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勞動合同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給繳納保險的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去相關部門舉報。
❷ 勞動合同法是怎樣規定給員工購買養老保險的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
(七)社會保險;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❸ 勞動合同法里對員工的基本社會保險有哪些規定
我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用人企業必須按比率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由企業財會代為扣繳。
養老保險是鼓勵企業和員工交納,但不是強制的。因為養老保險的性質是員工繳納保險期滿15年並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養老金,如果達不到這一條件,就只能一次性領取自己帳戶里的金額(不包括公司繳納的部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糾紛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調整范疇,要求採用仲裁前置程序。
勞務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合同法及經濟法的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❹ 勞動合同法有規定一定要給員工買保險嗎
是的一定要繳納,勞動合同法中有專門的條款,如果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員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讓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❺ 新勞動合同法中,企業必須為員工購買哪些保險
1.五險一金: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公積金。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需要交費。
3. 繳費工資:是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它根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單位繳費工資總額應等於本單位全部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繳費工資經社會保險部門核定後全年不變。
❻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買保險
法律上有規定必須要給員工買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九個要素。
(6)勞動合同法為職工購買保險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的特徵: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❼ 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必須給員工買的保險是哪幾種
個人是三險一金
公司是五險一金
三險一金和五險一金完全是一樣的,三險一金是從你個人交的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來說的,五險一金是從你單位交的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公傷+生育+公積金)來說的。
具體的社保構成比例為: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0%,你自己繳納7%左右
❽ 勞動法規定什麼時候公司要開始為員工買保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規定社會保險是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之一,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因此在員工入職的當月,公司和員工都要按比例共同繳納社保。
❾ 公司為職工購買社保體現在社會保險法或者勞動合同法的哪一條
第一點要明確,不是公司給你買社保,社保是一項政府強制行為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你提的問題應為公司未給你繳納社保而不是買。
第二點就是還要確定你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簽定了,簽訂的起始日期是否為你試用期的起始日期,若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為你轉正的日期,那麼你就無從告起了..
第三點就是如果在你的試用期期間和公司只簽訂了一個用工協議規定了用工日期(即你的試用期但是在協議中沒有說明是試用期的),公司是可以不為你繳納社保的,因為這個是短期工用工協議,短期工是可以不上保險的。
第四點可以告訴你的是繳費比例的規定出自哪裡其實是你不用關心的,你應該關心的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應給你的補償是多少,也就是說應該以何種計算方式來計算給你的補償,這個計算補償的公式一個部門用一個,計算出來的不一樣你自己最好到當地的勞動局或者是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一下。
第五點點再告訴你一下,自2008年1月1日開始實行勞動合同法開始只要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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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都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應受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