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存款保險制度,利弊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優點:
給儲戶信心保證 防止銀行擠兌和金融風險蔓延。
存款保險的優勢在於能給儲戶信心保證,降低信息不對稱性,在防止銀行擠兌和金融風險蔓延上作用顯著。
缺點:
可能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也有可能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2. 怎樣防範存款保險制度產生的道德風險
防範存款保險制度的道德風險,首先要考慮存款保險制度涉及的利益相關方,包括存款保險管理機構及投保銀行兩方,具體主要涉及費率的核定、調整及清償方式的審核確定。明白了相關方和相關事項,防範道德風險,首先就應在制度建設方面,盡可能使用定量判斷標准,減少定性判斷標准,即使有定性標准,也應由若干定量標准計算而得。
3. 存款保險制度下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是什麼
關於制度的基礎,我認為是我國的銀監會。關於具體作用在面有一個具體的闡述,回答的可能還是不能完全如你意,見諒 存款保險制度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參保銀行會傾向於承擔更大的經營風險;社會公眾放鬆對銀行的監督,弱化銀行的市場約束;逆向選擇使經營穩健的銀行在競爭中受到損害,不利於優勝劣汰;降低存款保險機構迅速關閉破產銀行的能力,最終增迦納稅人的負擔。由此可見,一方面存款保險減低了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出現的銀行擠提的概率,增強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另一方面,存款保險本身存在的道德風險又加劇了銀行體系的風險積累。 由於存款保險中道德風險的存在,有學者對其存在價值提出了尖銳的批評,甚至主張取消該制度。然而,我們應該看到,道德風險並不是存款保險制度所特有的,而是先於存款保險而存在於銀行機制之中的。道德風險是由於銀行業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以及有限責任制度而內生於銀行的運行之中的,存款保險只是由於弱化了各方的監督激勵而加劇了銀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風險。 任何保險行業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但保險業並未因此在市場上消失。存款保險制度起到的作用與道德風險可能引起的負面效應相比較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利大於弊。問題的關鍵是防範和控制道德風險,將其消極影響降到最低限度。綜合道德風險產生的根源,道德風險的防範可以設置如下幾道防線: 1.建立銀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體系。在銀行機構的設置上做到決策機構、實施機構、監督機構的分離與相互制約,制定一系列嚴格的規章制度和規范的業務操作程序,做到決策科學化、管理制度化、投資行為紀律化。確保銀行業務能根據銀行董事會制定的政策以謹慎方式經營,只有經過適當的授權方可進行交易,資產得到保護而負債受到控制,會計及其它記錄能提供全面、准確和及時的信息,而且管理層能夠發現、評估、管理和控制業務的風險。這是銀行穩健經營、防止過度追求風險收益的有效保證,因此可以作為防範與控制道德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2.良好的制度設計。建立合理的保險范圍和較低的保險額度,將國內銀行在海外分支機構和外國銀行在本國的分支機構排除在外,存款保險范圍盡量限於個人和非贏利組織的存款;風險差別費率制度,成員銀行根據自身不同的風險等級,交納不同的保費,對有較高資本充足率和較高監管評級的銀行收取較低的保費率,使其風險預期收益相匹配,從而有效防範道德風險,約束銀行的風險行為,督促銀行審慎經營;採用限額賠付制度,使雙方共同承擔風險的損失,提高存款人的風險意識,增強存款人對銀行行為的監督;實行強制存款保險,規定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必須參加存款保險,以防止逆向選擇問題。 3.市場約束機制。道德風險可以通過銀行股東、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來減弱。提高存款人的風險意識,使存款人認識到存款保險制度是減少銀行的經營風險,防止銀行倒閉,而不是「保證」銀行不倒閉,使存款人對銀行的監督加強,以保證金融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必須輔之以穩健的財務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作為強有力的支撐,要做到產權明晰、競爭有序、法律規范、風險理念。允許破產、適時退出機制是存款保險制度的前提條件,發展和完善多元化金融體系,努力培育中小型金融機構,創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環境。提高存款保險制度的透明度,督促銀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監管機構應要求銀行及時、准確地向公眾披露自身的資本水平、風險程度和經營狀況等應公開的信息,以便公眾做出判斷和選擇,讓銀行直接面對市場的壓力和監督,自覺規范經營行為、改善經營狀況、提高經營水平以贏得競爭優勢。 4.嚴格的銀行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掌握銀行准確而及時的信息以便在必要時採取立即糾正措施和有效迅速干預,這些信息主要來源於銀行提交的報告和現場檢查,但監管機構也應注意市場暗示的銀行狀況,密切監測銀行。同時盡可能的傳播它所擁有的信息,通過市場約束銀行系統的穩定。監管機構和存款保險機構之間應及時、充分的溝通有關信息,通過監管合作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共同加強對銀行的風險控制、查險補漏。在加強外部監管的同時,完善內部監管。銀行應建立內部監控制度,在內部審計和有效稽核雙重保障的基礎上,以積極的態度接受來自金融監管當局的、外部審計部門的以及來自交易對手甚至普通債權人的監督。
4. 如何預防存款保險制度帶來的道德風險
保險的風險相對比較小,沒辦法預防
5.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屬於哪一類風險應對手段
屬於風險轉移
