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正常運轉的首要條件。一旦統籌基金出現嚴重超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會隨之削弱甚至崩潰,從而導致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失敗。但是,統籌基金在運行的過程中面臨著種種風險,是客觀存在、不容迴避的事實。因此,認真研究與探討醫保基金運行當中存在的各種風險以及規避和預防這些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當前社會環境下,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風險的形成大致可分為整體社會因素和局部社會因素。
整體社會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我國醫療保險制度自身特點所致。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是由以前的公費醫療逐步轉變而來。現階段,醫療保險的支付是由參保人、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三個方面來完成的,醫葯消費的不透明性,使得醫療監管機構很難對醫葯消費的價值與消費內容的合理性做出准確的界定,這就為統籌基金正常、准確地支付醫葯費用造成了很大困難。二是在當前狀況下,各定點醫療機構所獲得的財政投入不變甚至被削減,其經濟效益主要依靠於自身的創收能力,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得醫療機構把獲取經濟利益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追求目標,甚至有的醫療機構為了獲取最大經濟利益而不惜採取種種手段,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哈爾濱天價醫療費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三是隨著醫療衛生條件的加強,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這部分人群的醫療消費需要也日益加強,這勢必也會造成醫療費用的大幅增長。
造成基金風險的局部社會因素,一是保險基金的收繳受經濟形勢的影響較大。在現有市場經濟條件及社會環境下,在經濟基礎相對比較落後的地區,相當一部分單位在規定的時期內不能按時足額地為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而這些單位的參保職工仍然要進行醫療消費,這就會造成統籌基金的大幅減少。二是隨著醫療科技水平的發展,新醫葯設備不斷投入臨床應用,就診人員的心理使然,都希望能盡量使用最新最好的醫葯設備,從而造成人均醫療費用的大幅增加,這相應地也會增加統籌基金的開支。而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統籌基本上都是以縣區為基本單位,獨立運營,暫時無法建立整體的協調均衡機制。 籌集與支出是保證基金安全正常運行的兩個關鍵,籌集是醫療保障系統運行的基礎,只有按時足額的籌措到所需的資金,才能保障系統的正常運營,而資金籌集的比例是以當地的生活與醫療消費水平為基礎的,還要考慮到以後的發展趨勢,因此,在確定統籌水平時,必須經過縝密的調查分析,以做到准確適度。正常情況下,籌資水平應略高於醫療消費水平,做到略有盈餘。而如果在調查分析中出現失誤或分析不周,或者不能正確地預測未來的醫療費用走勢,籌資水平低於預定的醫療消費水平,基金運行就有可能存在透支的風險。
基金的支付方式,從目前已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看,大體可分為三種:1、患者看病時直接付費與醫院,然後由患者與醫保機構結算;2、患者看病時不直接付費,由醫院與醫保機構相互結算;3、 醫保機構與醫院採用定額預算管理,醫保機構逐月撥付醫療費用,年終總結算。一般情況下,基金出險是由於採用了事後結算的方式,因為醫療機構的醫療消費形式發生在前,結算在後,也就是說,作為結算本身已經失去了對醫療行為的制約能力.如果採取預付制,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導致基金出險的.因為醫療保險機構已經按照預定的指標體系對醫療機構進行結算付費,醫療機構是根據醫療保險機構提供的費用和需求指標體系的要求提供醫療服務的。所以,通常是不會出現基金出險的情況,而往往容易出現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即醫療消費不足。而結合制的付費方式正是取長補短,把預付制和後付制結合起來,力求興利除弊,彌補二者的缺點。 一是要加大收繳力度、確保基金收繳率。要保證統籌基金的正常運行,就必須要保證較高的基金收繳率,特別要注意防範惡意拖欠的問題。
二是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預算制度和基金預警系統。在統籌年度開始之前,必須對該統籌年度的醫保金收支總額特別是統籌基金部分的收支情況進行預算,並留有充分的餘地,做完總體預算後,再分別核實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具體收支預算。基金預警系統是指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時,通過管理信息系統,為各種基金設置相應的警戒線,從而預先警示基金系統在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對已實現網路化的統籌地區,更要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統及計算機結算系統等實行網上監控。
三是要結合實際,確定合適的支付比例。因各地的收入水平、醫療消費水平等情況差異較大,在支付比例以及支付的方式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而決不能完全照搬所謂大中城市、改革試點已有的套路。
四是要建立統籌基金支付的調節與平衡機制。從目前各地的實踐情況來看,統籌基金支付的主要是是醫保病人住院費用的大部分和特殊門診的部分費用。通常住院費用都是按一定比例分段支付,而特殊門診如何支付各地做法不盡相同,這也正是建立調節機制的重要部位。門診特殊病種補助應採取彈性比例,即補助的具體比例應視年終統籌基金的結余情況確定。
五是要嚴格大病的審查。目前各地對進入大病互助的門檻設置與支付比例不盡相同,但各地進入大病互助的人數都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費用的增長幅度較大。從而給醫保經辦機構造成相當大的支付壓力。 對統籌基金的風險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認真研究和探索化解風險的措施和辦法,勢在必行。這樣才能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化解風險的措施通常有以下幾點:
一要搶佔先機,盡量爭取將風險化解在萌牙狀態。統籌基金的風險,通常是指統籌基金的支付額超過了統籌基金的帳戶額。這種超支現象往往是逐漸產生的,可以通過月統計報表反映出來。所以應規范會計統計報表制度,認真核查每月的收支狀況,一旦出現超支,馬上在下一個月份進行調節,盡量使超支的問題在統籌年度內得以解決;倘若在統籌年度年終總結算時出現嚴重超支的現象,就必須在新的統籌年度第一季度內加以解決。
二要適時適當調整有關的比例標准。當超支數額巨大,而發生的超支費用又在正常合理的開支范圍內,並非違規或過度醫療消費所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適當提高收繳比例,以此增加統籌基金的總量,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但是劃入個人帳戶的計入比例一般不能降低,否則,容易引起參保人員的心裡不平衡,另外,根據情況適當調整大病互助的收繳基數與支付比例,以化解大病互助基金的支付壓力,也可以考慮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通過社會化的渠道來緩解醫保基金壓力;如果前述措施仍不能化解風險,則需要提高統籌基金支付項目的起付標准,或者降低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以增強參保人員的節約意識,適度降低總體醫療消費水平,從而化解統籌基金超支的風險。
