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是不可以在海外買房的,海外買房屬於投資,個人兌換的外匯只能用於消費類。
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購房及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國家外匯局還對購匯的用途進行了限制。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年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表》中明確寫道,「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實際上,近年來隨著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貶值走勢不斷,以人民幣兌換成美元或其他貨幣進行海外資產配置的投資者越來越多。尤其是2016年,不少投資者將目光聚焦在了香港保險上。
國家外匯局表示,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對於投資,國家外匯局表示,當前我國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實現。
(1)境內居民購買海外投資類保險擴展閱讀
違規使用外匯購房會被納入信用記錄:
「螞蟻搬家」將被列入關注名單
未來,個人通過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匯額度進行資金的違規跨境流動,這俗稱為「螞蟻搬家」的方式將被外匯局列入其「關注名單」。
國家外匯局表示,對虛假申報、騙匯、欺詐、洗錢、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的個人列入「關注名單」,並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在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書》中寫明,「不得虛假申請個人購匯信息」、「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② 中國居民跨境購人壽保險是否可行
你好,關於你這個問題下面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
北京晚報3月14報道稱,從3月14日起境內居民通過跨境電子支付購買人壽保險、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產品被叫停,而意外保險、醫療保險單筆支付金額不可超過3萬元人民幣。
仔細看完報道,並不是來自監管部門的統一指令,而是個別保險公司下發的通知。比如:中銀人壽通知保險專屬代理部及企業營銷部,由2016年3月14日起,暫停內地人士通過銀聯信用卡或銀聯戶口以「通聯支付」方式繳保費,直至另行通告。此外,友邦及中國人壽的客戶之前採用「廣州跨境」的方式支付保費,每張保單的刷卡金額上限為100萬港元,該支付管道同時被叫停。
不過,無論如何都或有官方背後的「旨意」。因為,叫停的最終目的是加強外匯管制,防止外匯借道去香港買保險而流出。這種分析主要基於兩種原因:
一是香港保單不僅收益高、保障全面,而且掛鉤美元,香港保險的優惠都針對港幣及美元保單,隨著人民幣貶值、美元升值,內地投資渠道減少,投資風險增大,即所謂的資產配置慌,同時,央行不斷放水貨幣,市場流動性充裕,「資產配置荒」愈加凸顯,促使香港保單越發炙手可熱。
二是這次叫停的都是投資型保險,比如投資型返還分紅類保險產品,被限制的是大額萬能險保單。而部分香港保險公司的大額萬能險產品,保單價值較高,第二年即可取出。香港保單更大的優勢是,投保人還可以利用保單貸款,而採用保單貸款支付保費亦可以,每年的收益可超過利息。內地保險公司雖然多年力推保單抵押貸款,但效果幾乎沒有。
一方面香港投資型保單到期收益率較高,而且既是不到期其變現方式和渠道較多,比如方便的保單抵押貸款等,另一方面香港保單到期可以直接變成美元資產,而香港是人民幣主要的、最大的離岸市場。而離岸市場人民幣貶值速度快於在岸,貶值幅度大於在岸。在今年1月份離岸與在岸人民幣差額高達1000多個基點,在干預下至今雖有較大幅度縮小,但仍存在差額。也就是說,購買香港保單可以「三頭賺」:一賺香港保單高於內地的收益率,二賺人民幣貶值、美元升值帶來的匯差收益,三賺在岸與離岸人民幣價差套利。這是內地敏銳投資者購買香港保險特別是投資型分紅險的原因。
另外一個問題就出現了,即: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必將消耗外匯儲備,導致外匯流出境外。這就引起懷疑,雖是個別保險公司叫停香港投資型保險,對其他險種購買限制一定限額,其背後必然有「官方旨意」的原因。
包括外匯監管部門以及內地保險公司,都應該抱著「開放經濟」的思維來對待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
一是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或者說人民幣無限制地自由兌換和使用改革是大勢所趨、勢不可擋,香港又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人民幣最大的離岸市場,何不率先在內地與香港實行人民幣完全自由兌換使用呢?
