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國十條的頒布對保險業發展帶來什麼影響
可以預見的是,保險將在包括風險保障、社會治理、經濟補償、支農惠農、經濟提質增效等領域發揮重要作用。「新國十條」為商業保險積極參與並促進養老、醫療、健康等行業發展奠定了政策基礎;同時提出了「民生保障網」的全新概念,意味著保險的保障作用不僅僅局限於社會保障領域,更可以擴展到民生保障范圍。
發展商業保險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政府通過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公共服務領域運用市場化機制,推進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提升社會管理效率。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把與公眾利益關系密切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醫療意外、實習安全、校園安全等領域作為責任保險發展重點,發揮責任保險在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後理賠服務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經濟杠桿和多樣化的責任保險產品化解民事責任糾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發展商業保險
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保險資金具有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工程。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通過設立夾層基金、並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投資、發起資產證券化產品,培育和完善資本市場。
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推廣國產首台首套裝備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能夠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發揮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發揮保險對咨詢、法律、會計、評估、審計等產業的輻射作用,發展文化產業保險、物流保險,探索演藝、會展責任險等新興保險業務,促進第三產業發展。
保險業進入高質量發展期
針對保險業的發展目標和方向,「新國十條」也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同時,「新國十條」還明確提出了目標完成的時間點以及數量指標,即「到2020年,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
業內人士指出,2013年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1.72萬億,保險深度3%,保險密度不足1300元/人。如果要實現這一目標,2020年保險行業保費收入規模將達到4.73萬億,保費年復合增長率接近15.5%,這預示著未來6年保險業保費增長將步入高質高效軌道。
落實政策利好
商業保險發展潛力巨大
此次「新國十條」發布後,國務院辦公廳又對商業健康險、養老保險作出了相關規定,其內容相當細化,甚至涉及具體險種、具體影響領域等,內容更易理解,更加具備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從「新國十條」所涉及的具體條款,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在養老、健康、公共安全、農險、巨災保險、稅收支持、險資運用等領域,具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
在稅收支持政策方面,「新國十條」提出,要「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下一步有望擴展至健康險、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醫療險、農業險、科技研發保險等多個領域。開辦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後,會激發更多的百姓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年金保險的有關所得稅政策完善和落實後,更多的企業職工將享受這三類保險保障。
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持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也是各大壽險公司下一步的重點發展方向。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支持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商業健康險產品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都將成為新趨勢。同時,保險機構還將積極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設立醫療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是保險業「新國十條」中的又一個亮點。「新國十條」指出,將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以及增添風險管理工具,降低農業風險。不僅如此,今後,農民還可以選擇到更多的「三農」保險產品,如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森林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新國十條」中首次提出了通過財政支持保障巨災保險。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中,雖然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但並未對商辦還是財政辦有所定性。此次「新國十條」中明確表示,要建立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為巨災風險提供了保費來源。並鼓勵各地根據風險特點,探索對台風、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災等災害的有效保障模式,明確制定巨災保險法規,建立巨災風險管理資料庫。
