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機動車風險識別與應對
發布時間:2011-08-25
一、夏季機動車容易出現哪些出險情況?分別是什麼?
1、夏季天氣酷熱,體力消耗大,高溫天氣也使人容易煩躁,導致駕駛員注意力不易集中,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反應慢,易發生碰撞事故。
2、夏季白天長、夜間悶熱,休息不好,使人易疲勞,導致磕睡、反應遲鈍,容易引發大事故。
3、高溫的外部環境,使車輛經常處於嚴酷的工作的工作狀態下,易引起電器線路、供油管線的加速老化,容易引發自燃等火災事故。
4、一次性的氣體打火機,在暴曬的車內極易暴燃,導致嚴重火災的發生。
5、夏季多暴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是水淹、冰雹砸傷等事故的多發期。
6、夏季的高溫,也極易引起爆胎,導致嚴重車禍的發生。
7、夏季炎熱人們都喜歡喜歡喝啤酒,,很多男性司機往往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喝點啤酒問題不大。喝酒無論是什麼種類的酒,都會對司機的判斷力、反應時間產生嚴重影響,切記酒後不能駕駛車輛。
二、針對夏季機動車出險,有沒有補救的措施?
雖然由保險公司提供了保險保障,但安全駕駛、避免事故的發生始終應放在第一位:
1、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睡眠,長時間開車後要停車休息,切忌疲勞駕駛。
2、對電路、油路、空調系統等進行夏季保養。
3、夏天輪胎的氣不要打得太足,尤其是上高速公路行駛,事先檢查輪胎有無損傷,不要使用有裂紋、鼓泡、損傷的輪胎。
4、遇積水不要盲目通過;遇冰雹時因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就近停車,切忌高速行駛。
5、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通知交警和保險公司。
三、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賠?什麼情況下不賠?
保險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投保單、保險單組成了保險合同。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賠、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能賠,在投保單、保單所附的保險條款上都有明確規定,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及拿到保單後,都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特別約定的規定,有異議的要明確提出。
針對夏季機動車可能出現的主要風險,車主應注意:
1、酒後駕駛屬於嚴重違章,也是保險條款明確列明的除外責任,保險公司對酒後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是不負責賠償的。
2、對電器、油路等原因引起的自燃,要看有沒有投保自燃險,如果投保了,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3、遇到積水道路,盡量不要涉水行駛,對因涉水行駛導致發動機的損壞,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
Ⅱ 汽車保險與理賠,一般情況下可承保的風險要具備哪些條件
可合理搭配購買的險種
1、基本險: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車輛損失險的費用是和車輛的價值掛鉤,根據車輛購買價格不同,費用會有較大的差別。一些使用年限較長的車型,這個費用會稍微偏低一些。
2、第三者責任險
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3、盜搶險
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可見,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包含兩部分:
一是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是因保險車輛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合理費用支出。
4、自燃險
全稱為車輛自燃損失保險,它是機動車車輛損失保險的一個附加險種,車主只有在投保機動車輛損失保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車輛自燃險。自燃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按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協商確定,費用不是太高,如果是二手車或行駛數年的車輛可以選擇購買。
5、玻璃單獨破碎險
即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的損失的一種商業保險。玻璃單獨破碎,是指被保車輛只有擋風玻璃和車窗玻璃(不包括車燈、車鏡玻璃)出現破損的情況。
6、車輛劃痕險是一種附加險
車主只有在投保了車損險的基礎上,才能投保劃痕險。劃痕險的保險責任是「他人惡意行為造成保險車輛車身人為劃痕」。
7、車輛涉水險
顧名思義,就是指車輛在地勢低窪、有積水的路面行車,在水中通行。一般發生在陰雨天氣,排水設備欠缺導致路面有積水的道路低窪地段。
8、車上座位責任險
又叫車上人員責任險或車上責任險,是一種車輛商業險附加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車人員傷亡。
(2)保險風險車輛擴展閱讀:
機動險種
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車輛停駛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是車身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
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等,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每個險別不計免賠是可以獨立投保的。
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下列六種情況下交強險可以辦理退保:
1、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3、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4、投保人重復投保交強險的
5、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賣、轉讓、贈送至車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6、新車因質量問題被銷售商收回或因相關技術參數不符合國家規定交管部門不予上戶的
商業險
1、車輛損失險:
在機動車輛保險中,車輛損失保險與第三者責任保險構成了其主幹險種,並在若干附加險的配合下,共同為保險客戶提供多方面的危險保障服務。
車輛損失險的保險標的,是各種機動車輛的車身及其零部件、設備等。當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時,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碰撞責任、傾覆責任與非碰撞責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險車輛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接觸,如車輛與車輛、車輛與建築物、車輛與電線桿或樹木、車輛與行人、車輛與動物等碰撞,均屬於碰撞責任范圍之列;傾覆責任指保險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車翻倒,車體觸地,使其失去正常狀態和行駛能力,不經施救不能恢復行駛。非碰撞責任,則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A、保險單上列明的各種自然災害,如洪水、暴風、雷擊、泥石流,地震等。
B、保險單上列明的各種意外事故,如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等。
C、其他意外事故,如傾覆、冰陷、載運被保險車輛的渡船發生意外等。
機動車輛損失險的責任免除包括風險免除(損失原因的免除)和損失免除(保險人不賠償的損失)。風險免除主要包括:
(1) 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徵用;
(2)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3)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4)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葯品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5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6)駕駛人員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
