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以掛靠到別人的公司賣保險嗎
一、可以掛靠到別人的公司賣保險嗎?
可以讓別人的公司幫忙繳納社保,存在好處,也不存在不好的方面。
二、不好的影響:
1.員工需要全額承擔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的費用,那麼繳納金額會比較多。
2.員工在出現事故之後如果是屬於工傷范疇的,可能會存在糾紛。
3.掛靠單位代繳存在單位沒有繳納或者少交的風險。
4.可能需要支付掛靠公司一定費用的成本。
三、存在的好處有:
1.比自己申請靈活就業繳納社保多了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領取相應的社保待遇。
2.由單位代繳社保,比直接繳納到社保中心更加方便,可以一次性繳納幾個月,或者暫行讓單位先墊付之後不上,比較靈活,而個人繳納可能存在沒有及時繳納出現滯納金的情況。
3.停保比較方便,只要和單位說一聲就可以辦理停保。
四、社保五險一金主要指什麼?
1.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3.工傷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4.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5.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6.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❷ 我是一個小單位,有人想保險掛靠我這里,我需要什麼手續,麻煩嗎
最好不要這樣做啊,這可能是非法的,一般社保的繳納是需要勞資雙方有勞動合同的,掛靠是一種虛假關系,一單產生糾紛,你說不清啊。
❸ 保險出單員的流程
審核資料,填寫投保單,錄入系統,(如果保車損險的要照驗車照片)待審批,刷卡收費,列印保單發標保卡等,資料跟單歸檔
❹ 把個人保險掛靠到公司 需要怎麼辦理什麼手續
大連
個人保險掛靠到公司
需要怎麼辦理?什麼手續?
你不用擔心,是這樣的,需要辦理一個轉移手續即可繼續交納社保保費事宜。其手續包括自己以前交納社保的相關憑證比如自己的養老本本等,身份證明,轉移申請書即可。
❺ 保險掛靠企業繳納還是個人託管劃算
還是自己繳納2險核算。失業金相對你每年多交的少很多。
職工養老保險和個人養老保險區別
1、企業、社會自由職業養老保險都隸屬於社會保險,只不過是參保主體不同,前者是企業,或者是個人。
2、退休金的影響因素很多,因你繳納時間的長短、歷史平均繳費比例、個人賬戶上的錢、退休年齡、退休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等諸多方面有關系。
在其他因素都相同的情況下,如果兩者繳費的基數是相同的,那麼以後領取的退休金是一樣的。
只不過職工養老保險單位承擔的部分多。
如果都是個人出錢,建議參加個人自由職業養老保險。
❻ 個人掛靠單位交社保要多少錢
首先你要搞清楚,對方單位全部員工是按什麼標准交的。社保交費的基數是按上年所在地區(一般以市)統計的職工平均工資總額的60%為基數。但是,當職工的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當職工的工資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舉例:一、比如你所在市2016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總額為55000元。這個數據是按市統計局發布的為准。那麼2017年7月——2018年6月 最基繳費基數為 55000*60%=33000元 平均每個月工資為 33000/12=2750元 (每年7月份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如果他們公司工資都是按低於2750元做的工資表。(這里是指虛假的)老闆為了少繳社保一般單位都會這么做。那麼繳費費用如下
基本養老保險:2750*28%=770元
其中:單位2750*20%=550元 個人:2750*8%=220元
基本醫療保險:2750*10%=275元
其中:單位2750*8%=220元 個人:2750*2%=55元
失業保險:2750*1.2%=33元
其中:單位2750*1%=27.5元 個人:2750*0.2%=5.5元
工傷保險:2750*0.75%=20.625元 (單位繳納,個人不用繳)
生育保險:2750*0.5%=13.75元(單位繳納,個人不用繳)
單位加個人合計:1112.375元 這是舉列詳細說明。
❼ 個人掛靠企業交保險,對於單位有什麼風險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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