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的想法是非常正確的。
通常,投保商業保險有兩大作用,一是經濟補償。出於合理歸避免個人或者法人自身面臨的人身傷害、病、老、傷殘、生育、死亡等人身風險和財產面臨的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導致的損失風險和其它法律風險的需求,人們可以通過支付少量保險費,有效的轉移風險。
二是儲蓄和投資功能。隨著保險產品的不斷豐富, 保險產品衍生出了除風險管理以外的儲蓄和投資功能,可以滿足人們在實現風險管理的同時,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另外不同的人群對於保險的需求是不同的。對於年輕人或經濟不是太好的人來說購買意外險和重疾險等保障型險種比較合適,成家以後或組建家庭的人們就要為家庭多多付出,加大保障險,適當為孩子購買一些教育險,緩解一下未來教育的支出,成熟家庭就要為自己考慮養老問題,假如經濟還有能力除了購買理財產品外,還可以添置一些分紅險,抵禦通脹,同時增加個人收益
您可以根據您個人的實際情況以及需要的風險保障進行有針對性的險種選擇,您也可以結合您的個人情況前往保險公司或者第三方網上保險平台進行具體咨詢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㈡ 買保險有風險嗎
兩碼事呀,你看到這個新聞,是這個嫌疑人專門購買航班延誤險,在航班延誤後獲得賠付,總共獲得了300多萬的賠付,保險公司認為此人涉嫌詐騙,才去報案,我認為詐騙不成立,認定詐騙的概率不大。
你正常買保險不存在這風險。
㈢ 買意外保險和不買意外保險的那個更易出風險
這和你買不買意外險沒有關系,風險的不會隨個人意識的改變而改變,你能說醫院的存在是否能影響我們生不生病嘛,同樣的道理,醫院在你生病的時候可以給你治病,保險會在你發生意外風險的時候給予你經濟上的幫助防止你因此變得貧窮生活質量下降家人生活受到影響
所以你買不買意外險沒關系,風險該發生還是得發生
㈣ 買保險有什麼風險
首先,保險是為了幫助你規避風險而存在的一種商品,它的作用是當風險發生時幫助你最大程度的減少經濟損失。它所針對的風險是關於人的生老病死,這是每一個人都沒法避免的。因此保險本身可以說沒有風險,或者至少風險很小,有風險的是保險公司,因為他們替你分擔了風險帶來的損失。
至於說買保險的風險,確實存在,主要在於你是否是在靠譜的業務員那裡買的靠譜的保險。如果被業務員欺騙,買到了不合適的保險,或者買的根本不是保險,那麼就是存在風險的。
因此,想要避免買保險的風險的話,就要選擇合適的業務員,並且選擇合適的保險公司,自己也要弄清楚產品,不要一味相信業務員,自己要有判斷能力。
㈤ 買保險有風險嗎
保險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具體的保險產品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傭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參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准收保險費,如果已經得病了,保險公司就會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險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拒賠同樣是合理的,也是考慮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種情況才是真正的騙人。就是我曾看過一些報道,根據保險合同,有些公司的醫療險,必然要按合同規定的辦法治療,而實際上按這些辦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條。另外比如腎壞了,也不賠,因為根據條款,只有兩只腎都壞死才能賠,理由是人有一隻腎就可以正常生活。具體記不太清了,總之離譜的情形比較多。
5、分紅低。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英國,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保險公司把實際利率高於預期利率,實際死亡率低於預期死亡率,以及實際費用低於預期費用的部分的總和,不少於70%分給投保人。這部分紅利顯然是不固定的,同時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部分保費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買國債,少量可以買股票和基金,這樣分紅不可能象招商銀行的漲幅那樣多。而不少營銷員騙投保人說分紅險象基金一樣。分紅險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當時中國通脹厲害,銀行利率也高,當時就因為沒有分紅險,保險公司以明顯高於10%的收益率銷售的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的不良資產,而當時買保險的人,已經沒事偷著樂好幾年了。但如果利率規定太低,當利率上漲,又對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紅險是比較合理的。
6、個人所得稅。
有一個案例,有營銷員對某公司的幾個員工說,買他的保險,保費部分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就相當於打折買保險。這當然是騙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等發現上當時,早過了10天的猶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損失不少保費。但沒辦法,當時並沒有把這個人的話錄音錄下來,這個保險營銷員死不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總之,保險本身一般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保險營銷員。而之所以有這么多人受騙,和他們不認真讀保險合同有關,如果認真讀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猶豫期,提前退保保費扣除等各種規定。
㈥ 買平安保險有風險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測評!讓我們一起看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在全國排在了第幾?中國平安好不好?有什麼保險值得推薦?
平安保險靠不靠譜,可不可信,會不會騙人的問題,您大可放心。銀保監會的全力監督與管理是保險公司絕對正規、合理可靠和不會騙人的原因,一定會按照合同約定順利理賠的。而且呀,成立一家保險公司最起碼都要兩個億的資金(法律法規寫得很清楚),能出得起這么多錢的公司絕對是可信、可靠的。
平安保險有人壽、養老、產險三塊業務,我們著重講下人壽保險的業務。
一、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實力如何?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公司設立於2002年的深圳市,平安人壽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麾下非常重要的一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安人壽注冊資本為338億元,經過多年的發展之後,平安人壽在全國創設了42家分公司,並且有超過3300個營業網點,其中僅壽險代理人就有超過138萬人。並且在最新的財富2019中國五百強企業排名中,中國平安排到了第四。我們直接看圖。
熱銷的產品都在上圖,我們看過了,更加詳細的內容在我的文章中,感興趣可以看看~
㈦ 購買保險叫規避風險還是避免風險
規避風險。
購買保險是通過計劃的變更來消除風險或風險發生的條件,保護目標免受風險的影響,花少量的保險費,避免大的經濟損失。
消費者在選購保險時候要選擇以保障為主的險種,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需要。保險可以有效保障投保人面臨風險時可能遭受的損失,在進行保險購買的時候,一定要科學選擇來實現真正用途。
(7)買保險買出風險來擴展閱讀:
買保險注意事項:
保險條款一定要弄清楚,因為這關繫到以後的理賠,也是保險產品的核心。無論是收益、保障,還是除外責任,條款上都會詳細列出來。如果你不太理解,最好在投保時尋找專業人士來講解一番。
當保險雙方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保險人在向投保人詢問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時,投保人必須如實告知的。這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若是投保人故意不如實告知,又或者是是因為某些重大過失而沒有如實告知,可能會影響到保險人是否承保的決定以及保險費率的多少,所以保險人是有權解除合同的。
因此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一定不要覺得不說實話也沒關系,尤其是那些身患疾病的,務必如實告知,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的麻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
㈧ 買保險有風險嗎
保險是一種保障,投保一定要適合自身需求和經濟能力,投資分紅保險有投資風險,會影響到分紅率,但保證不會虧損。一般保費占收入的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