6. 如何處置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全球金融機構共同面對的重大風險之一。國內外商業銀行經營狀況一再表明,銀行倒閉風險多以流動性枯竭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宏觀經濟下行時期,伴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利率市場化和金融機構准入退出機制的建立,銀行業競爭更加激烈,存款「搬家」將成為新常態,實施流動性風險管理顯得越加重要。加之金融脫媒化、互聯網化和投資多元化進程加快,存款來源不確定性增加,對銀行處置流動性風險的效率提出了新挑戰。目前農村信用社的資產負債結構不均衡、資產變現能力較差、信貸資產質量較低、流動性負債比例較高等問題較為突出,流動性管理不足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經營具有較大影響。面對風險成因日漸復雜、監管日趨嚴格的風險管理環境,農村信用社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顯得尤為迫切。
一、流動性風險的概念和分類
(一)流動性風險的概念
根據銀監會於2014年3月實施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中關於流動性風險的解釋,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雖然有清償能力,但無法及時獲得充足資金或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來應對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由於商業銀行高杠桿率的經營特點,流動性風險管理已成為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主要風險之一,是一種綜合性風險,是商業銀行實現持續經營管理必須面臨和解決的重要內容。
(二)流動性風險的分類
流動性風險主要分為融資流動性風險和市場流動性風險。融資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不影響日常經營或財務狀況的情況下,無法及時有效地滿足資金需求的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是指由於市場深度不足或市場動盪,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出售資產以獲得資金的風險。流動性風險因具有不確定性、突發性、快速傳播性和巨大沖擊破壞力等特點,有時被稱為「商業銀行最致命的風險」,極易導致銀行「猝死」。
二、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現狀
2010年4月,銀監會頒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指引》,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提出具體方案,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應按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倡導的方法改進風險管理水平,將全面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應用到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實際業務管理工作中。
目前,農村信用社全面系統的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剛剛起步,相對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來講還比較滯後。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的主要做法僅限於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測算,對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的提高重視不夠,甚至相當一部分農村信用社尚未將流動性風險管理列入風險管理范疇。
(二)流動性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過去十年,是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績的輝煌十年。農村信用社通過飛速發展,各項業務規模迅速擴張,但是在猛上台階的過程中,業務經營和內部管理還沒有從粗放的管理模式中走出來,內部管理水平嚴重滯後,風險管理理念及手段仍然落後。
1.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薄弱
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利率管制政策,所有金融機構幾乎不存在流動性風險,即便是個別單位出現了流動性問題,各級政府、人民銀行、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也會傾力支持,風險很容易得到及時化解。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實施,國家不再為銀行兜底,無形中增強了流動性風險。農村信用社長期背靠國家信譽,享受國家政策優惠,從而使得農村信用社管理人員普遍缺乏危機感,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薄弱,對流動性風險重視不夠,缺乏對本機構流動性風險引發破產倒閉可能的思考。
2.流動性風險管理內控系統不完善
當前,農村信用社還未建立起科學完善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系統,信用社內部缺乏對流動性風險的早期預警機制、中期防範與轉移的控制機制、後期降低風險損失的挽救機制。
風險管理只是停留在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方面,未將流動性風險納入日常管理,沒有專門的部門、人員以及系統來管理流動性風險,不能在事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事後及時報告並引起重視,沒有定期開展流動性壓力測試,未能通過資產負債錯配表有效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忽視流動性風險預警、分析和評估等現代科技手段對於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重要作用。
3.流動性風險管理人才匱乏
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只重視資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導致農信社管理人員普遍存在重視資金投放、輕視信貸管理,缺乏風險管理意識。盡管近年來農信社引入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理念,逐步構建起資產總量、計劃和規模的管理體系,但風險管理還處於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階段,流動性風險管理比較粗放,從而導致大部分農信社、農商行沒有專業化的團隊研究和管控流動性風險,掌握並熟練運用流動性風險管理模型、指標體系和壓力測試分析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專業技能的員工微乎其微。
4.流動性管理指標體系尚存缺陷
