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理財公司的出借人代表有風險嗎
你所說的應該是P2P理財,就是對方需要錢,你出錢,理財公司做擔保,如果說對方用房子抵押的話問題不大,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對方有房產證,必須有房產證,因為出了事理財公司是有連帶責任的,好好看看合同,這種理財收益較高,風險較小,是種不錯的理財方式,但理財有風險 投資需謹慎
B. 投資理財公司有風險嗎,具體表現是什麼
1、各種證照是否齊全(證件不全有風險)
2、投資方式是否能理解(投資方式你理解不了有風險)
3、收益如何來,如何做到穩定,風險是什麼,如何規避(沒有穩定收益的能力有風險)
4、是否有風險提示(沒有告知風險有風險)
5、簽署合同是否是保本保收益,非保本要明確風險比例,超出風險後如何處理(沒有簽合同或者在合同裡面明確風險就有風險)
所以,能清晰以上細節就基本上可以參與了。
C. 老闆要求公司貨款打到出納個人賬戶再付給其他個人公司做內賬這對出納有什麼風險出納怎麼做能避免承擔責任
對於個人而言,在一定的條件下,可能承擔意料不到的法律責任,最常見的有:
1、刑法上的責任:
職務侵佔罪: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財物占為己有達到一定金額;
挪用資金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單位資金,超過一定期限;
2、稅法上的責任:
偷逃稅罪:股東賬戶收入了本應入到公司賬戶的錢,視為公司分紅,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3、民法上的責任:
獨資公司老闆使用個人賬戶處理公司事務,會被認定為公私財產混同,一定的情況對外承擔時可能變成無限連帶責任;
所以,作為一個財務人,不僅不能將自己的賬戶用於公司事務,也不能為別人提供這種便利,就算眼下無事,但一旦秋後算賬時就難脫干係了。
D. 公司備用金打到出納個人卡有什麼風險
E. 在親戚家公司做出納用自己銀行卡開通多家網銀有風險嗎
這種操作,很容易被多家銀行同時盯上,因為你有洗錢嫌疑
F. 金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納會有什麼風險嗎
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廣義上講,私募股權投資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等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投資需謹慎,要到合法正規的場所,例如騰訊眾創空間
私募股權投資的風險:
在私募股權投資中,由於存在較高的委託代理成本和企業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使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具有較高的風險。其風險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價值評估帶來的風險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過程中,對被投資項目進行的價值評估決定了投資方在被投資企業中最終的股權比重,過高的評估價值將導致投資收益率的下降。但由於私募股權投資的流動性差、未來現金流入和流出不規則、投資成本高以及未來市場、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使得投資的價值評估風險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直接風險之一。
(2)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風險
這一點對科技型企業具有特殊意義,私募股權投資尤其是創業風險投資看重的是被投資企業的核心技術,若其對核心技術的所有權上存在瑕疵(如該技術屬於創業人員在原用人單位的職務發明),顯然會影響風險資本的進入,甚至承擔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對於這一風險,企業一定要通過專業人士的評估,確認核心技術的眾多創造權利歸屬。
(3)委託代理帶來的風險
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中,主要有兩層委託代理空間關系:第一層是投資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之間的委託代理,第二層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企業之間的委託代理。
第一層委託代理問題的產生主要是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和信息披露要求低,這就不能排除部分不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或基金經理暗箱操作、過度交易、對倒操作等侵權、違約或者違背善良管理人義務的行為,這將嚴重侵害投資人的利益。
第二層委託代理問題主要是「道德風險」問題,由於迅速投融資雙方的信息不對稱,被投資方作為代理人與投資人之間存在利益騰達不一致的情況,這就產生了委託代理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可能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這一風險,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製作規范的投融資合同並在其中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來進行防範,如對投資工具的選擇、投資階段的安排、投資企業董事會席位的分配等內容作出明確約定。
(4)退出過程中的風險
我國境內主板市場上市標准嚴格,對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企業經營業績和無形資產比例都有嚴格的要求;中小企業難於登陸主板市場,而新設立的創業板市場「僧多粥少」,難於滿足企業上市的需求;產權交易市場性質功能定位不清,缺乏統一、透明、科學的交易模式以及統一的監管,這無疑又為特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者增加了退出風險。
G. 我是新手,公司就我一個會計,做投資公司會計 有風險么
沒有
1.委派財務總監的必要性和制度依據
為保證經營者的行為符合股東利益最大化,股東一般會通過指定財務總監,加強對創業企業的監管,並促進其運作規范化。風險投資公司作為特殊的股權投資者,其在企業創業與發展初期往往要承擔巨大的風險。作為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風險投資公司在參股企業的談判中,一般均會要求保留某些特殊權利,如重大事項的一票否決權,以控制可能發生的風險。由風險投資公司委派財務總監,正是這種特殊權利的表現之一,其主要目的在於控制風險與規范管理。