二是既然內地出現「資產配置荒」,內地居民投資渠道少而風險較大,那麼,像以前一樣不限制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是給內地百姓辦的一件實實在在的實惠事。突然叫停和限制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不利於拓展內地百姓投資渠道,打壓和損失的是內地百姓的財富。
三是叫停和限制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雖然是個別保險公司所謂,但是給全球投資者的印象是,中國開始利用行政手段管制外匯,收緊百姓使用外匯政策了。這與中國承諾的推進改革背道而馳,必將給國際社會以口實。如此匆忙叫停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得不償失。
以開放經濟思維不限制內地居民通過電子商務、銀聯等渠道購買香港保險有利於內地保險行業的發展。給內地保險行業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外部壓力,倒逼內地保險公司產品升級、加大創新力度,給投保人提供更高回報、更強保障能力的保險品種。
目前,隨著網路大發展,跨境支付結算渠道越來越多,個別保險公司叫停或者限制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或不一定能夠限制住。從宏觀政策大趨勢上看,鼓勵企業走出去,鼓勵居民海外投資是宏觀政策大方向,這是開放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能被扭轉或背道而馳。
從微觀層面來說,很多內地顧客已在香港開立銀行賬戶,加上有其他支付工具選擇,對內地居民在香港買保險影響或不大。同時,由於銀聯沒有就每年用卡次數設限,保險公司可將保單收費分拆多次處理,也不受單次限額影響。
當然,與其這樣遮遮掩掩,給內地居民帶來如此麻煩和交易成本,倒不如與以前一樣完全放開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同時,放開內地居民購買和投資香港其他投資品和理財產品,讓內地百姓光明正大、堂堂正正通過跨境網路交易渠道、銀聯平台等身在內地就可以無限制地購買香港保險,投資理財,分享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紅利。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境外個人可以在境內買保險嗎
可以的,不過在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方面都有一定的條件。
如果是購買商業保險,規定要求只要在中國居住超過一年以上即可,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需要提供護照以及居住地址證明。
而對於外國人購買社保,根據國家規定,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是依法獲得《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等就業證件和外國人居留證件,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在中國境內合法就業的非中國國籍的人員,可以參加社保。
並且是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與境外僱主訂立僱用合同後,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以下稱境內工作單位)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④ 為什麼外管局說境內居民購買香港分紅類保險不合規
3月22日,國家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在當日出席的國家外匯局新聞發布會表示內地居民到境外購買分紅險不合規。下面是新聞發布會內容的部分摘要:
「有些境外機構在規避外匯管理局的相關政策,因此外匯局請相關收單機構進行調整。境內居民個人到境外買保險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旅行、商務活動、留學等需要購買個人人身意外險、疾病保險的屬於服務貿易類交易,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許和支持的。
而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是不被允許的,這項交易在外匯管理上是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交易,尚未得到政策支持。」
「香港部分保險公司目前已經暫停接受內地人以銀聯卡通過內地第三方支付渠道來繳交保費」
消息一出,正打算到香港購買保險的小夥伴開始打退堂鼓了,那些已經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更是擔心起來。那麼,到底怎麼理解外匯管理局的發言?香港保險還能繼續買嗎?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呢?
其實近期隨著國內經濟下滑,美元加息等多因素影響,國內資金流出嚴重,外匯儲備下降,人民幣預期貶值壓力加大,所以外匯局和銀聯已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多次收緊外匯管制,尤其是對內地人投資香港保險的管制。
外匯局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限制內地居民到香港購買保險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基於下面幾個方面的考慮:
數額巨大,外匯流出壓力大增。 2015年全年,大陸居民通過香港保險流出的數額高達316億港幣,而且設個數字還在高速增長,對外匯流出,人民幣貶值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國內大力反腐倡廉需要。對於貪官富豪來講,香港保險除了避稅避債,資產傳承等優勢外,還可以逃避國內相關部門的追查和監管,無疑對國內的不明資金提供了良好的避風港灣。這部分資金數額不明,不堵不行。
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壓力。由於香港保險對大陸保險的天然優勢,大陸居民赴港投保從2009年的30億港幣,增長到2015年的316億,6年間猛增了10倍之多,不能不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巨大壓力。
到底香港保險還能不能買呢?