三是要建立資金預留制度及爭取更多的政府資金投入,以達到分擔風險的目的。資金預留制度就是從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額中提留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以約束各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也可以同時建立獎勵制度,對於表現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採用各種形式的獎勵與表彰,促其合法經營。在經濟水平較發達,財力較充足的地區,可以申請政府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為各參保人員提供更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
B. 2020年人大常務會有哪些對人民切身利益的法案
覺得對人民切身利益有好處,一個就是民法典。
法典,這是中國人歷史上第一個法典,對於中國人的意義來說很不一樣,對中國法律的完善以及法治社會的健全和進步有著巨大的作用。
另一個就是香港的國家安全法,這對於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對於香港經濟發展有很大的作用。
C. 某市政府為了增強城鎮居民抵禦大病風險的能力,積極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納入醫療保險的居民的大病
(1)由題意得:
①當x≤8000時,y=0;
②當8000<x≤30000時,y=(x-8000)×50%=0.5x-4000;
③當30000<x≤50000時,y=(30000-8000)×50%+(x-30000)×60%=0.6x-7000;
(2)當花費30000元時,報銷錢數為:y=0.5×30000-4000=11000,
∵20000>11000,
∴他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30000元,
把y=20000代入y=0.6x-7000中得:
20000=0.6x-7000,
解得:x=45000.
答:他住院醫療費用是45000元.
D. 以醫療保險為例談談如何加強社會保障制度,求資料鏈接,謝謝~!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構成。每一類保險都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就醫療保障制度來說正在逐步改革,趨於完善。看病就醫是老百姓的大事,它既關繫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又是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分散疾病的經濟風險,消除社會兩極分化,促進社會有序整合,保持社會經濟穩定具有重要作用。我國正處於經濟體制轉軌和結構調整、傳統型向現代型社會轉化時期。在這個重要的轉型時期,新舊體制之間的摩擦與碰撞所造成的利益保護分化與沖突成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阻力與障礙。怎樣才能解決在社會保障制度趨於完善的過程中,職工醫療保障制度的滯後與不完善、不健全,這需要我們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出發,認真研究與醫保相關的經濟問題,分析醫療衛生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找出問題,完善制度,落實實施方案,從而使醫療保障制度更好地維護人民利益。
1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為穩定社會、實現公平、轉換機制創造條件
1.1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主要是國有企業
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用三至五年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通過鼓勵、兼並、規范、破產、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和實行再就業逐步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解決企業下崗職工的安置問題,先是下崗職工包括醫療在內的基本保障問題。現在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經過長時間的探索,已經初步建立起運行機制。醫療保險制度從1999年開始在全國全面啟動,但現在部分城市尚處於半成熟階段。職工離開企業後,醫療沒有保障,必然有後顧之憂,企業人員下崗分流,醫療保障在那裡就會遇到障礙。此外,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都有自己的職工醫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負擔加重,管理目標多元化,產品成本過高,缺乏競爭力。要想擺脫困境,就要加快建立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把應當由政府承擔的責任或由社會辦理的事務,逐步從企業分離出來,還給政府,交給社會,讓企業輕裝上陣,保證企業對自己的資源進行有效地整合,完成企業的目標。
1.2 只有通過政府的社會醫療保險,才能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
在經濟社會中,如果對衛生服務分配也奉行按收入水平與支付能力分配的話,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公。市場是以個人對生產所作的貢獻大小來分配收入,而勞動貢獻是由個人的健康狀況、受教育程度和智力水平等因素來決定的。疾病對勞動者是極大的威脅,市場經濟在正常運行下,疾病會使勞動者的收入減少,而貧窮者更難抵禦疾病風險的侵襲。這樣,就會陷入惡性循環。高收入的人可以過度支付醫療服務消費,而低收入的人因其貧困使其無法享受到最起碼的醫療服務。由此造成在享受醫療服務方面的嚴重兩極分化。此外,人們為了在有疾病時能有安全的醫療保險,試圖購買商業保險,但商業保險的趨利性使得保險公司往往選擇低風險者作為保險對象,置最需要保險的殘疾人、老人等脆弱人群於不顧。這勢必會造成醫療衛生服務不公平和兩極分化,使社會陷入利益格局過度分化的困境,導致經濟發展與社會之間的失衡,損害社會利益。因此,只有通過政府的社會醫療保險,才能在全社會分擔疾病風險,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減少因疾病致貧的人群,保證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2 應當有穩定的醫療衛生保障基金制機制,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確保基本醫療服務
2.1 需有一個全社會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醫療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建立起來的勞保醫療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單位自我保障體制。在本單位內融通資金,進行互助,分擔疾病風險。但是,這不符合保險學法則,容易出現「不保險」現象。在這種單位自我保障體制下,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主要取決於單位的 經濟效益,經濟效益好的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障就好一些,經濟狀況不景氣的企業則得不到基本醫療保障,醫療費長期得不到報銷,有的企業出現幾個大病號就可拖垮,這種現象在企業單位屢見不鮮。要想實現醫療保障的社會公平,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和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問題,就需有一個全社會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醫療基金有穩定的來源。
2.2 保持醫療基金收支平衡,解決衛生費用的代際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趨利性動機認識不足。在既往的醫療保障制度中,醫療機構與單位職工雙方沒有建立起費用制約機制,由此帶來了道德上的缺陷,造成醫療費用大幅度上漲。實報實銷的公費醫療制度,對於有公費醫療的職工來說,不花白不花,反正是公費不是自己的錢;對醫療機構來說,公費與勞保患者的錢不賺白不賺,供需雙方沒有制約費用的機制,共同消耗國家本來就不寬裕的醫療資源,使得醫療保障費用增長速度居高不下。勞保醫療支出的增長也如此,連年超支。他們對醫療保障的平衡運行與持續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因此,需要有一個新的制度措施,對雙方建立起制約、控制不合理的醫療費用上漲,使得醫療基金收支平衡。