根據財政部、監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精神,派駐財務總監也是有制度依據的。
2.財務總監的作用
(1)管理作用。首先強調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管理的職能,講求規范,以「防」、「治」為監督的前提。風險投資公司所投資的項目大多是處於初創期或發展期的中小創新企業,在基礎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方面比較薄弱,有的企業還存在不規范運作的情況。風險投資公司的財務人員受時間和精力限制管理與監督企業財務工作的效果遠不及派駐財務總監明顯。而風險投資公司派出的財務人員一般只能審查或提出整改建議,監管力度顯然不及財務總監。只有財務總監可以集中精力查找企業出現的問題並及時處理;另一方面,從職能定位上看,財務總監直接參與企業的財務管理合乎職責。
(2)監督作用。為了維護股東利益,在管理創業企業財務工作的同時,財務總監必須對經營管理層的各項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通過建立聯簽和審批等財務制度對企業的財務運作進行有效的監控,以防止資金運作不當,發生重大浪費和損失。同時,通過審核查詢,保證會計報表真實可靠,為風險投資公司進一步決策提供依據。
(3)橋梁作用。風險投資公司與創業企業之間是一種投資與被投資的產權關系,經營者受聘於投資者,投資者靠經營者管理企業。財務總監在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既起到了投資者的監督作用,又幫助經營者提高了管理水平;既及時向投資者反饋了企業的真實財務情況,又協助管理者實施了有效的企業管理。
3.財務總監的素質要求
(1)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風險投資公司委派的財務總監一般常駐創業企業,同企業經營班子共同研究並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作為監督者,財務總監同時又必須向股東公正、客觀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良好的人品和過硬的政治素養成為財務總監能否客觀、公正地評價和監督企業並自學維護股東利益的關鍵。在實踐中,有的財務總監監督力度不夠,其位不謀其政,甚至與管理層一道損害股東利益。困此,高尚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是一名財務總監所應當具備的首要條件。
(2)具備扎實的會計、審計、計算機知識,精通財務管理。
較高的專業技能是保證財務總監有效工作的基本前提。財務總監不僅要熟悉全盤賬務,還要具備經濟、法律、稅務、金融等方面的知識,以便更好地把握企業發展的大局,更宏觀、全面地判斷企業面臨的問題。另外,面對不斷變化與更新的政策與企業的經營實踐,財務總監還應善於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
4.財務總監的工作權責
(1)對董事會批準的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落實。
(2)檢查企業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違反財經紀律及不規范的財務行為。
(3)組織實施財務預算、決算報表的編制工作,對企業投資、融資及資產、債務重組等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參與制訂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根據制度規定,與企業總經理聯合審批限額范圍內的企業經營性支出、融資、投資、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和擔保貸款等事項。
(5)擬定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及其他經濟管理制度並落實相關規定,監督檢查企業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6)對財務人員有權提出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的方案,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設置財務工作崗位。
5.派駐財務總監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財務總監並不等同於財務經理或會計主管,其職務定位應合理對待。
有些人(尤其是企業的總經理和高層管理人員)對財務總監的職務性質不清楚,認為財務總監是專門搞財務工作的,與一般的會計人員無異,甚至認為財務總監與財務經理或會計主管沒什麼分別。因此,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重大經濟活動、重大資金使用過程中,孤立財務總監,或乾脆直接執行相關決策,財務總監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管理、監督權。這種觀念,混淆了財務總監的性質,降低了財務總監的地位,不能充分發揮財務總監的管理職能,削弱了財務總監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方面的作用。
(2)風險企業總經理與財務總監的關系的錯誤認識。
創業企業的總經理一般會有一種傾向性認識,認為股東派駐財務總監就是來監督他,這種觀點過於偏激和狹隘。財務總監固然有監督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議的權責,但同時也全面參與到企業的管理中,協同經營班子把企業管好,寓監督於管理之中。當然,對於總經理濫用職權行為和決策失誤行為,財務決監有權也必須採取制止措施,並向股東匯報。
(3)財務總監的雙重身份與其職責的履行。
財務總監具有管理和監督的雙重身份,其職位的特殊性客觀上決定了與管理層在某些方面或某些時點上的觀點沖突。如果財務總監總是以一名審計師的身份去查賬,做事後的分析、匯報,就與真正意義上的財務總監的職責相去甚遠。所以,財務總監要注意協調,把握工作的大局,與經營班子一起共商企業經營的大計,不能以自己獨特的身份強力推行自己的財務管理方案。
(4)財務總監的工作報酬獨立性問題。
為了保證財務總監客觀公正的參與企業管理,更好地為股東利益服務,財務總監的個人利益應相對獨立於所監管的企業,這樣財務總監才能不受利益因素的干擾,更在程度發揮為股東及企業服務的作用。
H. 理財公司財務負責人捲款跑路了,現金出納需要付什麼責任
按制度辦事,職務行為,不同流合污,沒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