(7)非被保險人直接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8)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損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損、銹蝕、故障,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等。
需要指出的是,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由保險合同規定,且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如中國大陸以往均將失竊列為基本責任,後來卻將其列為附加責任,即被保險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該項危險的保障。
Ⅲ 車險:怎樣通過保險巧避風險
原則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事故發生後只會束手無策。
雖然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功能幾乎重疊,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從目前來看,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難以應付重大的人傷事故,一般還是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原則二:購買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湖北地區最高也可能超過60萬元。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
原則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購買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對家人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險,5-10萬/座,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比較經濟。
原則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修車費不容小覷,對愛車的保障也很重要。
車輛損失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得最為廣泛的險種,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
原則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時不打折。
所謂不計免賠險,其全稱是「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 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和附加險不計免賠兩種。基本險不計免賠對應的主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不計免賠對應的是如「劃痕險」、「盜搶險」等等附加險種。
原則六:其它險種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性購買。比如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險種,相對前五項風險,對家庭幸福和財產的影響不及前五項風險嚴重,應該在保證前面五大原則滿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原則六中的險種。
Ⅳ 汽車保險有什麼風險
汽車保險其實沒有什麼風險,它是一個非常好的東西,是對我們車子的一個保護,但是有的保險你沒有必要去多買,因為那些附加險概率很低。
Ⅳ 汽車被保險公司定為全損風險管控是什麼意思
指的是汽車實際上發生的損失已經超過了保險額度,就會被認為無法避免實際全損,為了避免持續支付的費用高於保險價值,就會被列入推定全損的范圍內,即保險公司僅以保險金額的全部作為賠償。從而汽車被保險公司定為全損風險管控。
Ⅵ 保險高危車是如何認定的
由於潛在風險高於一般的投保車輛、交通事故發生頻繁、賠付率高、承保理賠費用大,此前以下幾類車輛最容易遭拒保:首先是營運車輛,如長途貨運、客運車輛,這種車超載超速現象普遍、疲勞駕駛較多,交通意外出事頻繁;其次還有計程車,由於違章較多、使用率高而不被好好保護,通常也易出險;還有就是新買的私家車,不但容易被盜,且由於駕駛者不熟練而經常出險。另有業內人士稱,某些轎車的車型的拒保率也很高,如吉利、桑塔納等
Ⅶ 購買了車輛保險之後,自己還要承擔哪些風險
作為消費者,投保人享受保險公司提供的服務。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規定,雙方在履行合同時有各自的責任。忽視這些責任必然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當我們反復向車主介紹如何投保、如何省錢,甚至如何理賠時,我們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即車主投保汽車保險後應承擔何種責任。當談到這個問題時,許多車主可能會想,當我們花錢購買保險時,我們如何承擔責任?答案是肯定的。由於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雙方必須承擔責任。正是由於許多車主忽視了這一問題,在保險理賠過程中出現了拒絕賠償的情況。
車主應注意每天及時保養和正確操作車輛。當車輛因維修不及時或操作不當而損壞時,由於保險原因,車輛不能正常工作。畢竟,保險只在發生事故時有效,而保險公司在某些情況下不支付賠償。如果發生事故,業主的責任是妥善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告。道路事故也應報告運輸部門進行處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到樹木或牆壁)應由安全委員會認證。被保險人在索賠時,不得隱瞞事實、偽造文件、編造虛假案件等欺詐行為。
Ⅷ 車輛各種保險的作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汽車保險的職能
保險基本職能就是組織經濟補償和實現保險金的給付,同樣也是機動車輛保險的基本職能。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發展使人類社會走向文明,汽車文明在給人類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因汽車運輸中的碰撞、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不僅如此,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進步,風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對人類社會的危害也越來越嚴重。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風險和發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較大,特別是在發生第三者責任的事故中,其損失賠償是難以通過自我補償的。
機動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及風險損失是難以通過對風險的避免、預防、分散、抑制以及風險自留就能解決得了,必須或最好通過保險轉嫁方式將其中的風險及風險損失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和轉移,以最大限度地抵禦風險。汽車用戶以繳納保險費為條件,將自己可能遭受的風險成本全部或部分轉嫁給保險人。機動車輛保險是一種重要的風險轉嫁方式,在大量的風險單位集合的基礎上,將少數被保險人可能遭受的損失後果轉嫁到全體被保險人身上,而保險人作為被保險人之間的中介對其實行經濟補償。通過機動車輛保險,將擁有機動車輛的企業、家庭和個人所面臨的種種風險及其損失後果得以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散與轉嫁。
機動車輛保險是現代社會處理風險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風險轉嫁中一種最重要、最有效的技術,是不可缺少的經濟補償制度。
汽車保險的作用
我國自1980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以來,汽車保險業務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尤其是伴隨著汽車進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車保險正逐步成為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經濟活動,其重要性和社會性也正逐步突現,作用越加明顯。
Ⅸ 在車輛保險中,哪些車輛是不可保風險
沒有合法手續的車輛、部隊車輛或某些特型車輛,比如法拉利、賓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