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的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醫療負擔對現有的醫療保障體制構成了新的沖突。老人的疾病發生率高,醫療費用支出量大,如果還採取現收現付的方法,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出現一個年輕人負擔幾個老年人的尷尬局面。因此,要想辦法解決衛生費用的代際問題。
3 現行制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與發展的社會因素
3.1 醫療保障體制在向現代型轉換時期的矛盾明顯
在醫療保障制度實行由公費、勞保醫療的單位自我保障模式向醫療保險制度的社會統籌保障模式轉換時,必然要影響到一些單位和職工的自身利益。對於職工年齡結構低、經濟效益好的單位來說,實行醫保後職工醫療福利水平有所下降,所繳費用增加,利益受損失,使這些單位不願意參保。在以往的公費和勞保醫療制度下,高保障的人群和特殊人群醫改後對制約需方的費用控制措施頗有不滿。有記者采訪一位退休人士時說:「我退休最關心的就是生病、看病的事。醫改後相關部門給老百姓的實惠不少,但使我擔心的是,如果得了大病,這救命的錢能不能夠真的落實?」困難企業及職工是改革的受益者,他們自然會積極響應,主動參與這項改革,但是他們在低保障水平下壓抑的醫療需求在醫改後會得到大量釋放,由此造成費用上漲,也許會對統籌基金的收支平衡形成沖擊。因此,在醫改時需要認識到這些問題,從而有一個周密的考慮和充分調查、驗收。
3.2 醫保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不高
在我國所有制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時,約有國有企業職工總數1/3的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獨資企業、個體的從業人員,沒有被醫療保障體系所覆蓋,存在著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低下的問題,有關醫療方面的勞動糾紛不斷增加。另外,在城市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待業、失業、下崗人員,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更多,這就決定了我國社會醫療保障制度不得不處在一個較低水平階段。
3.3 醫葯體制改革不配套、不到位
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需要適宜的衛生服務體系與之相配套。以低廉的保險費用和優質的服務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但是,目前醫療機構運行機制與葯品流通體制兩方面的改革不配套,不到位,對醫療保障制度的平衡運作和持續發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管理體制不順,人員的素質不高和安排不規范,醫院補償機制不健全,以及葯品經營流通程序的混亂,造成衛生費用快速上升,盡管有關方面採取不少措施抑制費用的過快增長,但是由於沒有觸到問題的本質而收效甚微。如此窘境,加上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等方面存在問題,對醫保改革也都是一個大的阻力。
3.4 醫療保險籌資機制不健全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還不高, 經濟尚不夠發達,企業效益大多處於較低的水平,企業的醫療基本上是自我保險,缺乏合理的醫療費用籌措機制和穩定的醫療費用來源。部分企業發生經營困難時,職工就難以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
4 關於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要點的思考
處理好醫療保險籌措資金與費用間的關系;加快進行醫療體制的配套改革;規范葯品市場的流通秩序,降低葯品費用;用法律形式來保證醫療保險的規范運行。
社會保障「關系國運,惠及子孫」,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這項工作,時不可待。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與全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醫療社會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各部門把個人的事做好、做全,整個社會、整個國家,這個大的系統就健全,經濟就發達,國家就興旺。
E. 政府目前對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整體思路是什麼
醫改協調小組成立 醫改新政擬覆蓋全民基本醫保
2006年09月20日 14:53:20 來源:新京報
醫療體制改革協調小組成立,醫療改革大方案據稱最早今年底出台——
與醫療衛生相關的十數國家部委,目前已就中國醫改最終方向成立了高層級的醫療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如無意外,醫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台。目前,醫改小組比較青睞政府承擔公共衛生及全民基本醫療的「英國模式」。
醫改方案:英國模式暫受青睞
據報道,在17日舉行的公立醫院價值取向與發展走向論壇上,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王東生透露,經國務院批准,國家11個有關部委組成的醫療體制改革協調小組已經成立。這個協調小組,設在國家發改委,由發改委主任馬凱和衛生部部長高強任雙組長;小組成員包括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等十餘部委。協調小組的工作目前正在專題調研階段,目前已經列出了幾個醫改專題,通過對這些專題調研,最後拿出具體政策。如果不出意外,醫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台。另據北京衛生局消息,該論壇還透露了公立醫院的改革方向,將堅持社會公益性,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合理補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運營機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激勵機制。醫療保險改革的核心是按照憲法的要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覆蓋所有公民的醫療保險體系。
據衛生部一位消息人士透露,目前,醫改小組比較青睞政府承擔公共衛生及全民基本醫療的「英國模式」。日前,在上海舉行的一論壇上,衛生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的演講也印證了上述消息人士提出的「英國模式」構想。這位官員透露了中國未來醫療衛生體系的「一二三四五」策略。據稱,在這一模式中,基本醫療服務保障制度將通過政府一般稅收籌資、政府直接舉辦醫療機構、利用適宜的醫療技術和基本葯品、免費向全體國民提供,解決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公平問題;對於農民,新方案仍將堅持推進農村合作醫療。
衛生部:協調小組集合各方力量
對於以上兩則報道,衛生部新聞辦不願發表過多評價,該辦工作人員稱,醫改方案的出台時間,衛生部門尚不清楚。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則在昨晚向媒體表示,該小組的成立是為了集合各相關部委的力量,共同研究深化醫療體制改革的思路。
「我們積極促成了該小組的成立。」毛群安表示,醫改小組的成立將推動國家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化。
醫改新方案要點:保證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
據稱可概括為一二三四五模式,解決基本醫療服務公平問題
一個目標兩層服務體系
