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基金怎麼用啊
一、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儲金。職工住房公積金包括職工個人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兩部分,全部屬職工個人所有,兩部分繳存比例現均為職工個人工資的8%。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
二、職工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額:
(1)購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不包括買斷、下崗)
(4)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職工死亡的(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辦理)
(7)出國、出境定居的。
三、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購買自住住房
(1)購買公有住房;
(2)集資建房或合作建房;
(3)經濟適用住房;
(4)商品住房;
(5)二手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1)貸款申請人:應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兩年且仍在繳存的在職職工;
(2)提供購買、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收據等相關材料;
(3)個人身份有效證件〔包括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等)〕
(4)抵押物權屬證明材料。
B. 誰能回答住房供基金怎麼用全國能通取通用嗎
城市住房公積金是市(縣)政府用於解決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問題的專項基金。城市住房基金從同級財政現在用於住房建設、維修、管理和補貼的資金,當地提取住房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房地產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出售屬於國有資產的住房回收資等渠道籌集。
建立職工住房公職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於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作用:
1:籌集住房資金;
2:提高職工個人購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製向房屋貨幣化分配轉變。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一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
--取材"識路老鷹"
C. 住房公基金能這樣用嗎
有必要交,最多交8%。能。沒影響。退休。
D. 住房基金與住房公積金是一回事嗎
一般情況下不是一回事。
住房基金有些單位也叫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
E. 問問關於住房基金的問題
根據2002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這是每一位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所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障。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金,它由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交納。職工個人按月交納占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也按月提供占職工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兩者均歸職工個所有,隨著工資發放時交納,存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制度採用的是「個人積累制」模式,即個人帳戶所積累的資金,完全歸個人所有,強調「以自己的積累解決自身的住房需求」,與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採用以社會統籌為主、以個人帳戶為輔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積金繳存者,你就擁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這個帳戶相當於在銀行開設了一個「存摺戶」,不管是你個人繳交的部分還是單位為你繳交的部分,都歸你所有,日積月累,就能形成一筆可觀的「儲蓄」。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這筆「儲蓄」自存入你的帳戶之日起就可以獲得利息,並且按年復利計算,不交利息所得稅。也就是說,你即使不動用住房公積金,你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這筆「儲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並不低,按現行存款利率測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國家強制要求繳交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以法定強制儲蓄的形式為你營造著一筆個人財富,這筆個人財富可能轉化為實物形式――即你可以動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也可能表現為貨幣形式――即歸你所有的、能產生不錯收益的儲蓄存款;還可以成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從來就沒動用過公積金,或者你以前曾動用過但後來又有了積累,在你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將你的住房公積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來,作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為你描繪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來源。
F. 住房基金戶主不是本人能申請貸款嗎
原則上只能公積金賬戶本人可以貸款,各地具體細則會有出入。你可以打當地的公積金熱線咨詢一下。
G. 住房基金怎麼用能取嗎
你在房屋購買和裝修時可以使用,退休後可以提取
H. 住房基金是什麼有什麼好處
住房基金是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由國家財政和單位共同籌集,用於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的專項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業按照規定的來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專項用於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住房基金是國家為了保證和促進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實現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設而要求企業設立的一種基金。 住房基金的償付時間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結清前則成為企業的一種長期負債。企業住房周轉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住房折住房周轉金的主要來源有:自管和委託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業收取的住房出售凈收入、企業收取的住房租賃保證金、上級主管部門下撥的住房資金、企業住房基金的利息等。 住房基金 企業從各個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於:繳納住房公積金、企業按規定給職工提供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困難補助、企業住房的維修和管理費用、歸還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賃保證金以及用於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業安排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過企業住房基金總額。