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交不交所得稅
一、不用交企業所得稅,依據是: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稅收優惠第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有關程序
回為屬於稅收優惠,要提供有關資料。這個項目一般按備案類處理,各地稅務機關對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要求的有關資料可能不一致,可咨詢當地主管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Ⅱ 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債券獲得利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謝謝
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債券獲得利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Ⅲ 公司購買債券要繳納增值稅嗎
公司購買債券要繳納增值稅。
在營業稅時,債券持有期間的利息,在轉讓前,是不徵收營業稅的,轉讓時,才將持有期間的利息加到債券的價差上。營改增後,在轉讓前,在持有期間的利息,就應徵收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3條規定:「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業稅。」購入金融商品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是指持有金融商品期間取得的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但是,營改增之後,將持有債券期間的利息,按照貸款繳納增值稅,實際是取消了持有期間不征稅的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附件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
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3)企業購買債券免企業所得稅嘛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規定:
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按公式(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計算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企業轉讓或到期兌付國債取得的價款,減除其購買國債成本,並扣除其持有期間按照公式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以及交易過程中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企業轉讓國債收益(損失)。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國債,應作為轉讓財產,其取得的收益(損失)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企業在不同時間購買同一品種國債的,其轉讓時的成本計算方法,可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
Ⅳ 購買券商資管產品需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第1號)第二條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規定: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貴公司取得的投資收益是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的一部分,是否要征所得稅,分為以下幾種不同情況:
1、滿足條件的,即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徵所得稅的。
2、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3、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Ⅳ 企業轉讓國債如何計算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利息收入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但轉讓國債取得的收益要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即:轉讓國債的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轉讓國債所得(損失)=國債轉讓價款-購買該國債成本-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轉讓過程中的相關稅費。
Ⅵ 企業買賣國債回購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
一、關於國債利息收入稅務處理問題
(三)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關於國債轉讓收入稅務處理問題
(三)國債轉讓收益(損失)征稅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國債,應作為轉讓財產,其取得的收益(損失)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因此,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而企業買賣國債回購所取得的轉讓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Ⅶ 納稅人購買國債,金融債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這句話怎麼是錯的呢能告訴我嗎
1.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2.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自己看看是否一致,就知道了
Ⅷ 企業取得的金融債券利息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繳納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Ⅸ 購買某公司債券利息收入交企業所得稅嗎 購買電力債券利息收入交不交企業所得稅
國債不要交利息所得稅
;其他債券的利息所得稅是20%;
如果不是國債的話,派發5%的利息的時候會扣1%的利息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