② 是不是所有保險公司的醫療險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都不賠
你好,職業病是工作導致的,由工傷保險進行賠償。傳染病(非艾滋)、地方病(非污染)沒聽說有拒賠的。
③ 傳染病上班國家,影響購買商業保險嗎
買保險都是需要如實告知的
打個比方:乙肝大三陽屬於傳染性疾病。如果客戶體檢肝功能完全正常,我們是可以按正常人承保的。
如果肝功能指標稍微有點異常,可能會讓客戶加點保費。我們把他當健康體承保。
如果肝功能異常比較嚴重,可能會把肝臟疾病除外【以後肝臟出了問題我們不保】
如果肝功能真的異常太厲害,對不起,保險公司不能接受您的投保。回去休養下,把肝治好了再來投保吧。
④ 保險業當前面臨哪些風險
我國保險業的特點及面臨的特殊風險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僅二十多年,尚處於不成熟階段,各類基礎性的制度正處於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因而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有必要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法規建設、保險機構的業務流程管理和保險公司的特殊情況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的洗錢風險。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3]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⑤ 保險觀察期內得傳染病保險公司是否負責
觀察期主要是針對健康保險來定的,在健康保險中,會有等待期或者觀察期,觀察期多為180天,少則一個月,被保險人在等待期或觀察期內因疾病支出醫療費用或收入損失,保險人不負責任。等待期或觀察期結束後,健康保險責任才正式生效。
通常保險合同生效時間在保險條款中是有明確約定的,一般說來,投保人填寫投保書,保險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保單開始生效。但對於健康險來說,就有一個觀察期的設定。所謂觀察期,又稱等待期或免責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後的指定時間段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承擔保險責任。不同的產品責任觀察期不同,如短期醫療險的觀察期一般為30天,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或者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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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911事件對保險業的影響
由於紐約曼哈頓島是跨國金融公司的雲集之處,這些公司的業務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據初步估計,損失在100億美元以上。辦公室設在世貿大樓上的公司就更加倒霉,他們的業務幾近癱瘓,大量數據丟失,其中著名的公司有美洲銀行、朝日銀行、德國銀行、國際信託銀行、肯珀保險公司、馬什保險公司、帝國人壽保險公司、蓋伊·卡彭特保險公司、坎特·菲茲傑拉德投資公司、摩根斯坦利金融公司、美國商品期貨交易所。其中,摩根斯坦利損失最慘,因為它在世貿中心總共租用了29.8萬平米的辦公用地,公司很多職員連辦公地點都沒有。
僅9·11事件發生後一周之內,美國最大的財產保險公司AIG就賠付5億美元,第二大壽險公司MetLife賠付3億美元,CNA金融保險集團賠付2.3億美元。全球幾家大型的再保險公司也損失慘重,Munich再保險、瑞士再保險、倫敦勞合保險、通用再保險等公司更是元氣大傷。美國「股神」巴菲特曾表示,他旗下的再保險公司要花數年時間才能緩過來。國際知名咨信評估機構美國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預測全球保險業此次的償付總額在150億至300億美元之間。
2001年9月11日上午(美國東部時間),兩架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民航客機分別撞向美國紐約世界貿易中心一號樓和世界貿易中心二號樓,兩座建築在遭到攻擊後相繼倒塌,世界貿易中心其餘5座建築物也受震而坍塌損毀;9時許,另一架被劫持的客機撞向位於美國華盛頓的美國國防部五角大樓,五角大樓局部結構損壞並坍塌。
⑦ 保險業有哪些風險
替你總結了保險公司的伎倆:
通過各種途徑到處搜集你的聯系方式,挨個給你打電話,或者直接發簡訊通知;
話術一:我們看到你的簡歷,給你一個高薪工作,請穿正裝前來xx地方找xx經理。。
去了就知道,要你去賣保險。無底薪無社保無保障有業務要求。。
話術二:XX周年慶,XX節日大禮包,XX分享會,XX主題活動,名目多花樣雜天天翻新。。
去了就知道,要你去買保險。只要你不反對就替你主動扣保費,投保容易退保難。。
話術三:與銀行郵局合作,存款送保險,利息高有保障,再不買就沒有了
實際上呢,把你的存款變成保單,過了猶豫期如果你反悔,提前支取會損失本金。
——千萬千萬不要把聯系方式到處貼,再把個人信息詳細資料送給保險公司,省得被騷擾
⑧ 道德風險對保險業的影響何在
所謂的道德風險實際上反映的就是信用,或者說誠信程度!
不良的道德風險對保險業的影響非常的大!
所有保險費率的釐定基本上是按照常規風險程度來制訂的,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合理控制道德風險,那麼保險公司將很容易出現不正常賠付(就是保險公司被客戶騙錢),最終結果就是導致該險種虧損,甚至拖累其他險種的盈利!
例子1:A車在正常行駛中被B車追尾,很自然B車負全責.B車趕時間,現場賠1000元給A車,大家簽字了結!A車本身是全保,A車收到1000元後,依然去保險公司索賠.在這個過程中,保險公司虧了1000元,而A車因此賺了錢.(需要說明的是,財產保險是彌補性保險.)最後,普遍保險公司對車尾的受損均要求提供交警證明.
例子2:在汽車的盜搶險中種均有20%-30%的免陪率.設這個免陪率就是要讓保戶也承擔一定的風險,讓保戶著實地做各種防盜措施以降低被盜風險!
