時投資多隻基金,投資成本大大降低。
優勢:收益較高並有補償機制
從投資的對象來說,銀行系FOF和券商系FOF沒有本質上的不同,差異主要在於以下四個方面:
1.預期年收益:5%~25%
從已推出的四隻銀行系FOF預期收益來看,預期年收益從5%~25%不等,以實現10%~15%年化收益的概率比較高,而券商FOF則普遍對收益情況不作具體預期。
2.首先損失受託人的信託本金
基金優選的風險主要在於當整個股票市場表現不佳時,會影響到大部分基金的市值,進而影響到FOF的凈值。因此,無論是券商還是銀行FOF,普遍都在收益無法達到預期目標時對購買者作出補償。
而值得一提的是工行"基金優選增強型"FOF作出的補償安排:信託公司作為次級受益人,以自有資金參與信託計劃,認購信託計劃總份額的3%,但不超過1億份。該部分資金全部虧損後,投資者才可能出現虧損。而券商推出的FOF雖然也有自有資金參與,但僅用該部分資金產生的收益作為投資者本金或部分收益的保障。
3.投資期限較短,容易贖回
產品變現能力主要是看投資期限和贖回條件。銀行系FOF的投資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的僅有1年;而券商系FOF一般為3年,最長的達5年。另外,4隻券商FOF都是定期開放贖回,如招商"基金寶"為每三個月贖回一次。而銀行系FOF如工行"基金優選增強型"已可按月贖回。
風險:收益浮動、不保本
首先,FOF雖然可以大幅度降低單只基金波動的風險,但基金組合凈值也會隨市場變化而波動,因此,目前所推出的銀行系FOF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
其次,由於FOF的基金組合並不透明,加上各種收費,投資者收益應該不會太高。今年1月,券商的股票型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業績不俗,3隻股票型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平均收益率達到19.71%,高於股票型基金12.69%的平均收益率,但4隻券商FOF產品的收益全部在10%以內。所以,如果要博取更高收益,更多能承受高風險的投資者都會舍棄專家的精選基金,而情願自己挑選"心水"基金進行投資。
最後,銀行和券商系的FOF,通常都收取認購費、保管費、固定管理費、贖回費等,這些費用都是固定費率,其實投資者更應該著重關注業績提成比例。
從收集到的資料來看,銀行和券商系FOF的業績提成主要分成兩種類型,一是固定比例的提成,如廣發理財4號是年收益達10%~20%收20%,而20%以上收30%;另一種則是遞進型,如工行"基金優選增強型"FOF規定,在發生贖回時和到期日,按產品年化收益率8%(含)~16%部分的25%,以及16%(含)以上部分的30%累進提取業績報酬。這意味著業績越高,購買者就要交越多的業績提成費

基金平均值

FOF是一種以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為主要投資對象的集合理財產品。目前,我國市場上獲准發行的FOF共有5個,分別是:招商基金寶、國信金理財經典組合、華泰紫金二號、光大陽光二號,廣發增強型基金優選。

其中廣發增強型基金優選成立還不到5個月。應對大跌,FOF也起了積極作用,5月29日至6月26日,上證指數下跌了8.33%。由於大盤下跌,238隻開放式基金雖然跑贏了大盤,但平均凈值增長率僅為0.12%。而FOF產品華泰紫金2號和廣發增強型基金優選4號,累計凈值增長率分別達4.4%和0.83%,超過了開放式基金的平均水平。

與單個基金不同,這些FOF的發行人一般都會參與認購一定比例的金額,比如光大陽光二號,參與認購的就有5000萬元,而華泰紫金二號,參與金額更達1億元。另外一些FOF也會提出類似保底的承諾,如光大陽光二號,對於推廣期內參與並持有滿3年的委託資金,若到期(累計)收益率小於10%(不含),則管理人用自有資金參與本計劃的投資收益(即5000萬元的投資收益部分)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總收益率達到10%或管理人自有資金參與的投資收益部分補償完畢為止。招行基金寶這個比例則達到15%。

目前,我國市場上獲准發行的FOF共有五個,分別是:招商基金寶、國信金理財經典組合、華泰紫金二號、光大陽光二號,廣發增強型基金優選。

現在投資者對FOF的知曉率並不高,往往將之混淆於銀行發售的其他理財產品,相當一部分還是銀行通過對VIP的推薦中才獲悉有這樣的產品,而該產品的最低購買額度為十萬元。因此,光顧FOF的大多是銀行VIP或者准VIP的客戶。

就這一產品,也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一是感覺透明度不夠。公募開放式基金每季度都有報告,基金經理過往業績的詳細介紹,凈值也每天公布,而FOF有的一周才公布一次凈值;二是流動性不高。例如招商基金寶是每3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當期的最後5個工作日。「金理財」經典組合則是每半年開放一次。流動性比一般開放式基金差得多。投資者如果臨時急需用錢,無法隨時要求贖回。

其因為是銀行或是券商發行的,如有代碼也只有內部代碼。

如廣發增強型基金優選基金代碼(即:集合計劃代碼):870004

『拾』 華泰證券的紫金理財是什麼

  1. 紫金理財:

    (1)「紫金理財服務體系」的構架主要分為三大層級,即「紫金大管家」、「紫金私人顧問」和「紫金財富管理」。

    (2)新版的紫金理財服務體系增加了特色產品和特色套餐。特色產品主要選取了現有產品中較受客戶歡迎或准備重點打造的拳頭產品;特色套餐則是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投資風格和投資能力進行設計的,真正體現適當性、個性化服務的產品套餐。

  2. 購買方式:

    (1)、到具有銷售此產品的券商或者銀行購買(網上查詢此產品公告即可了解哪些機構具有銷售資格);

    (2)、如果你本身就是華泰的客戶,那麼可以在華泰的網上、電話交易系統中直接開里此基金帳戶,直接認購、申購和贖回的。

    (3)、如果您手機里安裝了漲樂理財或者委託交易系統,可以通過手機購買,方式與網上委託方式一樣。

    (4)、如果網上、電話方式不會操作,那麼就要到開戶營業部櫃台辦理

  3. 華泰證券即:

    (1)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江蘇省證券公司,成立於1990年12月,

    (2)是中國證監會首批批準的綜合類券商,也是全國最早獲得創新試點資格的券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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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華泰紫金豐泰基金有風險嗎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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