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沒有模板的說明只要事項寫清楚就行啦,另外要明確如果產生問題與社保局無關。大致如下:
說明
某某社保局: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於(年月日至今)在我司工作,現我司要求生育保險費用打到其個人賬戶(姓名,銀行賬號,開戶行),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我司承擔。請協助辦理。
公司名稱(蓋章)
日期
2. 生育保險報了給個人還是單位
生育保險報銷的錢打入單位賬戶,由單位分配給個人。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葯費(含自費葯品和營養葯品的葯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3. 個人如何申領生育津貼個人正常繳納生育保險,個人生育津貼怎麼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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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可以提出申請:
1、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參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2、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未滿1年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其累計繳費滿12個月之後的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3、參保人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並未支付產假工資的,參保人可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後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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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1、正常申報:參保人生育、流產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由所在用人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2、延期申報: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2個月之後的1年內,由所在用人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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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1、《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單位申辦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2、參保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任意一種。)
註:
(1)單位申辦的需提供:參保人有效身份證明,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件一份;
(2)參保人本人申辦的,須提供原件。
3、如順產的:
(1)《出生證》或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其他出生證明(原件,如新生嬰兒死亡的,提供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死亡醫學證明)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材料(原件,需由計生部門出具的已辦理生育登記的資料或證明。)
2、如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及生育多胞胎的:
(1)《出生證》或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其他出生證明(原件,如新生嬰兒死亡的,提供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記錄死亡時間的死亡醫學證明)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材料(原件,需由計生部門出具的已辦理生育登記的資料或證明。)
(3)診斷證明(原件,需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
4、如流產的:
(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材料(原件,需由計生部門出具的已辦理生育登記的資料或證明。)
(2)診斷證明(原件,需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
4、如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1)診斷證明(原件,需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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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由於員工個人原因致使生育保險無法報銷
原則上職工如果夠了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需要停發工資證明的,如果單位發了產假工資,而單位又沒法從生育保險處領取津貼,那就要跟職工協商解決。因為公司沒按程序走,職工也有不對。
5. 生育津貼直接打給個人還是公司
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放。用人單位要支付給職工本人。
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低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的實際支付,若職工本人平均工資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全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發;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高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