⑨ 傳染病的危害與影響
***急功近利的報復***
外國人視輸液為小手術,澳大利亞人看病基本沒有輸液的。
而我國醫院出於經濟利益考慮,不開輸液的醫生無法在醫院立足。這篇文章詳盡說明了危害所在。
來自中央電視新聞,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請速轉
2012-04-23 13:53
輸液的危害=自殺
據中國安全注射聯盟統計,我國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導致死亡的人數在39萬以上。當前有的村衛生所或醫院為了騙錢,「凡病皆吊瓶」的現象非常嚴重。哪怕是牙痛、傷風感冒等小病,也要掛「吊瓶」。專家調查發現,95%以上的人不知道濫用輸液及不安全注射的危害。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70%以上的輸液為不必要的輸液。觸目驚心的濫用輸液已給人類帶來重大災難。我國已成了重災區。
國內外醫學專家呼籲:「醫生在選擇用葯時,要遵循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肌肉注射不靜脈注射的原則」。如醫生違背這一原則,濫用輸液,會給病人造成不良後果,甚至危及生命。這是因為強行將葯物和水往血液中灌輸,要比口服葯有更大的風險。臨床發現「吊瓶」中加入的葯物越多,其毒副作用就越大,而且微粒劇增。「吊瓶」中如合用七種葯物,其毒副作用就會增加50%以上。有些葯物配合不當,進入血管可發生化學反應性沉澱。例如氨苄青黴素與去甲腎上腺素聯用,可呈現棕色沉澱。有的醫生常大量為病人輸注維生素C。其實連續大量輸注維生素C,可使病人出現中毒反應。濫打「吊瓶」的輸液反應也很嚴重。某科研單位統計:6個醫療單位,一年之中就有326例輸液反應,其中死亡7例。輸液反應輕者頭痛、低燒、葯疹、心慌,重者高燒、寒顫、關節酸痛、煩躁、抽搐、休克甚至死亡,濫打「吊瓶」還可造成人體水、電解質平衡紊亂。
任何質量好的注射劑都達不到理想的「零微粒」標准。北京某醫院在對「吊瓶」檢查中發現,在1毫升20%甘露醇葯液中,可查出粒徑4~30微米的微粒598個。在1毫升50%葡萄糖加入青黴素的葯液中可檢出粒徑2~16微米的微粒542個。一毫升葯液中含有這么多微粒,那500毫升葯液中就會有20萬個微粒。由於人體最小的毛細血管的直徑只有4~7微米,如果經常打「吊瓶」,葯液中超過4微米的微粒就會蓄積在心、肺、肝、腎、肌肉、皮膚等毛細血管中,長此下去,就會直接造成微血管血栓、出血及靜脈壓增高、肺動脈高壓、肺纖維化並致癌。微粒堵積還會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組織缺血、缺氧、水腫和炎症、過敏等。隨輸液進入人體中的大量微粒被巨噬細胞吞噬後,可使巨噬細胞增大,形成肉芽腫。有一學者對一個一生輸過 40升 「吊瓶」的屍體進行解剖,發現該屍體僅肺部就有500多個肉芽腫及大量微血管塞堵。由於輸液對血管也是一種刺激,長期輸液常會導致靜脈發炎,出現紅腫疼痛、局部體溫升高,甚至硬化等。
靜脈輸液和口服葯物的最終效果是完全一致的。如果病人胃腸功能正常,是萬萬不可濫用靜脈輸液的。濫用靜脈輸液一則多花錢,二則可使你的身體受到傷害,嚴重的甚至斷送性命。那麼,什麼情況才能靜脈輸液給葯呢?專家認為只有3種情況:吞咽困難;嚴重吸收障礙(如嘔吐、嚴重腹瀉等);病情危重,發展迅速,葯物在組織中宜達到高濃度才能緊急處理的情況。許多年來醫學界一直延用老一輩專家提出的「能口服就不肌注,能肌注就不靜滴」的用葯原則,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葯品不再短缺,人們為了追求高效率、快節奏的生活,強調一步到位,動輒就進行輸液治療,已經帶來了許多嚴重的不良後果,以至於國外同行把我們社區診所的醫生稱之為「水大夫」!
輸液治療盡管作用強、見效快,但它的危害和不良反應也很突出,不當的輸液治療將對患者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危害:
(一)據統計用電鏡觀察每瓶輸入人體的液體里有大約30萬個直徑在10--30毫微米玻璃碎屑及橡膠微粒,而人體毛細血管直徑只有10毫微米,所以這些看不見的微粒將沉積在肺臟導致肺功能下降,現代人肺功能下降、肺活量降低與此不無關系!
(二)輸液過多過快將引起急性心衰,長期輸液將加重心臟和腎臟負擔,對健康帶來嚴重不良影響.
(三)輸液過多往往伴隨著抗生素的大量濫用,導致人體菌群失調,
抗病能力下降,免疫力降低以及細菌抗葯性的增加.這些都將對我們的身體產生嚴重的惡果!
(四)如果消毒不嚴、操作不規范,因液體污染引起過敏反應、輸液反應等,為此每年全國都有不少人付出生命!