即建立惠及全體國民的衛生體系,保障每個人獲得基本衛生服務,提高全國人民的健康水平。
兩層服務體系,包括以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為主的初級衛生保健體系,以及解決急危重症(大病治療)為主的二三級醫療機構體系。
三重保障制度
首先是基本醫療服務保障制度,通過政府一般稅收籌資、政府直接舉辦醫療機構、利用適宜的醫療技術和基本葯品、免費向全體國民提供,解決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公平問題;
其次是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通過立法強制全體勞動者加入,以家庭為單位參保,保費由僱主和雇員分擔,政府可資助弱勢群體加入,以解決大病風險問題(大病保障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基礎);
第三為商業醫療保險,創造條件促進商業醫療保險公司發展,公民自願加入,以滿足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需求。
四項實施策略
第一是加快衛生基本法的立法工作,明確衛生發展的目標、公民的健康權利以及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責任;第二是保障衛生投入,確定政府法定的衛生投入水平、完善問責機制;第三是完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機制,保證公立機構的公益性,保證微觀機構的行為與衛生發展總體目標一致;第四是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統一精簡高效的管理體制,保證衛生發展與改革的總體目標的實現。
五個關鍵問題
五個關鍵問題則包括公私合作夥伴關系、支付制度、基本葯品、管制、發揮中醫葯作用。
[解讀]英國模式:全面福利型醫療體制
英國的醫療體制被稱為國家衛生服務體制(National Health System,簡稱NHS),是典型的全民福利型醫療體制模式。這種體制主要由政府提供醫療保健,公立醫療系統提供的服務覆蓋99%國人。據衛生部的消息人士稱,從表面看來,「英國模式」照顧了公平,卻犧牲了效率。但英國的醫療體制提高了實際的效率,「因為它真正做到了預防為主」。
NHS分三級管理體系:社區醫療服務保健體系,按城市行政區劃設立的醫院及政府在某些城市中興辦一定規模的專科醫院。醫療管理網路中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的公共財政撥款(約為85%),另外部分來自醫院特需服務,以及病人就診時的處方費收入。
社區醫療保健體系是整個系統的「守門人」,政府衛生部門向他們購買大眾的初級保健服務,並通過合同的形式對全科醫師提供的服務進行服務內容、服務范圍及診所最低標准等方面的管理。每個居民需指定一位全科醫師作為自己的家庭醫師。
患者想到二級醫療服務機構就診,需持有全科醫師的轉診單。二級醫療服務機構的規模由政府管理部門按照該地區的人口決定,醫院的醫師從轉診單了解患者的病史,並把出院後注意事項交代給患者的全科醫師。
若患者病情較重或較疑難,二級醫療服務機構會將患者轉到三級醫院治療,三級醫院由專家提供臨床某專業內復雜疑難問題的服務,不負責一般的診療。
[背景] 醫改評價之爭
去年7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個課題報告稱,「目前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報告列舉了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改革思路有重大缺陷。現在醫療衛生體制出現商業化、市場化的傾向是完全錯誤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本身存在明顯缺陷,發展前景不容樂觀。
醫療服務公平性下降。當前的醫療衛生服務出現兩極分化,公平性大大降低。城鎮醫保的目標人群將絕大部分少年兒童、城鎮非就業人口以及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流動人員排斥在外。農村醫保只有農村中相對富裕的群體才能參加。
第三,醫療費高得離譜。
對於報告的說法,衛生部回應,改革的大方向是對的。(本版文字綜合《中國青年報》《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本報記者稿件 插圖/趙斌 丁華勇)
F. 我國現在的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有時代特色的醫療保險體系,並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往醫療保險制度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本文從當前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發生問題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進行醫療保險改革,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1 中國醫療保險制度情況
我國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建立於20世紀50年代初,包括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兩部分。這項制度實施幾十年來,對於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減輕職工的個人和家庭負擔、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促進了經濟發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醫療費用國家和企業包得過多,負擔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費用控制機制,造成極大的損失和浪費;(2)醫療保險的覆蓋面窄,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得到滿足與醫療資源浪費的現象並存,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制度不統一。由於原有的這套醫療保險制度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甚至阻礙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因此,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稱《決定》),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以來,全國各省市以「低水平、廣覆蓋,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為原則,加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的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據實際建立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基辦),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並由社保基金辦負責審核並選定了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和定點葯店,擬定出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相應的管理辦法等。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各地還普遍建立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以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之上的醫療費用。
