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即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的健康保險。去年8月,中國保監會印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今年1月1日起,稅優型健康保險在31個城市開展試點。
根據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通知,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並為員工購買的,視同個人購買。
除中國人壽外,截至目前還有人保健康、陽光人壽、泰康養老、平安人壽、新華人壽等多家本土保險機構相繼有個人稅優型健康險產品和費率獲批,部分已開始銷售保單。
按照上述《暫行辦法》,已問世的稅優型健康保險產品均為萬能型。以中國人壽推出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A款為例,可提供住院醫療費用補償、住院前後門診治療費用補償、特定門診治療費用補償、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補償,以及個人賬戶積累。
② 稅優健康險 保監會
保監會對於稅優健康險的購買有明確的規定:凡周歲以上的,投保時正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投保時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且投保時根據其健康狀況確定為非患相關疾病的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均可作為本合同的被保險人。
但是現實存在的情況是,很多保險公司對於個人購買稅優型保險的流程略顯復雜,還有的只接受單位集體投保,個人具體怎麼方便的購買稅優健康險,建議還是向保險公司進行咨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哪些保險公司賣個人稅優健康險呀
民生、陽光、人保等都可買,報銷范圍有些不一樣,陽光和光大有負面清單,人保只能報銷正面清單,民生的稅優健康險對於葯品清單沒有限制,范圍更寬泛
④ 稅優健康險怎麼買 稅優健康險個人能買嗎
保監會對於稅優健康險的購買有明確的規定:凡周歲以上的,投保時正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投保時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且投保時根據其健康狀況確定為非患相關疾病的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均可作為本合同的被保險人。
但是現實存在的情況是,很多保險公司對於個人購買稅優型保險的流程略顯復雜,還有的只接受單位集體投保,個人具體怎麼方便的購買稅優健康險,建議還是向保險公司進行咨詢。
⑤ 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abc款有什麼區別
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和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A款、B款、C款示範條款。指引框架包含稅優健康險保障范圍、被保險范圍、保險期間、等待期等基本信息,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經營管理和名詞解釋五大部分。
保險公司需按照相關規定參照開發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並按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ABC條款分別適用於三類人群:一是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二是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三是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據了解,稅優健康險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石家莊市等31個城市試點,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將按照2400元/年的限額標准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⑥ 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范圍是什麼
<br/>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br/>三、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規范和條件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指引框架及示範條款(見附件)開發的、符合下列條件的健康保險產品:<br/>(一)健康保險產品採取具有保障功能並設立有最低保證收益賬戶的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由其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負責管理維護。<br/>(二)被保險人為16周歲以上、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納稅人群。保險公司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br/>(三)醫療保險保障責任范圍包括被保險人醫保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的自付費用及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費用的報銷范圍、比例和額度由各保險公司根據具體產品特點自行確定。<br/>(四)同一款健康保險產品,可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情況,設置不同的保險金額,具體保險金額下限由保監會規定。<br/>(五)健康保險產品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對醫療保險部分的簡單賠付率低於規定比例的,保險公司要將實際賠付率與規定比例之間的差額部分返還到被保險人的個人賬戶。根據目標人群已有保障項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共有三類,分別適用於:<br/>1,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br/>2.對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特定大額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br/>3.未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有報銷意願的人群。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按《保險法》規定程序上報保監會審批。......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br/>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廣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br/>五、保險公司銷售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及時為購買保險的個人開具發票和保單憑證,並在保單憑證上註明稅優識別碼。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未獲得稅優識別碼的,其支出金額不得稅前扣除。 <br/>六、本公告所稱稅優識別碼,是指為確保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保單的唯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由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對投保人進行校驗後,下發給保險公司,並在保單憑證上列印的數字識別碼。 <br/>七、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