對策:
輸液打吊瓶,因其見效快、療程短而深受青睞,但是現在,很多人無論什麼病,也不管病情如何,紛紛要求輸液。特別是換季之時,感冒發燒的患者大幅增加,各大醫院輸液室人滿為患,而實際上,大部分患者是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發燒,其實根本用不著輸液,吃些葯,多休息休息就會好。輸液本是為了治病,但是不根據病情就頻繁地掛上吊瓶,不但可能對病情不利,反而可能對身體造成更多損害。與口服葯物相比,輸液的過敏反應幾率更高,更易產生耐葯性。無論小感冒還是其他什麼病,人們總以為輸液打吊瓶最保險又省事,但卻有可能成為一種「輸液病」。據北大第一醫院血液內科的許醫生介紹,「輸液病」就是有些人得了一些感冒等小的疾病時,喜歡採用輸液的方式治療,導致以後再得同樣的病如果不輸液就不太容易治癒。因為輸液的相對葯量更大一些,而且不經過胃腸道吸收直接進入血液,效果可能更明顯。但是一般人得了感冒等病去醫院輸液,一天一般只輸一次,這樣就會造成本來應一天分三次或四次輸入的葯量一次性輸入了體內,輸完後血葯濃度要達到一個高峰,但過一段時間濃度就會降低,這樣就造成血葯濃度不穩定,以後就可能誘發細菌產生耐葯性。還有就是過敏反應。相對而言,口服葯要經過腸道吸收,將身體不需要的或對身體有害的物質過濾掉,之後才進入肝臟代謝,經過這樣一個過程之後就會降低血葯濃度,進而降低過敏反應發生的幾率。而輸液時葯物直接進入血液,發生過敏反應的幾率相對就大,而且快,甚至有些過敏反應是致命的。輸液葯品微粒過大,長期積累,易造成肺部堵塞,影響肺臟功能。相對於口服葯而言,頻繁地輸液可能還會對身體的一些器官造成影響。任何液體葯品在生產過程中都會產生或多或少的不溶性微粒,國家在這方面也有相應的標准。
據北京婦產醫院婦幼保健院副院長丁輝介紹,國家《葯典》中規定的液體葯品中含有的不容性微粒直徑不能超過10毫微米。但是有調查卻發現,市場上銷售的很多輸液葯品含有的不容性微粒直徑都超過了這一規定,有的甚至達到50毫微米以上。
人體最窄處的毛細血管是不超過10毫微米的,因此一旦輸液葯品微粒過大,就會在血管內造成堵塞。武警總醫院病理科主任紀小龍指出,葯品進入血液後,全身所有的靜脈血都要迴流到一個屏障器官,即肺臟,它能起到過濾器的作用,所以只要是直徑大於毛細血管最窄處的顆粒都會被肺過濾出來,只能停留在肺里。這些顆粒無法通過代謝排出體外,這樣就會造成肺部堵塞,肺部血管本來都是通暢的,這些顆粒積聚在肺部就使得氧氣交換不夠,人體呼吸困難。顆粒堵在血管里無法被清除出去,這時身體自動地採取第二個處理辦法,就是將這些顆粒包起來,形成一個更大的團塊。輸液時如果經常輸不合格的葯品,肺里就會積聚很多這樣的團塊。
丁輝認為,我們平時輸的液體一般是每瓶250毫升或500毫升,如果按每瓶500毫升計算的話,只要我們所輸的葯品達到80瓶,就會在我們的體內留下5000多個那樣的團塊,致使肺形成纖維化,呼吸能力就會下降,同時可能影響全身的氧的供應。定期輸液預防心腦血管病效果值得懷疑現在,一些中老年人定期到醫院輸點活血化淤、擴張血管的葯物,以預防血栓、冠心病或栓塞發生。但是這樣做有多大的作用呢?
北醫一院心內科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夫認為,這樣做沒有科學依據,雖然靜脈輸液會比口服葯起效快,但停止輸液後沒有口服葯維持的時間長。而且心腦血管病的致病因素很多,特別是和人的生活飲食習慣關系很密切,單純地依靠輸液並不能解決多大的問題。
建議:盡量避免用葯,能口服的就不打針,能打針的就不輸液。能吃保健品的就不要吃葯。
因液體污染引起過敏反應、輸液反應等,為此每年,全國都有不少人付出生命為代價,這是個天文數字!
看完請別收藏,一定轉帖,可能舉手之勞可能幫人重拾健康甚至生命,請大家高抬貴手,轉到各個社區、論壇、博客及QQ群。公德無量。
在此先謝了。
⑩ 人壽保險送的法定傳染病身故險靠譜嗎
我覺得很好,保險就是用保費平滑風險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保費不高的情況下贈送,賺口碑,做宣傳,培養用戶習慣,順便做廣告
對於用戶了解保險先從免費保險熟悉也不錯,多一份保障留給家人挺好,比單純看廣告強
算是雙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