目前香港各大保險公司相應的收緊了內地客戶的刷卡額度,主要是針對年交5萬美金以上的大額保單。根據中國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內地居民每年有5萬美元的外匯兌換額度。所以對於低於5萬美金保費的中低額保單,都可以跟以前一樣購買。至於大額保單,就無法通過內地銀行卡購買,但是如果有境外銀行戶口,還是可以不受限制的購買的。
至於法律方面,內地沒有不準大陸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法律,內地保監會也沒有限制。外匯管理局主要是負責外匯收支、買賣等國際結算業務,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理措施,所以只要不違背外匯局5萬美金的限制,赴港投保就不存在任何違規問題。
在香港法律方面,對於香港保險有如下規定:
《香港法例》第41章保險公司條例:任何在香港獲授權之保險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壽保險均屬合法,不論銷售對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國人士或中國內地人士。」(摘自保險業監理處復函檔桉號INS/ADM/7/1)
香港《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46條: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清盤人須繼續經營保險人的長期業務,目的是將該業務作為正營運中的事業而轉讓給另一保險人。
因此,未來內地是不是會出台香港的法律,嚴禁購買香港保險,這個真不敢說,但是至少從現在來看,內地居民還是可以放心購買香港保險的。
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
既然現在香港保險都可以繼續購買,那已經購買了的小夥伴就更不必擔心了。如果將來真的出台了禁止大陸人赴港買保險的法律,根據法律的時間效力原則,也是從法律出台後開始執行,對於已經購買了香港保險的的,就無需擔心了。
其實,早在2004年香港保險業就開放內地居民香港購買保險,到現在搜已經10多年了,才發現不合規,這反映也太慢了點吧?所以此時發布不合規,主要是配合當前的國內形勢,購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自不用擔心。
⑤ 海外商業保險是什麼怎麼買
海外商業保險有兩種意思,一種是在海外購買的商業保險產品,一種是在國內購買的針對海外的事故進行保障的保險產品。
兩種保險產品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保障的地址在海外。
如果是短時間出國可以在國內購買,理賠手續都在國內處理,比較方便。
如果是出國留學,或者移居海外,可以選擇在定居地購買保險產品,理賠也更便利。
⑥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是否具有法律風險
內地居民購買香港保險具有法律風險
一、香港保單不受內地法律保護
首先,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單,需親赴香港投保並簽署相關保險合同。如在境內投保香港保單,則屬於非法的「地下保單」,既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其次,內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險適用香港地區法律。如果發生糾紛,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區的法律進行維權訴訟。與內地相比,香港法律訴訟費用較高,可能面臨較高的時間和費用成本。
此外,除了法律訴訟之外,投保人也可選擇向香港的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與理賠索償有關的糾紛,但該局目前可裁決的賠償上限是100萬港幣,大額保單的賠償糾紛無法通過該局裁決處理。
二、存在匯率風險和外匯政策風險
一方面,內地居民在香港購買的保單,賠款、保險金給付以港幣、美元等外幣結算,消費者需自行承擔外幣匯兌風險。另一方面,內地居民個人到境外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的交易,是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尚未開放的項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此外,如以期交保費方式購買長期壽險保單,也可能存在因外匯支付政策變化導致無法交納續期保費的風險
三、保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
對於分紅保險,其保證收益之上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目前內地保險產品遵照監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檔演示紅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別為3%、4.5%和6%。香港保險市場化程度較高,未對紅利演示作出明確要求,大多數產品通常採用6%以上的投資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但分紅本身屬於非保證收益,具有較大不確定性,能否實現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能否長期保持高投資收益。
四、保單前期現金價值低,退保損失大
中途退保時,投保人只能獲得保單的現金價值。香港監管部門對保險產品的現金價值無具體要求,大多數長期期交保單在保單前期現金價值很低,前2年甚至為零,客戶如果退保將承受較大的損失
五、需認真閱讀保險產品條款
香港保險產品條款使用繁體字,表述方式與內地不盡相同。投保人需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充分理解保險責任、理賠條件等重要內容,避免因對條款理解不準確而引發合同糾紛。