2 現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決定》頒布實施的4年多時間里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是,隨著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如產業結構的變動、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戶籍制度管制的松動等,現行社會醫療保險體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漸暴露了出來,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公平性問題 盡管公平性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在《決定》中也體現出了這一點,但由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特殊性,這個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首先就總體來看,到目前為止,社會醫療保險覆蓋的人群不足1億,不到總人口的1/12,絕大多數人群尤其是廣大農民沒有醫療保障。盡管我們在農村推行的是與城鎮醫療保險體制不同的合作醫療制度,但由於農民收入、鄉級財政等諸多限制,實施狀況令人擔憂,看病難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且從長遠來看,打破城鄉分割,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必然要求。因此,農村的社會醫療保障問題應該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總體框架來考慮。其次,單純就城鎮來看,根據《決定》的要求,參保人群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至於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事實上,各省市在實施中原則上將後者均列入醫療保險計劃中。但是,從實施效果看,由於受企業(包括個人)的支付意願和支付能力所限,實際參保人群覆蓋面有很大的局限性,從而導致一大部分人群的醫療需求毫無保障,願意參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機關、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職工和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在職職工,而民營、三資企業的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城鎮居民、城鎮弱勢群體(包括下崗失業人員、低收入職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體弱多病的退休人員)參保率很低,原來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讀大、中專院校的學生,享受部分勞保醫療保障待遇的職工直系親屬均未納入現行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湧入城鎮的大量外來勞務工者也完全沒有醫療保障。由於社會人群參保率低,參保職工年齡結構又趨於老化,這會使保險基金的積累性減弱,並逐漸萎縮:一方面使得保險統籌基金的橫向社會互助互濟性差,不能均衡醫療費用負擔;另一方面也會導致個人賬戶的縱向積累保障作用大大減弱。這既不利於分散醫療風險,又沒有體現出社會醫療保險的共濟性與公平性,同時,也危及了醫療保險體系的可持續發展。
2.2 基金平衡問題 基金平衡是醫療保險體系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就目前來看,全國各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均存在同樣的問題,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會統籌基金保障程度低,個人賬戶支付能力弱,無法滿足參保人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
目前的現狀:一方面,由於前述社會人群參保率低、結構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積累性在減弱甚至萎縮,而政府並沒有給予基金以財政支持,加之許多單位應參保不參保,無故拖延保費的繳納,漏報、瞞報工資基數來逃避繳費,致使基金的籌資水平很低;另一方面,從實際醫療消費看,即使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於統籌基金起付標准設置的「門檻」過高,超過封頂線以上的高額醫療費用負擔風險大,參保人自負醫療費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約機制導致,如醫院亂收費、濫用葯、濫檢查以及葯品生產流通環節虛高定價等問題,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就會嚴重不足,且存在較大缺口,參保人不得不用現金支付很高的醫療費用,這給低收入者和體弱多病者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負擔。
2.3 補充醫療保險問題 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我國處於現階段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只能是「低水平、廣覆蓋」,而它在保險深度和廣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補充醫療保險即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商業醫療保險靈活便利,自由選擇性強,能夠提高社會醫療保障水平,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層次的需要。而其專業化、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也可以為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所借鑒,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因此,只有將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才能使醫療保險體系更加科學和完善。
我國的商業醫療保險起步不久,還存在相當大的發展障礙。集中表現在:(1)醫療改革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不配套;(2)缺乏鼓勵開辦健康醫療保險的政策支持;(3)保險公司自身的專業化經營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管理難度相對較大的業務。由於醫療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且長期作為從屬業務或附加險來對待,各保險公司在醫療保險方面的經驗和技術普遍缺乏,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較低;人才培養不夠,尚未建立起一支專業化人才隊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險種單調重復,難以滿足市場的不同要求。
2.4 醫療機構改革問題 我國醫療服務市場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橫向上來看是行政性壟斷沒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競爭的環境。政府直接擁有和管理醫療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辦醫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公立醫院利益的保護者。這限制了其他產權形式醫療機構的發展,市場因為缺乏競爭而使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醫療機構利用其壟斷地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亂收費、濫檢查、濫開葯、服務質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醫療服務消費者。從縱向上來看,區域衛生規劃不合理是主要問題。主要表現在衛生資源配置條塊分割,重復建設,結構失衡,資源浪費與短缺並存,運行成本高,總體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需求。因此,醫療機構亟待改革,醫療衛生資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國特色的醫療保險制度
