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給員工買社保,流程是
新開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當企業在當地工商局注冊成功一個月之後,就可以去當地政府的社保局開通企業社保繳納賬戶。社保繳納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也可以開通網上辦理。到辦事窗口辦理根據社保局提示的社保開戶操作流程,需帶上規定的資料,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開戶手續。規定攜帶的資料有:(1)公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2)公司公章;(3)經辦人的工作證明(或介紹信)及身份證(原件);(4)填寫開戶登記表。個人繳納社保個人能交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一、個人養老保險繳納辦法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咨詢當地的社保局。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二、個人醫療保險繳納辦法如果是城鎮居民的話,購買城居醫療保險,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到戶口管轄的社區居委會或者社保所繳費登記,即可購買。農村居民可以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一般村委會會通知你什麼時候交,會統一辦理。如何你是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② 個人交養老保險的流程
目前對於個人交社會養老保險年齡規定一般是在男性在60周歲以下,女性是在55周歲以下。
也就是個人交社保養老保險,男的最大年齡是60周歲,女的55周歲。
養老保險享受待遇的條件:一是至少繳費15年。二是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個人交社保養老保險流程】
一、需要個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對象
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自謀職業人員,託管人事檔案的個體工商戶,外出從事勞務、留學、進修人員,人事檔案在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託管的其他人員。
二、參保所需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3)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
(4)《檔案委託管理卡》。
三、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1)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2)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3)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
四、繳費方式及時限:
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五、退休手續辦理及養老金發放:
(1)人事檔案和養老保險關系在我中心代理,繳費年限累計15年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的參保人員可辦理退休手續。
(2)退休須提前半年向我中心遞交書面申請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由我中心辦理退休手續。
(3)養老保險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金發放存摺,退休手續辦完,由我中心負責將存摺交給本人。
個人交養老保險需要辦的手續如下:
1、一般用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帶上身份證、社保卡、工資單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以前未繳納的養老保險。
2、養老保險要至少交滿15年,以後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
如果你是男性,按60歲退休計算,從現在交到退休正好15年,可以保證你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如果你是女性(50或55退休),到退休的時候未交滿15年,可以申請延遲辦理退休手續,補繳未足年限,到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後,並不影響你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不想延遲退休,也可以選擇一次性補交。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企業保險需要個人交嗎
國家社保,是企業和個人各交一個比例
④ 辦理個人保險流程圖
企業給員工買社保流程:
1、參保的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報《參保單位登記表》、《參保人員登記表》,並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發工資表的復印件;
2、醫保辦按規定審核參保相關資料,將合格後的參保資料輸入微機管理,列印《繳費通知單》和《徵集計劃明細表》;
3、參保單位或個人繳納大額醫療保險費、證卡工本費,並交納兩張1寸免冠照片,同時製做醫保《專用病歷》和IC卡。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
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攜帶:
1、公章;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才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向前補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公司給員工上保險的流程
新開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當企業在當地工商局注冊成功一個月之後,就可以去當地政府的社保局開通企業社保繳納賬戶。
社保繳納方式可以是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也可以開通網上辦理。到辦事窗口辦理根據社保局提示的社保開戶操作流程,需帶上規定的資料,到社保中心的經辦機構辦事窗口辦理開戶手續。
規定攜帶的資料有:
(1)公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2)公司公章。
(3)經辦人的工作證明(或介紹信)及身份證(原件)。
(4)填寫開戶登記表。
(5)個人企業交保險流程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
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
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七十五條
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
⑥ 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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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武漢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
註:每月5日至每月18日之前在所管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每周四下午不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