(6)境內居民購買海外投資類保險擴展閱讀:
香港保險和內地保險的對比
1.香港保險公司被國家政策約束,不得在內地設立服務機構,服務便利性有所欠缺。
2.小額理賠以快遞形式辦理,理賠效率和大陸沒有差異。但是大病理賠有可能處理比較繁瑣,因為內地和香港的醫療診斷差異較大,理賠認定可能會產生糾紛。
3. 如果萬一理賠出現糾紛,內地法律不能保護投保人的利益,必須由香港法院才能受理。而內地法院和香港法院各自對於當地的醫療認定是有偏差的。
4. 香港保險賠付的制度和內地區別較大,賠付的重點也區別很大。香港的保單重點賠付是手術費用,額度比較高。但是內地的情況是葯費,雜費比較高。如果是在內地就醫,去香港理賠,就是全額賠付也是不夠的。
5. 外資保險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是允許破產的,而內地保險公司受國務院管轄,不允許破產。
⑦ 境內居民可以購匯買境外保險嗎
您好,這是可以的,如今各家保險公司實行的是全球通保通賠!如果你有什麼需要咨詢的,可以留個QQ。
⑧ 關於境外買保險限制
3月22日,國家外匯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在當日出席的國家外匯局新聞發布會表示內地居民到境外購買分紅險不合規。下面是新聞發布會內容的部分摘要:
「有些境外機構在規避外匯管理局的相關政策,因此外匯局請相關收單機構進行調整。境內居民個人到境外買保險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旅行、商務活動、留學等需要購買個人人身意外險、疾病保險的屬於服務貿易類交易,在外匯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許和支持的。
而人壽保險和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是不被允許的,這項交易在外匯管理上是屬於金融和資本項下交易,尚未得到政策支持。」
「香港部分保險公司目前已經暫停接受內地人以銀聯卡通過內地第三方支付渠道來繳交保費」
消息一出,正打算到香港購買保險的小夥伴開始打退堂鼓了,那些已經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更是擔心起來。那麼,到底怎麼理解外匯管理局的發言?香港保險還能繼續買嗎?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呢?
其實近期隨著國內經濟下滑,美元加息等多因素影響,國內資金流出嚴重,外匯儲備下降,人民幣預期貶值壓力加大,所以外匯局和銀聯已經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多次收緊外匯管制,尤其是對內地人投資香港保險的管制。
外匯局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限制內地居民到香港購買保險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基於下面幾個方面的考慮:
數額巨大,外匯流出壓力大增。2015年全年,大陸居民通過香港保險流出的數額高達316億港幣,而且設個數字還在高速增長,對外匯流出,人民幣貶值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國內大力反腐倡廉需要。對於貪官富豪來講,香港保險除了避稅避債,資產傳承等優勢外,還可以逃避國內相關部門的追查和監管,無疑對國內的不明資金提供了良好的避風港灣。這部分資金數額不明,不堵不行。
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壓力。由於香港保險對大陸保險的天然優勢,大陸居民赴港投保從2009年的30億港幣,增長到2015年的316億,6年間猛增了10倍之多,不能不對內地保險業造成巨大壓力。
到底香港保險還能不能買呢?
目前香港各大保險公司相應的收緊了內地客戶的刷卡額度,主要是針對年交5萬美金以上的大額保單。根據中國外匯管理局的規定,內地居民每年有5萬美元的外匯兌換額度。所以對於低於5萬美金保費的中低額保單,都可以跟以前一樣購買。至於大額保單,就無法通過內地銀行卡購買,但是如果有境外銀行戶口,還是可以不受限制的購買的。
至於法律方面,內地沒有不準大陸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法律,內地保監會也沒有限制。外匯管理局主要是負責外匯收支、買賣等國際結算業務,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理措施,所以只要不違背外匯局5萬美金的限制,赴港投保就不存在任何違規問題。
在香港法律方面,對於香港保險有如下規定:
《香港法例》第41章保險公司條例:任何在香港獲授權之保險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壽保險均屬合法,不論銷售對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國人士或中國內地人士。」(摘自保險業監理處復函檔桉號INS/ADM/7/1)
香港《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46條: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則清盤人須繼續經營保險人的長期業務,目的是將該業務作為正營運中的事業而轉讓給另一保險人。
因此,未來內地是不是會出台香港的法律,嚴禁購買香港保險,這個真不敢說,但是至少從現在來看,內地居民還是可以放心購買香港保險的。
已經買了的小夥伴怎麼辦?
既然現在香港保險都可以繼續購買,那已經購買了的小夥伴就更不必擔心了。如果將來真的出台了禁止大陸人赴港買保險的法律,根據法律的時間效力原則,也是從法律出台後開始執行,對於已經購買了香港保險的的,就無需擔心了。
其實,早在2004年香港保險業就開放內地居民香港購買保險,到現在搜已經10多年了,才發現不合規,這反映也太慢了點吧?所以此時發布不合規,主要是配合當前的國內形勢,購買了香港保險的小夥伴自不用擔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