3.1 協調社會經濟發展,科學規劃,加強醫療保險制度的宏觀指導 醫療保險制度作為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所涉及的社會活動范圍非常廣泛,成為與各參保人員不可分離、密切相關的社會活動。因此,需要制定一個既符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又能滿足人們醫療需求為目標的中、長期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以指導社會發展、協調社會、經濟發展關系,並使之成為人們社會行為的行動指南。通過醫療保險事業規劃,實施為參保者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療保障,努力實現社會經濟與醫療保險事業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從長計議,立足長遠,科學、民主地謀劃未來醫療保險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經濟發展與 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相互關系,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醫療保險事業的發展規模、速度、比例,確定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的基金籌集與使用、費用分擔與費用制約機制,准確地把握全局與局部、眼前與長遠、總體與單位等各類規模、速度、比例指標,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醫療保險管理方、醫療服務提供方、參保人員等各種醫療保險關系,按照社會需要合理分配社會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費。在動態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發展,在發展中求平衡,使醫療保險制度運行處於良性循環中,促進醫療保險事業不斷進步,使更多的社會成員享受到更多的醫療保險所帶來的利益。
3.2 加快醫療保險的立法步伐,構築起醫療保險法律保障醫療保險制度 改革是為了保障全體勞動者的基本醫療需要而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公平性的特點。因此,為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只有通過法律途徑由國家立法實行。醫療保險基金是為參保人員在出現疾病風險時提供資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網,是全體參保人員的「保命錢」,其作用的發揮意義深遠且重大。而現今其相關立法的不健全、滯後,對危及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行為,相關法規條款針對性不強,處罰力度較弱,甚至於執法處罰無據,難以有效地發揮法律處分的強力作用,以達到懲戒警示的目的。為此,建議盡快將醫療保險列入立法計劃,加快醫療保險法規立法,從而構築起一道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線,以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是當前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任務。
3.3 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動態研究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 社會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與人們健康意識的提高,使人們對醫療的需求不斷提高,舊的醫療保險政策只能適應原有的基本醫療需求,不能解決變化了的客觀情況,甚至為解決以往的矛盾或問題而引起新的問題。影響醫療保險發展變化的關系較多,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各種原因千差萬別,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互為因果,情況較為復雜。醫療保險制度政策研究是為預防在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矛盾,及時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施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是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科學決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強醫療保險制度過程管理和動態研究,擇機調整醫療保險政策,以避免或減少因為醫療保險政策滯後而造成的對醫療保險制度及醫療保險基金的沖擊和浪費現象,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才能有效地發揮醫療保險政策作用,才能滿足日益發展變化的醫療需要,保證醫療保險制度的穩步運行。
3.4 開源與節流並舉,重在節流 合理利用醫療保險基金是實施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出台對醫院在醫療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嚴格,必須認真考慮醫療安全,各種新的醫療技術項目的開展、新的診療設備的相繼投入、高新醫用材料的運用,大大降低了醫療風險。因此,作為醫療提供方均希望通過安全使用高新設備減少醫療糾紛,同時,也能為其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但這樣做卻導致了醫療成本的增加,社會醫療負擔的增加,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壓力。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佔參保人群結構比例不斷攀升。醫療保險基金收入並未與醫療保險基金支出增長同步,面臨著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增長困難而醫療需求增長加快的雙重壓力。這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若不加以及時研究和解決,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卯糧寅食,使醫療保險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會使整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功虧一簣,失信於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開源也要節流,開源與節流並舉,把節流放在首位,加強醫療費用控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保險基金,保證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
3.5 加強引導,引入競爭,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社區醫療機構建設 由於醫療服務市場的特殊性,醫療提供方掌握全部的醫療信息及醫療資源,處於壟斷地位,形成賣方市場,從而容易使市場失靈。僅靠市場機制不能解決資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問題。因此,為保證醫療服務公平競爭,保證參保人員合法利益,政府幹預必不可少。就目前來講,社區醫療機構的建設尤顯突出,政府部門應通過宏觀管理,搞好衛生資源規劃、配置,制定相關扶持社區醫療衛生的政策,鼓勵引導各種社會資金參與社區醫療衛生建設,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區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大培養適應社區醫療衛生需求的通科醫生,提高社區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創造良好的社區就醫環境,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在確定醫療機構的定點上,依據社會平均成本或先進成本制定費用支付標准和規范,依據醫療保險實際情況合理布局,確定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需衛生資源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扭轉被動局面。引導醫療機構通過內部挖潛,降低成本,改善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醫療機構給予政策支持,加快定點步伐,並從醫療保險結算政策,標准上適當傾斜,以吸引參保患者就近就醫,方便參保病人,降低醫療成本,真正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在醫院」。
