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主是個人,車輛在公司使用,保險發票如何開可以入賬,又不影響車輛年審
不用想的這么復雜,單純只是要保險的發票入賬的話,你直接買保險的時候就跟給你打保險單的那個人說一聲,我要報銷的,把公司的名稱告訴他,就行了。保險的發票是不會影響車輛年審的,年審是要看前2年的交強險的保單,你把這個留好就行了
⑵ 財產保險發票抬頭是個人就不能賠了么
你好,你可以積極和對方溝通,如果不明白可以大95511咨詢,實在不清楚可以去保監會舉報!
個人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按合同的約定辦事!
⑶ 汽車理賠發票開了個人保險公司能報嗎如果不能能把抬頭名字改成車牌號嗎
理論上索賠發票可以是人名(最好是被保險人的名字)。但是這個問題放在這里問不合適,只有受理你的出險任務的理賠員的答復最具權威性。
如果已經開成人名的發票,理賠員說必須是車牌號,如果發票是當月開出的(沒過月),4S店是可以把原來發票作廢然後再按要求重開的。
⑷ 車輛保險發票開的是法人的名字能報銷嗎購車時也是法人的名字。
保險發票的抬頭,一般是車輛落戶的名字,開成法人,是不是車輛落戶就是私人所有,不是你們公司的。如果是公司車輛,發票開錯的話,最好重新開票
如果是私人車輛,該費用就不應由公司承擔,除非算一種車輛補貼,計入個人的薪酬
⑸ 請問汽車加油費發票抬頭開個人的可以報銷嘛有什麼依據嘛
不可以在公司報銷。
就算是你在公司報銷了,由於發票的名頭不是單位的名頭,也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⑹ 車主是個人,車輛在公司使用,保險發票如何開可以入賬,又不影響車輛年審
很多公司在用個人車輛,保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發票抬頭開公司名稱就可以了。入賬是沒有問題的。車輛年審就看你有沒有保險,只要是保的這個車輛,具體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誰不重要!祝順利!
⑺ 發票抬頭是個人名字,什麼情況可以入賬報銷呢,比如個人的商業保險,電話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企業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辦公通訊費用,允許稅前扣除。
員工個人名頭的電話費支出屬個人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個人商業保險也只能是特殊工種由單位統一辦理的特殊工種意外保險,才能所得稅前扣除。
⑻ 公司租賃的車,車主為個人,車的保險費發票(發票抬頭為個人名)能否作為原始憑證在公司報銷有何依據
可以報銷,依據就是你公司的租賃協議
因為租賃協議中說明了租賃來的車在租賃期間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你公司)負擔,說明這個租賃是融資租賃,
你在會計處理時要把協議復印一份作為原始憑證入帳。
⑼ 發票抬頭開具「個人」可以么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但是以下費用可以例外處理:
1、個人名義的住宿費發票、火車票、飛機票,這些是發票抬頭必須是個人的,可以報銷,做管理費用-差旅費。
2、以個人名義辦的手機話費(這些可以報銷,以公司福利費的形式報銷,等於員工收入了通訊補貼,涉及到個稅增加)
3、以個人名義辦的租金發票(這些可以報銷,以公司福利費的形式報銷,等於員工收入了房租補貼,涉及到個稅增加)。
發票的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英譯:invoice title。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如單位購買,報銷,就寫單位名稱。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
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
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簡單來說,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於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於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