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的特徵
『貳』 風險的特徵有哪些
風險的特徵是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識別性、可控性、損失性、不確定性和社會性。
風險按照性質可分為:
1、純粹風險: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比如房屋所有者面臨的火災風險、汽車主人面臨的碰撞風險等,當火災碰撞事故發生時,他們便會遭受經濟利益上的損失。
2、投機風險:投機風險是相對於純粹風險而言的,是指既有損失機會又有獲利可能的風險。投機風險的後果一般有三種:
一是沒有損失;
二是有損失;
三是盈利。
比如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股票,就存在賺錢、賠錢、不賠不賺三種後果,因而屬於投機風險。
(2)保險風險的特徵是什麼擴展閱讀:
風險按照產生的原因可分為:
1、自然風險:自然風險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規則變化使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等遭受威脅的風險。如地震、風災、火災以及各種瘟疫等自然現象是經常的、大量發生的。在各類風險中,自然風險是保險人承保最多的風險。
自然風險的特徵如下:
(1)自然風險形成的不可控性;
(2)自然風險形成的周期性;
(3)自然風險事故引起後果的共沾性,即自然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其涉及的對象往往很廣。
2、社會風險: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的行為(包括過失行為、不當行為以及故意行為)或不行為使社會生產以及人們生活遭受損失的風險。如盜竊、搶劫、玩忽職守及故意破壞等行為將可能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失或人身造成傷害。
3、政治風險(國家風險):政治風險是指在對外投資和貿易過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訂立雙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債權人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如因進口國發生戰爭、內亂而中止貨物進口;因進口國實施進口或外匯管制等等。
4、經濟風險: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中由於受各種市場供求關系、經濟貿易條件等因素變化的影響或經營者決策失誤,對前景預期出現偏差等導致經營失敗的風險。比如企業生產規模的增減、價格的漲落和經營的盈虧等。
5、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伴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方式的改變而產生的威脅人們生產與生活的風險。如核輻射、空氣污染和噪音等。
『叄』 風險的特徵 是什麼 。。。
風險的特徵:
1、客觀性
風險是一種客觀存在,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即風險是無法完全控制和排除的。風險的發生是有一定的規律性的,這種規律性為我們提供了認識風險、評估風險和進行風險管理,從而將風險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的可能性。
2、損害性
一般的風險發生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損害。物質上損失往往是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但一旦造成人身損害,就比較難以用貨幣來衡量了。總之,風險的發生將會給我們的生活產生影響。
3、不確定性
①空間上的不確定性:風險發生的具體地點是不確定的。
⑵時間上的不確定性:即便確定某種風險肯定要發生,但發生的確切時間往往是無法確定的。
⑶損失程度上的不確定性:指每次風險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事先是無法預知的。
4、可測定性
就總體而言,利用數理統計的原理及方法,針對一定時期內特定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情況加以總結和綜合分析,依據概率論的原理可得出基本正確的預測結論。
風險是指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組合。是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大致有兩層含義:一種定義強調了風險表現為收益不確定性;而另一種定義則強調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若風險表現為不確定性,說明風險產生的結果可能帶來損失、獲利或是無損失也無獲利,屬於廣義風險,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活動,應被視為管理風險。金融風險屬於此類。而風險表現為損失的不確定性,說明風險只能表現出損失,沒有從風險中獲利的可能性,屬於狹義風險。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積極進取的投資者偏向於高風險是為了獲得更高的利潤,而穩健型的投資者則著重於安全性的考慮。
『肆』 簡述保險的特徵有哪些
保險的特徵:
1、互助性:保險具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險在琮條件下,分擔了單位和個人所不能承擔的風險,從而形成了一種經濟互助關系。這種經濟互助關系通過保險人用多數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建立的保險基金對少數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補償或給付而得以體現。
2、法律性:從法律角度看,保險雙是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種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損失賠償的一方是保險人,接受損失賠償的一方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
(4)保險風險的特徵是什麼擴展閱讀: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1.火災保險是承保陸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本上處於靜止狀態下的財產,比如機器、建築物、各種原材料或產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災引起的損失。
2.海上保險實質上是一種運輸保險,它是各類保險業務中發展最早的一種保險,保險人對海上危險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伍』 保險基本風險是指什麼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險風險的特徵:
(一)風險的不確定性
1.不能確定是否會發生。就個體風險而言,其是否發生是偶然的,是一種隨機現象,具有不確定性。
2.不能確定發生時間。雖然某些風險必然會發生,但何時發生卻是不確定的。例如,生命風險中,死亡是必然發生的,這是人生的必然現象,但是具體到某一個人何時死亡,在其健康時卻是不可能確定的。
3.不能確定事故的後果,即損失程度的不確定性。例如,沿海地區每年都會遭受台風襲擊,但每一次的後果不同,人們對未來年份發生的台風是否會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及損失程度也無法准確預測。
正是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與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一,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風、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因此,人們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改變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程度,但風險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正是風險的客觀存在,決定了保險活動或保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風險的普遍性
人類的歷史就是與各種風險相伴的歷史。在當今社會,風險滲入到社會、企業、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面臨著生、老、病、死、意外傷害等風險;企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政治風險等;甚至國家和政府機關也面臨著各種風險。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的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有了保險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可能。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個別風險的發生是偶然的,不可預知的,但通過對大量風險事故的觀察發現,風險往往呈現出明顯的規律性。運用統計方法去處理大量相互獨立的偶發風險事故,可比較准確地反映風險的規律性。根據以往大量資料,利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的方法可測算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及其損失程度,並且可構造出損失分布的模型,成為風險估測的基礎。例如,在人壽保險中,根據精算原理,利用對各年齡段人群的長期觀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記錄,就可以測算各個年齡段的人的死亡率,進而根據死亡率計算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率。
『陸』 保險有什麼特點
一般來說,保險有三個特點:
1.「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社會保險是在國家法律法規的保障下,在全社會范圍內聚集投保人來建立社會基金,然後為一些發生意外風險的投保人提供經濟保障。這具有一定的「杠桿效應」,實現了「花小錢辦大事」的目標。正因如此,保險也成為撬動社會和諧的重要工具,保險代理人一定程度上也是促進社會和諧的使者。
2.保險商品具有投資性
保險產品與其他商品不同的是,當投保人繳納了保險產品的費用後,交易不是結束,反而使剛剛開始。因為保險人向投保人做出一項承諾,該承諾的實質內容是: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發生了保險合同中所規定的保險事故,保險人將依照承諾做出保險賠償或給付。這從一定意義上講,保險產品是投資未來的商品,是將未來風險轉嫁出去的方式之一,這便具備了一定的投資性質。
3.保險商品具有不確定交換性
所謂不確定交換性,也可以成為機會性,即保險產品的交換概率並不是1。這是因為保險合同的履行結果取決於風險是否發生,保險事故既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合同有效期內,風險事故發生,則投保人獲得數額可能大於投保額的資金;如果風險事故未發生,則投保人不會得到任何形式的貨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