職工住房提取的折舊、公益金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和借入的住房資金不能用於費用性支出。 [編輯本段]內容 住房基金包括: 住房基金 財政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撥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住房建設資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歸單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建房資金; 從單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劃轉的住房折舊、維修和大修理資金; 上級主管部門撥付的住房資金等。 辦理條件 1、首先你工作的單位給你上了公積金,那麼你就有了個公積金帳號; 2、你的公積金帳號需連續繳存12月以上 住房基金 需要的相關手續,你只需要准備1、你的公積金帳號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3、月繳存額4、繳存比例5、公積金繳存地點。舊、公益金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借入的住房資金和住房周轉金。 使用誤區消費者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時應避免以下認識誤區。 住房基金 誤區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積金。 「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重慶銀行理財專家說,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即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攜帶本人或者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已經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 誤區二:提取總額可以超過房款總額。 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一位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3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40萬元,他只能提取30萬元的公積金,剩餘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 誤區三:結清公積金貸款後不能再用公積金購房。 重慶銀行理財專家說,無論是在結婚前還是在結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夫妻雙方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仍視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個人賬戶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設銀行接受各地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委託, 住房基金 根據委託協議為職工個人(業主)辦理住房基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支取、結算、查詢和對賬等金融服務。包括:(1)住房公積金賬戶: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比例或數額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權屬職工個人所有;(2)住房補貼賬戶:實行貨幣化住房補貼的單位按規定比例或數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補貼,專項用於住房消費,納入職工個人賬戶;(3)住房維修基金賬戶:由商品住房的業主個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和職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額繳存的用於住房物業維修的專項住房資金。 住房基金個人賬戶按年結息,每年6月30日為結息日。分為當年歸集和上年結轉兩部分,當年歸集部分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部分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三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住房基金個人賬戶客戶操作流程如下: ①賬戶設立。職工個人所屬單位,按規定到住房資金管理部門繳存登記後,到建設銀行辦理住房基金單位賬戶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②核定、繳存。單位或業主定期(按月)向建設銀行提交繳存憑證和職工個人清冊,建設銀行核定繳存金額和繳存人數,辦理資金繳存手續。 ③提取使用。職工個人提交提取申請材料,經所屬單位審核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建設銀行為職工客戶辦理資金轉賬手續。 ④賬戶轉移。職工因工作調動等,轉入單位為職工個人提交賬戶轉移申請,經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審批或建設銀行審核後,為職工個人辦理所屬住房基金單位賬戶轉移變更手續。 ⑤賬戶封存。職工個人所在單位為職工提交個人賬戶變更清冊,建設銀行審核後,為職工客戶辦理住房基金個人賬戶封存處理。 ⑥基數調整。職工個人所在單位統提交用於調整基數的職工個人賬戶清冊,建設銀行審核無誤後,辦理職工住房基金個人賬戶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⑦結息對賬。建設銀行按規定和要求對職工個人賬戶結息,定期與客戶核對住房基金個人賬戶的繳存和提取使用情況。 ⑧賬戶查詢。建設銀行向職工個人發放龍卡和住房基金專用存摺(對賬簿),職工個人到建設銀行網點查詢住房基金個人賬戶情況或利用建設銀行電子渠道自助查詢。
I. 住房基金有什麼用怎樣用法
住房基金是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規定,由國家財政和單位共同籌集,用於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的專項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業按照規定的來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專項用於職工住房方面的資金。住房基金是國家為了保證和促進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實現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設而要求企業設立的一種基金。 住房基金的償付時間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結清前則成為企業的一種長期負債。企業住房周轉基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住房折舊、公益金中用於住房方面的資金、借入的住房資金和住房周轉金。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設銀行接受各地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委託,根據委託協議為職工個人(業主)辦理住房基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支取、結算、查詢和對賬等金融服務。包括:(1)住房公積金賬戶: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比例或數額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權屬職工個人所有;(2)住房補貼賬戶:實行貨幣化住房補貼的單位按規定比例或數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補貼,專項用於住房消費,納入職工個人賬戶;(3)住房維修基金賬戶:由商品住房的業主個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和職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額繳存的用於住房物業維修的專項住房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