目前,農村信用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流動性評價的主要指標是存貸比、備付金比例和資產流動性比例。這些指標內容比較單一,不能完全反映農村信用社的流動性狀況。隨著農村信用社業務的不斷拓展,資產證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的逐步使用和金融市場格局的變化,多元化融資渠道導致金融機構之間債權債務關系錯綜復雜,不同市場間高度相關,流動性風險蔓延速度加快,影響范圍不斷增強,僅僅依賴單個流動性指標的良好表現已不能完全反映農村信用社面臨的流動性風險狀況。此外,隨著承兌匯票、保函等業務規模不斷加大,表外業務對農村信用社流動性的影響因素不斷增加,單純通過表內業務數據監測流動性風險已不能全面反映農村信用社的流動性風險狀況。
5.潛在流動性風險客觀存在
農村信用社資產業務單一,貸款戶多、面廣、額小, 存款以定期居多,存貸比一般也不高,資產的流動性較強,幾乎沒有流動性風險。但是,隨著近幾年農村信用社業務規模快速增長,臨時存款、保證金存款、以組織資金為目的的理財產品增加,現代化支付業務在農村地區發展迅速,互聯網金融、P2P、民間借貸、移動支付、網上支付以及自助支付發展迅猛,其負債的波動性在不斷加大,傳統的櫃面資金頭寸管理模式已滯後於業務發展,加之受經濟下行的影響,不良貸款率持續攀升,農村信用社潛在流動性風險客觀存在。
三、農村信用社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策略
針對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現狀和問題,大竹縣農村信用社圍繞強化風控和規范管理,出台了一系列針對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文件以及應對措施。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實施。為打好這場未知的攻堅戰,4月17日,大竹縣聯社及時出台了關於印發《大竹縣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應急預案》的通知,要求全縣員工積極做好應對准備。但隨著利率市場化繼續深化、銀行破產法呼之欲出,農村信用社面臨多重擠壓,加之互聯網金融、P2P、民間借貸、融資性擔保機構發展以及鼓勵供銷社參與農村金融創新的政策,使農信社在流動性管理中面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在增加,對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增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
風險管理是銀行經營的一個永恆的主題,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在目前新一輪的全球金融危機、國內經濟下行經濟大環境下,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出台、利率市場化步伐加速推進,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不斷加大,尤其是金融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息差空間明顯縮小、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以及新巴塞爾協議的實施,導致目前對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農村信用社要充分認識流動性風險特徵的深刻變化,全面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增強流動性風險管理意識。要充分認識到流動性不足會產生擠兌甚至倒閉,流動性過剩會壓縮信用社盈利水平,無法實現股東預期回報。在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要保證流動性風險管理政策與本金融機構總體發展戰略相一致、與財務實力相匹配。通過借鑒吸收國際、國內同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先進經驗,不斷提升自身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主動採取措施控制流動性風險。要正確處理好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關系,在有效控制流動性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銀行經營利潤的最大化。
(二)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內控系統
農村信用社應按照銀監會《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的相關要求,在充分考慮本機構業務規模、性質和復雜程度等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本機構經營戰略、業務特點以及風險偏好等情況,從強化監督與控制著手,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內控體系,建立健全包括流動性風險承受能力、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限額、應急計劃等內容的制度體系。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社流動性風險管理體系,明確流動性風險管理各條線與部門職能和責任,對流動性風險真正形成硬性約束,使監管部門的作用能充分有效地發揮。二是建立流動性風險報告制度。成立流動性風險管理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對大額資金異動、存貸款異常和流動性狀況等方面的監測和預警情況建立及時報和日報制度。三是健全流動性風險問責機制,形成剛性約束要求,確保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戰略意圖能夠在各個層面具體工作之中得到嚴格執行。對管理不到位、發生流動性風險未按規定及時報告以及出現流動性風險而處置不力的,農信社將追究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同時,盡可能地保持流動性風險管理部門和人員的相對獨立性,不斷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三)打造流動性風險管理專業人才隊伍
要全面分析農村信用社當前人才培養的現狀及面臨的形勢,根據各類人才成長的特點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研究提出人才資源能力建設標准,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培訓機制、內容和方法,實現人才培養總量目標、結構目標和機制目標的有機統一,促進人才總量同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目標相適應,人才結構同農村信用社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的需求相適應,人才培養機制同各類人才成長的特點相適應,人才素質同當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適應。同時,堅持將加快本單位人才培訓同引進同業專業人才和招聘有專業背景的高校畢業生相結合的原則,不斷打造高素質的專業化人才隊伍,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的專業水平和能力。