G.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法
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保障了如下權益:
1、法律保障:村醫待遇和養老問題。國家加強鄉村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建立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完善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的服務收入多渠道補助機制和養老政策。
2、值得一提的是,違反本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也就是說,這次村醫的待遇和養老問題是受法律保護的,層層剋扣或延遲發放補助的情況或許會大大減少。
3、人財物:均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國家建立醫療衛生人員定期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制度。採取定向免費培養、對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強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醫療衛生隊伍建設。
4、國家加大對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財政投入,通過增加轉移支付等方式重點扶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發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對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在薪酬津貼、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實行優惠待遇。
5、 國家合理規劃和配置醫療衛生資源,以基層為重點,採取多種措施優先支持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提高其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需求,整合區域內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資源,因地制宜建立醫療聯合體等協同聯動的醫療服務合作機制。
(7)完善醫療風險保險分擔機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法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不斷改進預防、保健、診斷、治療、護理和康復的技術、設備與服務,支持開發適合基層和邊遠地區應用的醫療衛生技術。
明確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工作職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接收醫院轉診患者,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患者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國家加強全科醫生的培養和使用。全科醫生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和轉診、預防、保健、康復,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務。
凸顯職業特點和技術勞動價值。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獎勵制度,體現醫療衛生人員職業特點和技術勞動價值。對從事傳染病防治、放射醫學和精神衛生工作以及其他在特殊崗位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適當的津貼。津貼標准應當定期調整。
建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機制。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是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共場所,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擾亂其秩序。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採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人員執業環境。建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機制,妥善處理醫療糾紛,維護醫療秩序。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建立醫療風險基金,鼓勵患者參加醫療意外保險。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H. 關於醫療責任保險的
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制度研究
摘要]建立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是實現醫療損害賠償社會化分擔的必然要求,由於理論研究不足,國內對強制醫療責任保險仍缺乏深入研究。本文從發展模式的選擇以及責任范圍、保險費率、責任限額的合理確定等方面對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進行分析,以期引起拋磚引玉之效。
[關鍵詞]醫療責任保險,強制醫療責任保險,損害賠償
一、發展強制醫療責任保險的現實需求與意義
醫療責任保險對於分散醫院或醫生的賠償風險,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維護患者利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該險種自2000年全面推出以來並沒有受到醫院的青睞,相反醫院普遍對其反應冷淡,投保的積極性不高,從而使醫療責任保險面臨發展乏力的困境。究其原因,醫療責任保險所存在的自身不足是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在當前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中存在醫療機構投保的積極性不高,逆向選擇嚴重等問題。例如北京市擁有各級各類醫院(含中央直屬和部隊醫院)共計551家。2003年投保醫療責任險的醫院不足20家,其中部分醫療機構具有很高的賠付率。即使在我國保險市場最發達地區之一的深圳,在1999年—2003年的四年間,醫療責任保險累計保費收入僅200多萬元,投保醫療機構比例不足5%,這與深圳保險市場接近20%的年保費增長率是極不協調的。
醫療責任保險發展滯後不僅使社會化的風險分擔機制難以在醫療行業內普遍建立,也使得患者的損害得不到充分彌補,從而不利於維護患者的合法利益。而當前醫療責任保險的運行所存在的問題證明:完全採取自願投保的方式難以適應形式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應建立一種新的醫療損害賠償給付機制和保險制度,即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建立一種保險制度,確立醫療機構和醫生的強制投保義務,以分散醫療損害賠償的風險,並使受害人的損失及時得以補償。強制投保醫療責任保險符合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趨勢,並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強制投保醫療責任保險是發揮醫療責任保險維護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需要