(四)加強存貸款的流動性監測
流動性管理部門要安排專門人員加強對存貸款的流動性進行日常監測,重點監測大額存款的流動、余額、結構及流向等關鍵性指標的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同時設計壓力情景,計算壓力情景下相關指標的可能變動,根據測試結果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政策。並開展掃街、掃商戶、掃集貿等上門走訪活動,明確專人上門進行宣傳和維護,從源頭上防止大額存款流失。在目前國內經濟形勢紛繁復雜,人民思想意識和社會經濟多元、多變、多樣化發展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要加強輿情監測和宣傳引導,建立健全了輿情監測體系,明確輿情監督員,執行輿情值班制度,於每日上、下午在網站、微信、微博、論壇、貼吧等傳播媒體通過關鍵詞實施定向監測與全網監測,一旦發現涉及農信社負面報道或誤導性言論,及時跟帖澄清事實,及時上報輿情監測情況,正確應對並向縣聯社報告,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研判、早處置;若發現有其他金融機構存在不當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應在第一時間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報告。
(五)大力調整資產負債結構
農村信用社要採取多種措施,在保證資產流動性的前提下考慮盈利性,對資產負債進行結構性調整。優化儲備資產結構,建立分層次的流動性准備。根據資產的流動性配置各類資產,確定相互間的配比關系,構建適宜的資產結構,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流動性風險防線。一要提高零售類客戶的存款比重,增加核心負債占總負債的比重,形成合理的來源與使用分布結構,以獲得穩定的、多樣化的現金流量;二要提高流動性來源的穩定性,並減少對波動較大的債務的依賴;三要提高主動負債能力及籌資能力,改善期限結構錯配狀況;四要降低信貸資產佔比,提高非信貸資產比重,實施穩健的信貸投放政策,加強信貸資產管理,全面改善信貸資產質量,不斷提升資產流動性;五要逐步提高票據貼現、質押貸款比重,增強信貸資產的變現能力。
7. 如何防範存款保險制度帶來的道德風險
設置免賠額,進行宣傳,設置個人誠信記錄檔案……
8. 存款保險制度為什麼可以防範金融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的金融安全有何意義?廣大儲戶的存款又會受到什麼影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為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問:金融安全網包括什麼內容?存款保險制度如何完善金融安全網,發揮穩定金融秩序的功能?
答:金融安全網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包括監管部門的審慎監管職能、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職能。而中國現在的金融安全網是「二缺一」,存款保險制度一直遲遲沒有建立起來。
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是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之一。一旦銀行出現問題,限額內的存款受到有效保護,存款保險機構介入處理,可以控制金融恐慌引發的擠兌,減輕銀行破產清算帶來的震盪。
問:在接下來的金融改革中,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有哪些?存款保險制度如何防控這些風險?
答:伴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民營銀行的發展,在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會使銀行業競爭加劇。因此就有可能出現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就退不出去,這將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累,系統性風險越來越大。
問:有人說,目前存在著所謂的「隱性擔保」,為什麼還要建立一套「顯性的存款保險」?
答:所謂的「隱性擔保」,實際上恐怕是一種最差的制度安排。由於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存款人方面的權益並不能真正得到可靠保障,依然會出現存款擠提現象。
「隱性」的處理只是一種應急措施,無法提供製度性的防範,而且在銀行經營者方面會產生很大的道德風險。此外,如果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就不得不採取大量的金融管制措施來防範風險
如利率管制、存貸比管理、貸款規模控制等等,從而嚴重地束縛了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低下,以及競爭的同質化和行為的同步化。
問: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存款保險基金及管理機構的設置對存款人會產生哪些影響?
答:以往的所謂「隱性擔保」屬於人治,而非法治,隨意性較大。以國家頒布《存款保險條例》的形式來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形式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由商業銀行日常交保費的方式來積累資金,以切實保護廣大存款人利益。而以往,救助問題銀行和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出資,實際上是由所有人民幣持有者負擔。
如果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則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從機構上明確負責對存款人進行理賠的專門機構。而以往,負責理賠的機構並不十分明確,也無專人負責。此外,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以後,銀行間競爭進一步加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都會得到不斷提高,從而使百姓間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