盡管醫療責任保險在維護和實現患者利益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但醫療責任保險卻面臨極為尷尬的境地。一方面,醫療機構賠償能力不足已嚴重影響到受害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這就需要通過一定的保險制度予以解決。事實表明,現階段我國絕大多數醫院的規模偏小,經濟效益不高,自我積累不足,有的甚至長期處於虧損狀態。在發生醫療事故後這部分醫院可能由於無力承擔賠償責任,而使受害人得不到充分的救濟。通過責任保險制度來實現醫療損害的賠償已成為社會的共識。另一方面,盡管醫療責任保險已推行多年,但在自願投保的情況下,醫療機構普遍存在機會主義選擇而拒絕投保,從而導致醫療責任保險無法在醫療行業內普遍建立,患者在發生醫療損害後仍面臨索賠艱難、損害難以得到彌補的困境。
基於醫療損害賠償風險的普遍存在和患者損害賠償無法兌現的現狀,有必要通過立法確立醫療機構投保的法定義務,建立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以充分發揮醫療責任保險在保障患者合法權益、防範醫療糾紛方面的作用。
(二)發展強制醫療責任保險是分散醫院賠償風險、降低賠償壓力的需要
由於缺乏有效的風險分散機制,現行醫療損害賠償模式的另外一個突出弊端是:醫療機構的賠償風險高度集中,從而承受較大的賠償壓力和經營風險。尤其是隨著醫療侵權訴訟舉證責任倒置、損害賠償范圍的擴大與賠償標準的提高,醫療機構的賠償風險和壓力將進一步加劇。為此,應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通過保險實現損害賠償的轉移,即把集中於一個醫院的侵權賠償責任分散於社會,做到損害賠償社會化,以降低醫院的賠償壓力。
盡管如此,不少醫院和醫生對醫療責任保險缺乏認識和了解。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醫療責任保險的存在;有的醫院盡管對醫療責任保險比較感興趣,但仍持觀望態度,或者因缺乏風險防範意識而對醫療賠償風險抱僥幸的態度,或者是基於短期內的成本效益分析而拒絕投保。在自願投保不積極的情況下,通過強制手段推進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有利於建立和健全醫院的風險防範機制,實現醫療損害賠償的社會化,從而保障醫療衛生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三)強制投保是解決當前醫療責任保險市場需求不足的有效手段
當前醫療機構投保的積極性不高,逆向選擇嚴重,從而導致醫療責任保險市場需求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固然與醫療責任保險自身不足有關系,但是醫療機構自身的原因也不可忽視。首先,不少醫院缺乏風險防範意識,認為自身的醫療技術水平過硬,不太可能發生醫療糾紛,因而也就缺乏通過保險機制分散風險的內在動力。其次,在醫患雙方地位的不平等、醫療訴訟敗訴概率小、賠償金額低的情況下,醫院普遍對於醫療損害賠償存在僥幸心理,從而缺乏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的內在動力。最後,醫療機構對醫療責任保險需求的錯位也抑制了對責任保險的市場需求。很多醫院不僅希望通過醫療責任保險轉嫁醫療活動中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而且希望實現醫療糾紛的轉移,使自身從醫療糾紛的困擾中解脫出來。很明顯,醫院對醫療責任保險的期望存在錯位,實際上超出了醫療責任保險所具有的功能。
對於醫療責任保險市場需求不足的問題,固然可以通過培育市場、完善市場競爭、更新產品逐步予以解決,但這種模式完全依賴市場的自我演進,故發展緩慢而缺乏效率。在體制轉軌和經濟轉型時代,市場需求的培育、競爭機制的完善都離不開國家的適當干預。因此,醫療責任保險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國家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進行適當干預是不可或缺的。通過立法將醫療責任保險規定為法定保險,強制醫療機構投保,能夠從根本上解決自願投保模式下所存在的市場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迅速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
(四)強制醫療責任保險適應了現代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客觀化、損害賠償分擔社會化的發展趨勢
現代侵權法已由損害分散的思想逐漸成為侵權行為法的思考方式,認為損害可先加以內部化,由創造危險活動的企業負擔,再經由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功能,或保險(尤其是責任保險)加以分散。可見,現代侵權法在追求損害彌補的同時,更加關注損害賠償風險的分散,即如何實現將集中在侵害人身上的風險通過一定的途徑由多數人承擔。對於高度風險的行業和職業而言,具備一定的風險分散機制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仍然將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賠償風險全部由醫院和醫生承擔,無疑會提高醫院的經營風險和醫生的職業風險,對於醫療機構及醫療事業的健康發展都是不利的。在這種背景下,建立以醫療責任保險為主體的風險分散機制是實現醫療損害賠償社會化的必然要求。
(五)發展強制醫療責任保險是適應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當前,我國政府已將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全面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醫療損害賠償給付和醫療賠償風險的社會化分但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與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葯品流通體制改革、醫療價格體制改革緊密相連。僅僅通過價格機制轉移醫療賠償風險,不僅會直接導致醫療服務價格的上漲,從而損害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會導致醫患關系的惡化和矛盾的尖銳。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一定的風險分擔機制,實現醫療機構賠償風險的社會化分擔,關繫到醫療衛生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衛生體制改革的穩步推進。
二、發展強制醫療責任保險的具體構想
(一)強制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模式
綜合國內外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狀況與推進模式,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可以採取兩種發展模式,即行政推動模式和立法主導模式。行政推動模式是行政機關通過行政權力強制要求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從而以行政力量強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例如北京市從2005年1月開始實施的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則是採取該種模式,即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發布行政命令,強制要求公立醫療機構都必須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立法主導模式是以立法的形式,在法律中明確醫療機構和醫生的投保義務,規定醫生在執業過程中必須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從而使醫療責任保險成為法定保險。